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又跟fireman打官司了
搜救犬只会惦记训导员口袋中的好吃的,它可不懂什么是:人道、博爱和奉献!
第一次听到曹刚的名字是好几年前出差的途中。
我陪外省来的长官去基层督查工作,上车时,他坐在驾驶员后座,我坐副驾驶。
长官上车就调侃,说,参谋长呀,你知道为什么要坐驾驶员后面的座吗?因为一旦发生危险,驾驶员会下意识的保护自己,所以驾驶员后面的左座是最安全的,然后“嘿嘿”!
我说,首长您知道我为什么总坐副驾驶吗?因为我们是跑长途,这是越野车,我要不断提醒驾驶员注意前方来车,避免驾驶员犯困,保证首长安全,然后,我“呵呵”!
然后驾驶员“哈哈”!
在路上,长官问:认识曹刚吗?
我说,不认识,哪嘎达的?
长官说:以前东北一个处长,退役后考了一个律师证,专门跟咱自己人打官司,而且一打就赢,坏家伙。
我说:这说明,咱有问题呀,执法违法不以为然、习以为常呀!
长官说:你怎么能这样想,咱们的队伍培养了他,他就不能为培养他的队伍抹灰!
我说:那我们队伍培养了这么好的人才,怎么就把他放飞了呢?
结果,我就把天聊死了。
他回头向左看窗外,左边是城市的水源地,国家花巨资的引水工程,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周边建了各类大型的工厂,冒着烟,吐着气,乌烟瘴气!
我回头向右,右边是草场,间或有开着的野花,绵延到山边,那山是天山,白雪皑皑,博格达峰巍然挺立,主峰呈“山”字形。
驾驶员知趣的打开音响,传出刀郎版的《我们新疆好地方》……
我看着前方的路,对后座的长官说,首长,您看这路,不是直的,有时要转弯,有时要爬坡,路边有护栏,还有各种限速、限高、限宽标识和警示,这就是“道”。我记得您有一次在视频会中说,“要学会弯道超车”,您这其实就是违反了“道”的规则,成了无道,当无道时,您坐在什么位置都不会安全。曹刚其实就是这条道上的警示标志,他不是在跟我们打官司,他是在打破这个行业的“潜规则”,让我们这个行业的执法者知道什么是法,什么是道?当一个行业听不得不同意见时,他所面临的将是打破从来,因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而国家利益即是人民的利益。
结果,这次对话一年后,改制开始。
那次出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曹刚是谁,开始关注他的公众号和案例。
最近,曹刚发了一篇文章,是起诉救援人员到场不及时的,大概内容是这样:某天早上,某闲人闲转时发现自家的车库着火了,然后报警。报警通话时长:2分37秒,接警出动时长:5分23秒,行驶时长:4分18秒,扑救火灾用时1小时4分。于是,受灾户把救援人员告上了法庭,而法院受理了。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救援行为不可诉”已成为了过去,因为不再是军人了,所以就不能称为战斗,救援成为职业,职业就得有职业的“道”,要经得起质疑和调查。
看这个案例时,我脑中就突然想起一个现象,现在很多营房中的滑杆没了,只能在电影中看到,出警要跑楼梯,一是慢,二是更不安全,但是滑倒了可以上抖音,无脑的宣传!
看这个案例时,我还想起疫情期间某省的一起倒塌事故的救援,在央视短短的几十秒的新闻中,我就发现至少六个问题:第一、有没有过度救援的存在,现场各类救援人员竟然上千人,数百台车;第二、倒塌现场为什么在使用凿岩机这类可能引起共振造成次生灾害的工具;第三、现场、进出口、大量的喷洒消毒液,还牵着搜救犬进现场有用吗?第四、救援人员露宿街头,是为了宣传吗?即使没有宿营车,也可以调动长途卧铺车到现场,供消防员临时休息,为什么没有做呢?第五、现场最高指挥员的岗位应该在哪里?是穿着救援服在现场指手划脚还是应该穿着高衔级的制服与政府领导在一起协调救援物资。第六、被困者救出后,如果清醒,最关键的是马上询问,发生倒塌时,他在什么位置,这个位置的附近还有什么人?被困期间是否听到周边的呼救,在什么位置,什么性别,这才是职业救援人员,而不是为了宣传,把给被困者戴上眼罩说救援人员很专业,蒙眼防光只是常识而已!
我没在现场,我的疑问可能只是我们宣传角度的问题,不是现场的真相。
在看这段视频时,我还想起美国一个坏家伙叫巴顿。
有一次在战场,他发现阵地上最高的指挥官上校先生没有配带军衔,于是,巴顿就把这个上校叫过来问:为什么不带军衔。上校答,这样会引来炮火。巴顿说:你的自身安全重要还是让你的士兵知道他的长官与他在并肩作战重要?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说,我们的救援人员,国家和人民需要你们以最快的时间专业起来,成长起来。
你的行动你的职业你的职责都不应该成为被告在法庭上去辩解。
而救援行为成功与否将不再是“关上门说话”的战评和复盘,第三方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将可能成为现实。
让我说,我希望曹刚失业,无救援官司可打,为了生存,让他去打离婚官司吧!
嘿嘿、呵呵、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