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安徽理工大学红楼的社情民意

尊敬的读者朋友:

大家好!

感谢您对红楼的关心,感谢您是有文化良知的大国公民!上篇“异议”发出后,善良的淮南人有了文化觉醒,纷纷转发,用自己的方式去为保护红楼而尽绵薄之力。毕竟,谁不热爱生养自己的家乡呢!“诗意八公山”收到了众多的支持者的留言,已经远远超出了留言可以公布的上限,这里十分感谢。好事多磨,保护红楼还任重道远。那个“异议”是交给规划部门的,我们还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去竭力挽留红楼。

下面的这篇“社情民意”是呈交给其他部门的,感谢一路有您,我亲爱的大国公民!

崔小红敬呈

137 0554 7756

2017.10.9

关于保留安徽理工大学红楼

的社情民意

一、红楼简介

这里的红楼,特指位于安徽理工大学本部老校区内,由三栋红砖红瓦建筑组成的群落。

其中的主楼开工于1950年,与县级淮南市同时诞生。落成于1952年,与市级淮南市一起到来。红楼是革命的家产,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活化石,是淮南市的知名历史建筑,是淮南城市发展的见证,是珍贵的城市文脉。

二、提出社情民意的背景

提出人在经过安徽理工大学本部老校区的时候,看到楼盘设计方案的公示牌。通过公示牌得知,上述三座红楼将被开发商全部拆除,没有得到合理保护。因此,提出该社情民意。

三、提出社情民意的理由

1、这三栋红楼,集苏式风格和中式对称审美元素于一体,颇具美学价值。出于华东建筑工程公司的设计(一机部第一设计院),出于名家手笔。至今质量牢固。

2、红楼是在共和国财力极其薄弱的情况下,党和政府为了智化国人,自力更生建造的高档次建筑,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对教育事业投入的决心。

3、红楼是淮南文明的标志。这里向全国各个行业输送了15万名毕业生,他们活动在祖国建设的前沿,在知识领域居于高端,这是学子们的精神家园。

4、红楼是淮南的地标性建筑,是淮南的的城市标签,是淮南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质。

四、保护红楼的相关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1.0.5.3条规定如下:“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2、第1.0.5.8条规定如下:“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由此可见,该项目设计不够合理。

3、红楼虽然不是挂牌保护的文物,却是“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是广大淮南人民心中的知名建筑。红楼风范端庄,质量上乘,承载着淮南人建设家乡的梦想。如果现在拆除了它,不给予适当的保护,它永远不可能成为文物!

4、有人说新校区已经仿建了红楼,老红楼可以拆!高仿建筑的内在历史遗迹几乎为零。它重要的地标性被抹杀了,更改了当年的建材和工艺,缺失了众多故人形成的气息,淡薄了时间积淀的魅力,那种因为有了复制品而摧毁原物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三、解决该社情民意的建议

1、赞成市委市政府办综合性大学的决心。同意安理大本部的地块进行出让,因此建议不变更规划,但是,建议变更设计。我们需要信守与开发商协议的诚信政府,更需要为淮南城市留住文脉的法治政府。

2、建议公开听证,建议至少保留红楼主楼一栋建筑。进行功能置换,在不损坏红楼外观的前提下,改造内部结构,将其变更为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物业办公场所,安徽理工大学的校史馆等场所。

3、红楼的保留,增加了该楼盘的文化气息,可以有效提高售楼的单价,开发商会额外赢利。如果转变思路,可以实现多方共赢。

4、现在考量主政者,不再只是看任期内建了多少新楼盘。而是看任期内,保护了多少有价值的建筑物和古树不被破坏。

恳请有关部门和领导给予重视。

社情民意提出人:崔小红

田家庵区政协委员

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教师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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