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五种品质

谢青松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以文化人,以德润心。古代儒释道三家,虽然教义不同,各有所尊,但宗旨相通,殊途同归。概而言之,就是引导人们逐渐净化思想意识,不断提升心灵品质。在中国古代典籍当中,小人、众人、君子、贤人、圣人等,就是对不同心灵品质所作的区分和描述。从意识发展的角度来看,有五种类型的人,他们体现出不同的心灵品质,代表了个体意识发展的五个层次。

第一种心灵的人,总是在别人那里看见错误,从来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更不会承认自己的过错,他们处在意识发展的最低层面。儒家将这种心灵品质的人称之为“小人”,其特征就是“意、必、固、我”。具体来说,所谓“意”,就是习惯于主观臆断、凭空猜测;所谓“必”,就是做事一意孤行、固执己见;所谓“固”,就是遇事武断偏执、易走极端。这三者,归根结底是由“我”所引起的,这个“我”就是自我,它体现为自以为是、自我膨胀。处在这种心灵状态的人,有可能智力发达,思维敏捷,同时工于算计,热衷争辩,但是,他的意识是昏昧的,心灵是萎缩的,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外界,不懂得向内看,因此习惯于把全部责任推到别人头上,认为跟自己毫无关系。在孔子看来,“小人常戚戚”,由于心胸狭窄,顽固偏执,贪欲炽盛,自私自利,这一类人总是怨天尤人,患得患失,内心纠结,烦恼重重。

第二种心灵的人,不仅看到他人的错误,同时也能够意识到并且承认自己的过错。相比于第一种心灵的人来说,他们的意识是有所进步的。这一类人接近于古人所说的“众人”,大多数人体现为这种心灵品质。他们看重现实的利益,拥有正常的理性,具有一定的反思能力,是非观念也较强,懂得知恩图报,以德报德,同时强调公平正义,主张“以直报怨”。对于出现的问题或者错误,他们认为,自己和别人应当共同负有责任。正是基于这种心灵品质,中国的大多数家长在处理子女吵架的问题时,通常会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告诫他们,只要有争吵,双方都有错,都要受到惩罚。这一种心灵品质的人,懂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待人和事,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懂得尊重他人的利益,在考虑自己感受的同时,也会替他人着想,正因如此,他们不容易走极端,内心也相对较为平和。

第三种心灵的人,他在自己身上看见过错,而不是在别人那里。相比于前两种心灵的人而言,他们的自我感相对更弱,意识发展也更为进步。儒家倡导的“君子”人格就接近于这种心灵品质。对于这一种心灵品质的人来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孟子),当他遇到挫折和困难,或者人际关系出现问题,并不是去责怪他人,也不去埋怨这个社会,而是懂得向内看,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他真切地感觉到,问题出在自己这里,而不是在别人那里或者外面。因此,自己应当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儒家关于修身的教导,诸如“慎独”和“自省”,就是引导人们将注意力转向内在,力图把人们的意识提升到这个层面。处在这种心灵状态的人,善良淳厚,广施仁爱,谦虚低调,从不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但结果往往是老子所说的“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由于懂得反躬自省,向内探求,他们内心坦荡,无所愧疚,不忧也不惧。

第四种心灵的人,“既不感觉到他人是有过错的,也不感到自己是有过错的;他感到:每件事情都是自动发生的”。儒家所说的“中庸”,道家所说的“无为”就是对这种心灵的描述,这是意识发展至成熟的状态。这一种心灵的人懂得“如是”地、不偏不倚地看待人、事、物,而不带有任何偏见。在他们看来,每件事情都是各种因缘和合的结果,在本质上都是自动发生的,因此没有绝对的对错是非、善恶好坏,也没有绝对的吉凶祸福、成败得失,正因如此,他们不去比较,不去评判,也不去争辩,而只是保持观照,安住当下。《赵州录》中记载了这样一则禅宗公案。一位僧人问赵州禅师:“二龙争珠,谁是得者?”赵州禅师答曰:“老僧只管看。”禅师所说的“看”,就是一种观照的状态,它是第四种心灵的表现。处在这种心灵品质的人,注意力回到了自己的源头,他既不感觉到别人是有责任的,也不感觉到自己有责任,他的内心自由而超脱,既没有负疚感,也没有缺憾感。相对于前面三种心灵,处在这种心灵状态的人,自我感极弱,贪欲也甚少,他们返璞归真,活在当下,自发自然地应对所有的人和事,但是心无挂碍,无有恐惧。

第五种心灵的人,清楚明白地看到“没有任何人在做任何事情,并且,没有任何事情曾经发生过”。在这一种心灵的人看来,根本没有“我”这样的东西,自我就像是一个影子出现了,但实际上并不存在。换言之,作为个体性的“我”消融了,个体意识融入整体意识当中,犹如一滴水融入整个海洋当中。在儒家那里,所谓的“万物一体”“天人合一”“民胞物与”,大体上就是对这种状态的描述。处在这个状态或境界的人感觉到:“没有任何事情曾经发生过,我也未曾做过任何事情;就像我看了一场梦,就好像我从一场梦里醒来,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做梦者还是所梦见的对象”。庄子在《齐物论》中所说的“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就是对这种状态的描述。在第五种心灵的人看来,“我”既非庄周,也不是蝴蝶,而是超越醒、睡、梦三种状态的见证者,是那个纯粹的觉知,那个纯净的意识。对于他来说,整个显现的世界如同梦幻泡影一般,它看上去真实存在,而实际上虚幻不实,他处在一个纯粹“知道”的状态,“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王阳明),这是一种超凡入圣的境界,是一个觉悟者所处的状态,也是人类意识发展到最高、最纯净的状态。

总之,在中国文化当中,意识昏昧不明、心灵迷失染污的那个状态,被描述为“人心”、“人欲”;意识清明无碍、心灵澄明无欲的本来状态,被描述为“道心”、“天理”。对于个体生命来说,个体意识逐渐净化的整个过程,心灵品质不断提升的五个阶段,实际上就是自我不断消退,逐渐走向无我的过程;就是人心不断消退,道心不断增长的过程;就是去除私欲,存养天理的过程。换言之,这五个阶段就是不断认识自己,“求其放心”的过程,最终的目的,是“复归于婴儿”,回到那个“赤子之心”。事实上,古圣先贤的道德教化在本质上就是致力于人类意识的进步,而中国古代儒释道的核心教导,就是帮助世人将意识提升到更高的层面,进而拥有更为成熟的心灵品质。诸如,儒家的教导就是将一个人的心灵直接带到第三个层面,道家、佛家的教导则是试图将一个人的心灵直接带到第四个层面,而古圣先贤教导的最终努力,都是将一个人的心灵带到第五个层面,那是人类意识进化的最终可能性,也是个体心灵发展的最高品质。 张彤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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