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不管多不好意思拒绝,涉及到这5样东西都最好别借

记得家有儿女中有这样一集内容,小区里搬来了一户总爱借东西的新邻居,小到耳挖勺,大到洗脸盆,善良的两口子虽然满腹怨言,但拒绝的话总是一到嘴边就转弯。

我们现实中也偶尔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内心并不想借,但迫于不会拒绝他人的性格,或者担心破坏朋友关系的难为情,不好意思拒绝他人。

但是今天,文道才律师想提醒的是:有5件东西,无论朋友关系再好,都要慎借。

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担责!

爱车不外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负责;二是如果使用者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一系列违法驾驶被查处,那么很有可能将车子扣留;三是车子发生小刮蹭,除了赔偿,内心难免起膈应,更影响感情。

爱车外借的风险主要如下图所示(转自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

身份证:出借身份证违法!

有人以为身份证只是一张证明身份的卡片,其实不然。

首先,出借身份证是违法的。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且,出借身份证会潜在很多危机。比如他人可以使用你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可以用你身份证做贷款担保、过户车辆、注册成立公司等,你出借的身份证很可能被认定为委托代理,由此给其他个人、组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你承担。而如果信用卡恶意透支、车辆出车祸、公司欠债破产等,那么身为原主人的你很可能破财甚至是承担法律责任。

2015年3月,河北青县的张某出于好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同事办了张信用卡,一年后同事无力还款,无辜的张某却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缓刑。

2010年12月,四川彭州的杨女士因将身份证借给侄子,被其登记成了一家建材部业主,需与侄子一同承担400余万元的欠款。

上海原住民的蒋老太好心将身份证借给一外地青年给车上牌照,青年驾车外出时发生车祸,蒋老太被判承担连带责任,一起赔偿受害人。

手机:当心隐私泄露和钱财丢失!

如今的手机不再是以前只能打电话的板砖了,支付宝、微信、手机卡、手机银行、社保卡,以及相册或聊天记录里的一些东西都可能泄露你的隐私,给不怀好意之人揣测、转移财产的机会。

记得去年就有一篇让人细思极恐的爆文,内容讲的是一位有10多年网络防攻经验的博主在老婆手机被顺走后和犯罪团伙斗智斗勇42小时的过程。在文中,博主表示,自己的老婆手机被偷后,他立马挂失了电话卡,登陆手机银行把理财产品赎回、余额和资金转移和信用卡冻结。这样的操作已经将损失降到最低了。

然而作案团伙的骚操作让他再次陷入了被动。

因为对方居然破解了挂失,博主只能选择不停地挂失,犯罪团伙也不停重新破解挂失手机卡,这样的车轮战可是持续了一整夜。

博主钻研一番后关闭了短信功能,但对方却马上转换思路又快速新建了支付宝,还绑定了被作者遗忘的一张银行卡和ETC信用卡。随后账单里面已经有了充值消费记录,还有被支付宝风控阻断后的充值退回记录。ETC信用卡里也已经有了各种买卡、充值记录。

医保卡。外借属于违法,相当于骗保!

首先医保卡上有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社会编码等的身份信息,等同于另一个身份证。

并且,因为挂号、购药、治疗等纪录,更真实地反映了个人的身体状况和既往病史,因此也会很可能将医生的治疗思路带偏

比如在《我和我的家乡》中,为了省钱,张北京(葛友饰)和表舅上演了一场“真假美猴王”的闹剧,想要借用张北京的医保卡替表舅治病,却没曾想把自己送上了手术台。在治疗过程中,表舅和张北京惊心胆颤,因为大夫凭借医保卡上的购药记录,总把表舅的甲状腺肿瘤往张北京的病上靠。

其次,外借医保卡可能涉及到骗保行为。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可能被起诉。

因为《我和我的家乡》整部电影的重心在于歌颂赞扬农村民生工作的建设,所以好在二人并未得逞,否则结尾不一定是欢喜大结局。

最后,外借医保卡可能会涉及到你自己购买商业保险的核保和理赔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和社保的数据库相关联,把医保卡或社保卡借给别人使用后,他人看病、买药等记录都会在你的档案里。如有不良的诊疗或者购药记录,保险公司有可能加费或做除外责任,严重点的甚至可能直接拒保。

比如你的医保卡外借给亲友购买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药,那么,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很可能会因认为你有慢性疾病而拒绝你的参保。即使之前参保成功,后续在自己疾病理赔时,保险公司也很可能认为是因为你在参保时有隐瞒的情况,而拒绝赔付。

2017年,黄先生投保了重大疾病险,同年10月,他被查出患甲状腺癌。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2012年至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拒赔。黄先生却称,他本人在2012年到2014年间根本没有住过院,但是把医保卡借给亲戚用过。

房产证:被他人拿去抵押贷款、掉包!

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借给他人后,很可能会被他人拿去抵押贷款、掉包!

2012年6月,热心的唐女士将房产证借给朋友做贷款抵押,因朋友还不上借款,名下房产也险被法院执行。

2010年,王大爷碍于面子将房产证借给“知根知底”的老同事王洪江做借款担保,并让其签字。王大爷稀里糊涂签字后,时隔多年取钱时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竟被法院以“王大爷负担保责任”划走了,还面临另一场“卖房不过户”的法院纠纷。而始作俑者王洪江无力还债,家中自杀,庆幸救回。

庆幸的是最后有了王洪江的口述,王大爷的维权之路才有了回旋之路。

由此可见,迫于善良和心软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不懂拒绝及不懂法地一味迁就他人感受,最后受伤得很可能就是自己的利益。

最后文道才律师建议您:大可狠心一点!遇到事情和家人儿女多商量一下,网上也多查一下,避免后续纠纷。面子只是表面的,家庭和谐、生活安稳才是真正实际的。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