不曾在爱情里痛过,伤过,不足以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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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时光深处,等你
写烟火人生,讲红尘故事
文|安冬悦
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是多么洒脱的一份情感啊,可世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在感情的世界里,最痛苦、最折磨的,莫过于爱而不得,弃而不舍。心心念念之人,不能相伴相守,想放弃偏又舍不得。好好的一颗心,困在自己编织的牢笼里,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
在抖音里看到过这样一个视频。女人在酒巴里独饮,忽然一个无比雌性的男人声音:“嘿。”
女人抬头:“嗯?”
男人问:“你还记得他吗?”
女人淡然一笑:“早忘了。”然后抿了一口酒。
重点来了,男人缓缓说道:“我还没说是谁呢。”
一瞬间,女人脸上的笑容凝固,眼神飘忽,心潮涌动。此刻,任何掩饰都显得多余而苍白。
虽然这只是一段表演,却引起无数人共鸣。或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个爱而不得,弃而不舍,假装早已忘记,毫不在乎,其实从未真正放下,但凡有人问起,就立刻会想到的人吧。
我们习惯用坚硬的外壳将自己包裹起来,假装冷酷无情从未受伤。对于过去的人和事,刻意表现出淡漠,毫无所谓。其实,这不过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为的是不被人看轻,失了颜面和自尊。
其实我们都明白,刻骨铭心爱过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忘的,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无论当初为何分开,抑或从未真正在一起。爱过,心里便烙下了印痕,再也抹不去。
爱上一个人和放弃一个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一种爱,明知无前路,心却收不回来。
曾有位读者私信我,说男朋友忽然对她说想一个人静静,一个月为期,到时再做决定。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他还没联系她,问该不该主动联系男朋友。我建议她再等几天,可她说:“我很爱他,我怕等得太久,感情淡了。”
她还说,是男朋友先追的她,平常对她也非常好,只是她越来越依赖他,总缠着要他陪,他可能就有些烦了。
听得出,她是真的很爱他,以至于时刻都想和他在一起。即便他已明确表现出了厌倦,她对他的爱依然浓烈。她给他时间冷静,是希望他能意识到她的重要性,然后倦鸟归巢,重修旧好。可惜,事情并未按她预想的方向发展。
有时候,太爱一个人,会连自己也一起欺骗。为他的疏离找一万个理由,就是不肯承认他已变心。因为一旦承认,付出的感情便失去了意义,更无法再继续爱下去,然而放弃又会不甘心,这种不甘心往往比爱更痛苦,更煎熬。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不是没遇到爱的人,而是遇到却最终错过;世界上最伤心的事,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他爱过你后,最后却不爱你了。
或许,正是因为遗憾,才让人念念不忘吧。
爱情,美得让人迷醉,痛得让人心碎。我们向往爱情,就必须内心强大,不惧悲伤。那些“爱而不得,弃而不舍”的过往,是爱情来过的证明。
有的人,一辈子也没好好爱过,一辈子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与他们相比,痛过,伤过,爱过,人生才更值得回味。
都说,不曾在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我觉得可以这样改一下:不曾在爱情里痛过,伤过,不足以谈人生。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