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胡须的蒙娜丽莎

文丨张是之
下图左侧,我们都知道这是达·芬奇的世界名画《梦娜丽莎》,而右侧这幅画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多,很可能认为是今天流行的 PS 恶搞。
往下阅读之前,你不妨先对比感受下这两幅画。
山羊胡的出现,蒙娜丽莎那神秘的微笑消失了,甚至像是从一位丽质少女变成了娘气十足的大叔,整个画面变得稀奇古怪、荒诞不经。
实际上,这幅看似今天 PS 恶搞的图片,是法国艺术家马塞尔·杜尚的作品《L.H.O.O.Q, Mona Lisa with moustache》,翻译过来就是《带胡须的蒙娜丽莎》。
L.H.O.O.Q是法语 elleaehaudaucul 的快读谐音,暗喻画面形象是淫荡污浊的。
杜尚作品的这幅作品,就是简简单单地在《蒙娜丽莎》的印刷品上用铅笔涂上了山羊胡子,仅此而已。
他将达芬奇的经典名作当作公然嘲讽的对象,展示是正是他渺视传统、无视约束的「达达主义」风格。
就是这样一张简单的「重制」版《蒙娜丽莎》,2017 年在巴黎的苏富比拍卖会上拍出了 63.25 万欧元的价格,当时约合人民币大约是 500 万。
这幅作品不仅拍出了高价,还成为了杜尚「达达主义」的代表作,并帮助塑造了杜尚法国观念艺术之父的地位。
那么我的问题来了,杜尚对达芬奇的这幅作品是不是一种「二次创作」?也就是在原有作品基础上的加工整理,形成新的作品。
很明显,答案是肯定的,杜尚的作品绝对是二次创作。
那么更进一步的问题是,杜尚有没有构成对达·芬奇的侵权?
当然,你可以说当时的法律,版权权年限什么的,这些法律实务都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重点是,在逻辑上,杜尚有没有构成对达·芬奇,或者达·芬奇作品,或者《蒙娜丽莎》作品产权拥有者的侵权?
或者还可以进一步这样追问,我今天这篇文章,未经这两幅画作的主人同意,就使用了他们的作品,有没有对他们构成侵权?
对于这两个问题,很多人的答案大概是一致的,那就是杜尚没有侵权,我也没有侵权。
但我们今天换一个场景,今天如果有哪位画家敢这样「恶搞」某位中国当代(活着的)著名画家的作品,以今天的知识产权环境,我们能够猜到,大概率他会是什么后果。
活着换个角度,今天的知识产权环境,还能不能诞生杜尚这样的作品?
类似的,当时杜尚的环境如果是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盗版人人喊打的环境,杜尚还能不能成为杜尚?
不说恶搞知名画家,就是今天写个微信文章,都不能随便使用百度搜出来的图片。
有些图片版权流氓,故意把一些图放在网上,不写明出处,也不说明使用规则,等你一不小心使用了他们的图片,就来找你要钱了,而且这个方法屡试不爽。
所以这里有必要提醒,同样在写公号的朋友,图片是不能随便用的,一定要找声明可以使用的图片。
好,回到今天本文的另一个主题,短视频的二次创作是不是侵权?
如果你认为杜尚的这幅名作没有侵权,那么短视频的逻辑也就不难理解。
最近几天,短视频领取开始刮起「侵权指责风暴」,二次创作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短视频的二次创作,主要是对原创视频的复制搬运和重新剪辑。
爱奇艺创始人、CEO龚宇近日在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就明确表示:
所谓二创内容则是把未经授权的内容和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的「软盗版」。
盗版短视频达到甚至数倍于长视频本身的时长,不但侵犯了著作权,还逃避内容审核,让行业丧失了公平性。
用没授权的东西,加上自己的东西,掩盖盗版的本质。
优酷总裁樊路远则呼吁「全社会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盗版」。
腾讯在线视频业务群首席执行官孙忠怀表示,短视频盗版就像「屋子里的大象」(问题明明存在,却被可以无视),已经不容忽视,大家「要走正道」。
当然了,肯定少不了有人呼吁尽快完善立法,明确侵权责任,不能让「软盗版」野蛮生长。
那么问题是,杜尚创作作品的时候需要得到达·芬奇的授权吗?杜尚的作品是不是一种「软盗版」?
要不要阻止杜尚的行为?要不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杜尚?
如果这些答案都是「是」,我们会不会成功地阻止了那些将来有人成为短视频领域的「杜尚」?
实际上,如果你是一个电影解说的爱好者,你会发现很多解说非常之精彩,解说词准备之精心,难度绝对不低。
这些不仅让你知道了剧情,还让你知道了一些往往你自己看不出来的细节,或者不知道的背景。
有人认为这样未经授权的解说就是侵权,可问题是,如果没有这些解说,我压根连那个电影的名字可能都不知道。
这又怎么讲?我是因为解说才知道的那部电影,是解说推广了电影,怎么还侵权了呢?
正是基于这种「无端侵权说」的认知、观念和执法,你会发现,解说家们解说的电影,通常都是国外电影,大陆电影除非是很老的电影,否则一般都不会涉及,港台电影也很少。
的确,各种二次创作没有经过授权,但高鹗续写红楼梦需要经过曹雪芹来授权吗?六神磊磊如果不只是读金庸,还续写金庸的作品,需要金庸的授权吗?
文字、电影、歌曲,实际上你很难找出真正的、绝对的原创。追求极致地、绝对的原创,恐怕你会寸步难行。
熟悉的老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彻底的反知识产权者,倒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而是知识产权的逻辑实在太过荒谬,自相矛盾的地方实在太多。
只是没想到,短视频刚刚兴起,这么快就蔓延到短视频领域了。
珍惜吧,如果你还想看到优秀的视频剪辑、二次创作,那你也应该加入反对知识产权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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