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当严控“特需服务”

张西流

近期,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该市将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其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登记床位总数的10%。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情况要向社会公示。

医院所谓特需医疗服务,就是为适应部分客户的特殊需求,在门诊挂号、住院条件、护理等方面为其提供特别需求服务,收费标准相应提高,有的收费价格甚至提高10倍以上。

公立医院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当中,或有合理的一面。比如,离退休老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等住院时,医护条件相对会显得特殊一些。对此,广大民众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特需医疗服务的范围任性扩大,其目的只是为了创收,就值得加强规范了。

谁有能力出高价就能享受高品质医疗服务的做法,表面上看符合市场规律,却把特需医疗服务完全变为“特权服务”,促使公立医院资源向有钱有权者倾斜,加剧普通群众看病就医难的矛盾。须知,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不是为某一阶层、某一团体提供特殊服务的,否则就有失公平。

对于公立医院来说,每个病患者都是贵宾,都应向其提供优质服务。当然,广大公立医院要达到这样的高质量要求还得有个过程,但必须做到严控特需医疗服务,扭转过于强调医院创收的倾向,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不以逐利为根本目的,让公立医院彰显“公心”,成为群众医治大病、重病和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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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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