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创新生态建设发育逻辑与创新精要

作者:徐苏涛、岳渤、傅萌。

产业技术革命是由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相互作用的结果,每次大的产业革命都发源于技术创新、成就于金融创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资本链,建立覆盖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全链条及关键节点的科技金融生态,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创新发展的战略手段。整体而言,科技金融不仅是政府借助财政手段等引导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的政策工具,还是经济社会更高效、更经济地创造更大财富的衍生工具;其事权是科技创新工作,财权是政府投入对金融资本的引导,本质上是科技创新工作;针对技术生命周期不同链条及关键节点金融需求,建立覆盖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全过程、多功能、多层次及普惠型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及工作体系,是科技金融创新与科技金融生态建设的目标模式、主轴主线及根本任务;而着眼技术与资本对接效率不高等问题,从不同环节及层面设计科技金融工具及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有关政策、手段及渠道,使得创业型企业、新兴产业的有效融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创新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是科技金融政策的核心价值及切入点。

1 产业技术革命成就于金融创新

整体而言,金融创新是产业革命的重要推手,每次产业革命的成功财富化必然有金融创新的伴生;科技金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业态,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重要结合部;科技金融是公共政策的重要方面,市政府解决市场失灵的培育市场的重要方向。

1.1 金融创新是产业革命的重要推手

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相互作用是产业技术革命发端的重要因素,加快建立完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成为抢占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的战略手段。一般而言,市场经济中重大技术变化以革命形式出现,资本主义世界约每几十年经历一次钟摆运动。在导入期金融资本在自由市场下推动革命性新技术,两极分化加剧;后进入生产性投资主导的展开期,潜力充分释放,社会福利得到扩散;中间是凯恩斯化的转折期;再就是钟摆转折。新技术早期的崛起是一个爆炸性增长时期,会导致经济出现极大的动荡和不确定性。从国际创新型国家成功经验看,激活素革命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可以称之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两翼,每次产业革命的成功财富化必然有金融创新的伴生。风险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迅速投资于新技术领域,继而产生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从而出现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数增长。

表:历次产业革命中的金融创新

1.2 科技金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业态

简而言之,科技金融就是让金融资本参与创新活动、分散科技创新的风险,分享科技创新收益;让科技创新更快、更大的财富化,为金融资本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通过后,我国成立了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拉开了科技金融发展的序幕;1994年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首届理事会上,提出“我国科技金融事业是根据科技进步与经济建设结合的需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科技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形势推动下成长发展起来的”;2009年国内学者将科技金融界定为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后来,“科技金融”被界定为科学知识和技术发明被企业家转化为商业活动的融资行为总和。这种创新行为,是一种技术—经济范式,即技术革命是新经济模式的引擎,金融是新经济模式的燃料,二者合起来就是新经济模式的动力所在;也是一种科学技术资本化过程,即科学技术被金融资本孵化为一种财富创造工具的过程;也是一种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即同质化的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异质化的配置,获取高附加回报的过程。伴随科技金融的探索、创新与实践,在技术和金融是经济的两大内生变量内,一方面凭借科技资源借助金融实现风险分散和价值发现,金融对科技资源进行开发,最终让金融资本参与创新活动、分散科技创新的风险,分享科技创新收益;另一方面凭借科技进步产生的生产效率的提高,为金融资本提供了高额回报,最终让科技创新更快、更大的财富化,为金融资本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1.3 科技金融是公共政策的重要方面

就政策价值而言,科技金融从不同环节及层面设计科技金融工具,创新有关政策、手段及渠道,引导调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是科技金融的政策价值和政策点。伴随科技金融的发育,我国先是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债券等科技金融工具;尤其是《2006-2020年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创业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多层次资本市场等配套政策的出台,科技金融作为一个与财政政策几乎并列的手段纳入了公共政策体系,并附有一定的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条件。从科技金融实践来看,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也做出来相当多的探索,如从中央到省市丰富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紧紧,政策性科技担保、政策性科技保险、科技支行、科技企业IPO抚育基金等。这其中,科技资产是金融资本获取高回报的引擎,资产越多给金融资本带来的空间就越大,就会使得同样的企业、行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而建立金融资本与科技资产相符合的融资机制,成为一个地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工具。在以往的条件下,政府管制的金融体制使得大量的金融资源不能有效的配置到需要的领域:一方面金融资本泡沫泛滥,另一方面资金需要者隐而不见。实体经济和金融资本基本脱节,金融资本没有成为技术商业化的助推器,也没有识别机制、投资渠道等。科技金融政策价值,从政策设计角度来看,就是要明确如何设计不同环节、不同层面的科技金融工具,一个重要点就是围绕着创业和产业培育的两个工具来设计。一方面,选择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成长性吸收风险因素,避免发生产业发育断裂,打造全产业链价值体系;另一方面,杠杆化要适度,避免虚拟经济过度脱离实体经济回报率,避免依赖政府资助,关注权益性资助设计,力求达到多赢。

2 金融生态是创新生态的突破口

科技金融本质上是科技创新工作,科技金融的事权是科技创新工作,科技金融的财权是政府投入对金融资本的引导;金融生态关键需要把握企业成长,需要针对技术生命周期不同链条及关键节点的金融需求建立覆盖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全过程、多功能、多层次及普惠型的金融生态,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体系、优化制度安排。

2.1 科技金融本质上是科技创新工作

一般而言,科技创新过程的风险是服从降幂,而金融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也是服从降幂;但科技创新的收益服从升幂,而金融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收益则服从降幂,即越靠创新活动后端,金融资本的回报率越低。譬如对已经形成的可以财富化的科技资产进行孵化,使之具有财富化载体。如孵化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对初具形态的科技财富载体提供规模化融资安排,使财富创造过程获得加速度。如创业投资、担保融资、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对处在高成长期的科技财富载体提供放大化融资安排,使财富创造获得规模化效应。如科技信贷、企业IPO、并购。更进一步而言,科技金融是为金融资本释放风险,创造与之期望匹配的收益回报服务模式的过程——政府科技投入的早期介入可释放科技创新过程风险;可借助科技金融平台,可与金融资本混合成同质化资产,提高政府资金利用效率;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可以为金融资本创造新的财富回报模式。从这个意义上,科技金融不仅是政府借助财政手段等引导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的抓手,还是经济社会更高效、更经济地创造更大财富的衍生工具。

2.2 金融生态关键需要把握企业成长

长期以来,融资难成为创新创业企业发展以及新兴产业培育的瓶颈。这其中,制度缺陷和市场失灵导致技术与资本对接效率不高,使得创业型企业有效融资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创新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成为攻坚破难的主攻方向。这种制度缺陷,往往体现在创业投资机制不健全、创业银行缺失、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待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尚不完善;而这种市场失灵往往体现在科技创业企业存在较大技术、市场、收益和经营风险,以及商业银行、投资机构望而却步,出现市场空白。只有针对技术生命周期不同链条及关键节点的金融需求,建立覆盖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全过程、多功能、多层次及普惠型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及工作体系,才能优化金融生态,服务于创新生态。

2.3 体制机制制约金融生态建设发育

整体而言,顶层设计缺失、工作体系残缺、法律法规局促,成为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在顶层设计上,不光是法律的地位、政府当中的地位尚不明晰,在地方实践中往往成为财政工作、金融工作等。在工作体系上,需要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工作体系以及科技金融工具、服务模式,充分运用各种金融载体形成互动、互利、互补的共赢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与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覆盖技术生命周期全链条的政策工具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法律法规上,此外,以往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传统经济,而没有针对创新性经济体。与科技金融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都有局限性和片段性,譬如关于商业银行的界定与科技银行的难产,银行单一主体“投贷联动”难产,IPO的标准与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相悖,注册制局限性较大,国有投资与创业投资矛盾性等等。

3 中关村是国内科技金融开拓者

中关村作为我国新经济发展策源地,是中国科技金融产业的重要开拓者。在长期创新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国内最发的科技金融生态,发展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3.1 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成效

在国家及北京有关部门支持下,中关村以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为发展愿景,重点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优化投融资环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聚集金融服务资源,开展先行先试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开展了一系列投融资及信用制度创新试点工作,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的机制。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金融创新生态,并不断开展迭代创新,呈现出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聚集效应显现、创业投资处于全国领先、科技信贷创新不断深化、上市公司群体加速壮大等发展态势。譬如,中关村率先探索有限合伙制、率先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率先实施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政策率先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积极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出台支持示范区科技信贷发展政策、聚集银行信贷专营机构、深化担保融资,率先开展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小额贷款试点,启动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建立了“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送审一批、上市一批” 工作体系;最终形成中资金融机构在金融街、外资金融机构在CBD、科技金融机构在中关村聚集发展态势。

3.2 一个基础:中关村信用首善之区

核心是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打造“中关村信用首善之区”,成为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典范。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创建了一个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制定了一套信用制度、开发了一系列信用服务产品、培育了一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了一套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了一套信用激励机制。基本上建立以企业信用自律为基础、市场需求为导向、缓解企业融资难为突破口,加强政策引导和信用监督,建立信用激励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信息共享、多方参与的运行模式,实现“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支撑科技金融创新与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发育。

3.3 六项机制: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

建立完善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六项机制:一是信用激励机制,突出信用产品在银行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对于信用良好企业,积累的信用等级越高,对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比例越大;二是风险补偿机制,在有关担保融资、信用贷款、创业投资等方面的公共政策中,一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另一方面给予银行、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一定的风险补贴;三是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联动的机制,以认股权的方式,推动贷款业务与创业投资业务紧密结合,使银行、担保、小额贷款机构等信贷资金提供者在承担风险的同时可以分享高科技企业未来高成长带来的高收益;四是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扶持、风险自担,持续经营,多方共赢”;五是分阶段连续支持机制,针对处于不同阶段企业的条件、特点和融资需求,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以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六是市场选择聚焦重点机制,建立了“瞪羚计划”、“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软件外包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四条各具特色的贷款担保绿色通道。

3.4 十条渠道:拓展企业投融资渠道

围绕企业产业生命周期涉及了十条融资渠道。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并购重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担保融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小额贷款。

图:中关村科技企业投融资十条渠道

3.5 组织方式:政府培育市场的典范

中关村依托国有独资的中科金集团,搭建综合性科技金融平台,并推动子公司业务市场化发展。这其中,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关村发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科金采取集团发展模式,将专业化业务经营下放至各个子公司,各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运营;中科金旗下部分子公司承担管委会科技金融工作的落实任务。如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最主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之一,负责中关村政策性担保等优惠政策的执行工作。此外,还有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

4 以科技金融为核心的金融生态

在整个科技金融生态以及科技金融创新的顶层设计上,需要站在科技金融生态四象限的视角和高度上,创新发展思路、坚持原则要求,不仅建立起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普惠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还需建立起促进科技金融创新与服务的配套机制,最终建设发育成为地区创新生态的核心组件。

4.1 解构视角:科技金融生态四象限

对于金融生态的理解,可以按照金融、科技、政府、市场四个维度,用“四象限”予以分析、构建和设计。第一象限由科技金融政策、金融创新机制所决定,主要是在财政科技的支持下,成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及其他政策性基金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作用,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等加大投资投入力度。第二象限由科技金融服务、金融创新机制决定,主要围绕技术生命周期、企业生命周期、产业生命周期在不同环节、发展阶段以及关键节点上所需要的的投融资支持,如针对早期的天使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针对成长阶段的股权投资、科技信贷等,针对后期的债务租赁、融资租赁等,以及新三板、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国际板等等。第三象限主要有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机制决定,如在科技企业信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基础上,借助科技园区、科技地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加速器等培育具有高成长、高价值、高估值的新兴企业。第四象限主要有科技金融政策、科技创新机制决定,包括依托政策先行先试的制度安排以体制机制创新、以地方财力为依托的各类支持方式和手段,以及相关配套等。

4.2 设计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是确保科技金融政策性和市场性统一的重要保证。从技术生命周期上来看,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公共适用技术研究和基础研究及应用过程中,部分科技创新问题的融资通常由政府全部或主要提供,对于科技金融而言是难以解决的。在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及其成果运用过程中,研究与成果形成及商业化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金融资本在没有特别安排情况下很难也很少介入,科技金融科技在承担一定风险的条件下积极参与。但对于科技成果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阶段,政府投入通常从主导转为引导,手段也从无偿资助为主转变为权益性资助为主,是科技金融重要的着力点。主体包括创业投资、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等。政府通过这些平台载体,为科技创新载体提供权益性资金引导这些科技金融主体共同释放融资规模。从公共政策角度而言,需要坚持如下发展原则:坚持政府引导,服务国家级区域战略,强化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坚持市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市场配置基础作用;坚持需求带动,加强资源整合,强化金融服务系统创新;坚持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创新政策试点步伐;坚持产融结合,促进良性互动,强化技术资本高效对接。

4.3 思路定位:科技金融生态为主线

围绕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发展主线,坚持“政府引导、需求拉动、产融结合、先行先试”发展原则以及“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服务化”发展方向,按照“全面布局、点上突破、点面结合”发展路径,加强科技金融的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建立覆盖科技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发展全过程的科技金融体系,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发育为例,一是成为科技与金融结合试验田,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资本链,围绕资本链布局服务链,加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协同创新的能力,提高科技服务与金融服务协同发展的水平,建立科技业态与金融业态的互动衍生机制,在科技与金融结合中促进自主能力提升与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成为地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以体制创新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活力,以政策创新为保障,以组织创新为主线,以产品创新为根本,以服务创新为内涵,加快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发展全链条及关键节点的科技金融体系;三是成为科技金融服务主窗口,集聚科技金融机构,壮大科技金融资本,示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开辟科技金融服务渠道,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通道,面向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科技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服务;四是成为科技金融服务新地标,以行业化带动科技金融向科技金融服务业转变,以市场化加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以专业化促进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结合,以社会化促进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结合,以网络化加速传统业态与新兴全新业态向结合,以服务化推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

4.4 生态构建:科技型金融创新生态

着眼解决解决融资渠道不完整、运行不畅、惠及面窄等问题,充分把握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等特征,创新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及金融产品,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满足企业不同阶段融资需求,避免各类服务机构或组织对所服务企业提出较高的标准与条件。此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涉及方方面面,是政策性、市场性、平台性资源与机构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譬如由于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科技担保、投资咨询等专业机构发展不成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使得金融机构独立开展创新服务存在较高的成本和风险;对于创投机构投资、银行机构贷款于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补偿的机制有待建立等等。财政投入体系、企业信用体系、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创业投资体系、中介服务体系、科技信贷服务、科技保险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配套服务体系是金融生态建设发育的重要建设内容。

图 覆盖企业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生态脉络

4.5 目标愿景:科技金融创新新高地

着眼实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具有一批地域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并实现如下发展目标:一是科技金融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建立适应科技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技金融市场体系,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服务化水平不断提升,技术资本对接机制显著优化,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有机结合;二是资源聚集规模效应显著增强,搭建若干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累计掌管一定规模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等资本,集聚一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及科技金融中介组织;三是科技金融创新层级不断提升,建立健全信用激励、风险补偿、投保贷联动、政银企多方合作、市场选择聚焦重点和分阶段连续支持的创新服务机制,形成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与科技保险等相结合的高效融资服务体系,基本确立适应科技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技金融市场体系;四是科技金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一批重大政策创新,培育支持创新创业的科技金融文化,形成符合创新发展需要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5 金融创新生态的建设发育路径

科技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业务、组织、市场创新,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和金融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加快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发展全过程的科技金融体系,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创新生态。

5.1 突出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基础作用

借助科技企业信用促进机构,加强对地区科技企业信用需求企业深度考察,形成真实可靠的企业信用信息。对地方科技企业信用促进会等为科技企业出具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建立地区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库,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的集成、使用和共享,推动统一、完备、全覆盖和一体化的征信平台建设;集聚并鼓励信用评价机构发展,积极吸引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入驻及发展,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信用增进在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功能。对入驻的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认证机构等中介机构;建立并完善科技企业信用制度,以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为核心,建立健全科技企业信用制度体系,包括企业信用评级的考核标准、组织管理、扶持资金、激励措施等方面内容;加强政策引导和信用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完善信用激励机制。

5.2 放大科技创业投资体系核心作用

针对技术生命周期不同环节,重点引进培育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战略投资、私募基金等行业及新业态发展。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建立完善天使投资引导机制,加大地区创新基金支持力度,改革调整支持方式,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创业型天使投资机构;建立完善强化天使投资者的认定、备案、服务及支持,引导鼓励境内外个人开展天使投资业务;探索建立天使投资众筹平台,促进投资人与投资人、投资人与创业者(团队)对接。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积极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集成税收返还、风险补助、运营补贴等政策资源,吸引知名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并投资本地高成长企业;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和信托制等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种股权投资基金;集合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集群投资;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与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开展深入合作,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对在孵项目的金融服务与创业指导功能。积极培育战略投资,定向鼓励支持具有一定的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的企业集团(投资平台)、投资机构、产业组织者等来开展战略投资;加大对战略投资机构在帮助公司融资、提供营销与销售支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支持。壮大发展私募基金,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和信托制等方式,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建立支持私募基金从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才服务到项目对接的全过程服务体系。

5.3 强化知识产权债权融资支撑作用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及需求,大力发展信用贷款、担保融资、小额贷款、信用保险、融资租赁、债券融资等业态。重点鼓励信用贷款,支持各类科技银行(支行)设立创办,并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服务;鼓励科技银行(支行)对有信用企业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企业通过信用保证和知识产权质押组合获取的贷款;探索并支持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从科技银行(支行)获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快发展担保融资,引进培育国内外知名专业科技担保机构设立担保融资机构,发展借贷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间接融资担保业态;支持专业科技金融机构发展债券担保、股权担保等直接融资担保业态;加强对融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贴保费,并为担保机构提供年度补贴。优先支持小额贷款,拓展科技企业短期借贷的渠道方式,加大风险补偿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小额贷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投贷结合新业务模式。壮大发展信用保险,联合保险公司及银行机构,支持企业盘活应收账款,利用保险公司在提供资信评审、风险管理、损失赔付等信用管理服务方面优势,向保险公司进行应收账款投保,银行给予企业发放贷款;加大对保险机构、银行机构以及企业提供相应资信调查费补贴、保费补贴、贷款利息补贴、保险费补贴等。培育发展融资租赁,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引导科技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服务的设备、器材、研发场所等。

5.4 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高成长

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引导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支持企业债券及信托计划发展,加快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债务融资“科信通”,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它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探索股权投资与债务融资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上市通”,支持券商、创投机构、财会机构、咨询机构、律所等成立服务联盟,针对高成长企业实施集成性咨询—上市“上市通”服务;建立由多边联合参与的科技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送审一批、上市一批”的科技企业上市促进工作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加大对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科创板以及海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的财政奖励及相应补贴。积极发展兼并重组“并购通”。完善企业并购重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信息、政策协调、中介服务、人才支持等公共服务。支持科技企业借助并购贷款、并购基金等多种并购融资工具开展兼并收购。依托科技地产发展“科地通”。搭建专业机构管理的金融平台,募集社会资金,投资发展长期持有型的科技物业;引入科技物业专业运营商,发展产业孵化等服务业务,实现科技物业建设模式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有效结合。

5.5 突出科技金融业态创新发展动力

有序发展金融科技、网络存贷、众筹融资、移动支付等业态,鼓励其他新业态金融发展,促进新业态科技金融做强做大。规范发展网络存贷,引导支持传统商业银行网络化、保险及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化升级;鼓励银行、专业网站等通过B2C业务模式,依托网络贷款平台完成贷前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闭环;审慎发展以信用借款为主、借贷主体为个人的P2P业态,促进资金供需双方在互联网上完成资金融通。探索发展众筹融资,通过支持本地企业自建众筹平台、引进外埠专业众筹平台以及参与国内外众筹平台建设运营,鼓励发展众筹业态,集中平台上众多参与者的资金为小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众筹平台采用团购、预购等形式,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为早期创业或创作的人提供支撑。积极发展移动支付,引进培育移动支付平台企业,通过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积极培育和发展近场支付和远程支付等业态,加快培育具有定价、结算等功能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5.6 加大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力度

加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促进新型服务业态发展。建立完善科技信贷产品服务,鼓励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特色支行等机构,增强对科技企业的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科技信贷服务机制,引导支持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深化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股权质押贷款、产业链融资等各类科技信贷创新试点,完善投保贷一体化机制;完善信用担保支持,鼓励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加快开展科技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地方支持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支持企业购买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保险产品和服务;完善创新信用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与高新区企业联合开展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系列金融创新。

5.7 突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支撑作用

着眼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配套体系,加快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信用评价、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以及科技咨询、法律财会等机构。引进培育信用评价机构,引导并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认证机构等中介机构入驻发展,为科技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提供信用担保、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集聚专利技术交易机构,集聚知识产权交易所、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信息等机构,强化对科技企业、科技项目技术价值、产业化前景的判断及评估,促进科技金融机构加大投融资支持,推动知识产权机构发展,引进知识产权投资和经营公司、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专营机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价值评估、融资保证、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完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集成咨询、法律财计等专业服务,支持一批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入驻发展,提供相应专业服务。

6 促进金融生态发育的政策建议

6.1 突出科技金融在创新生态中位势

科技金融工作应定位于地方政府总体工作的关键组成,从专项工作上升为战略层面工作,为其他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将科技金融工作提升到关乎国家、地区、区域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度上,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统筹,以更广泛的视野和更大的动力发展科技金融,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地区发展各项工作的支撑作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划定科技金融工作的核心内容,将科技金融打造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新兴领域。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但由于高风险、投资周期长,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轻资产特征等因素,科技创新的相关主体普遍难以获得市场化金融机构的青睐,导致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服务资源配置缺位。应发挥好市场在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如政府重点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服务体系、环境建设、先行先试等;市场重点以行业化、商业化、产业化探索服务创业创新及产业化的服务方式与服务机制。

6.2 优化科技金融发展政府引导机制

搭建科技金融平台,优化科技金融发展政府引导机制。一方面,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优化引导机制。搭建不同功能定位、专业化、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强化支撑科技金融创新的政策设计,有效改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实施“拨改投”、“拨改贷”,强化杠杆作用,政府引导的天使投资,创投引导基金,产业基金等。另一方面,培育科技金融平台企业,培育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机制,开拓以企业为主体、信用为基础、市场为导向、企业信用与金融资源有效结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之路;打破城市物理空间制约,引入更多的互联网科技企业、技术人才、专家,打造虚拟空间,创造出新优势。

6.3 建立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政策体系

以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组织创新等带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将现有点上的突破进行串联,形成点面结合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如提高科技信贷风险金,扩大科技小贷风险准备金覆盖面,允许科技小贷公司适度提高税前风险准备金;减免科技信贷税费,科技小贷的营业税可适当减免,对科技支行按所得税地方留成部予以补贴;建立科技信贷专项补偿资金,相应扩大风险补偿资金,把科技小贷、银行科技贷款专营机构纳入其中,有效降低风险,促使银行专营机构、科技支行、科技小贷更大力度支持初创期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推进科技信贷专、优、大,着力在创新企业产品上求“专”——大力创新信贷产品,着力在高成长企业产品上求“优”——优化服务流程,着力在领军型企业产品上求“大”——优先足额满足领军型企业的信贷需求。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资源综合配置与创新服务,是实现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结合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安排。在创新生态语境下,科技金融创新生态迫切需要成为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发展成为由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共同体。

作者:

徐苏涛: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高级合伙人、副总
岳渤: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合伙人、总监

傅萌: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合伙人、青岛新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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