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发布未来5年工作规划,养老金待遇水平、领取条件将发生变化

2021年上半年已经结束了,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对于广大退休人员而言,养老金如期迎来17连涨,也算是为“十四五”开了个好头。

不过,上半年最后一天,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就“延迟退休”、“最低缴费年限”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规划和要求,未来4年半,养老金待遇水平和养老金领取条件也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首先,沿用了几十年的“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恐将发生变化;

目前《社会保险法》对领取养老金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必须达到最低15年的要求,二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算下来这一领取养老金基本条件的规定已经沿用10年了;此外,对“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则可以更早地追溯到1978年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法”中要求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为法定退休年龄。

但随着人社部“十四五规划”的颁布,沿用了几十年的“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恐将在2021下半年-2025年期间发生变化:

其一,在“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求下,法定退休年龄将发生变化;

“规划”中再提“延迟退休”,虽然退休年龄不会“一蹴而就”的一次性延长几年,而是遵循“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但未来五年可能会发生退休年龄或多或少延长的现象,比如2022年退休年龄为“男性60.1周岁、女干部55.2周岁、女工人50.3周岁”、2023年退休年龄为“男性60.2周岁、女干部55.4周岁、女工人50.6周岁”,依次类推,调整周期内每年退休的法定年龄规定都不一样,直到调整到位。在此调整周期内,即便已经达到了“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延迟几个月退休或延迟几年退休,然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其二,在“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下,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恐将延长;

在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同时,对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规定也将发生变化,在“逐步提高缴费年限”的要求下,未来几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可能是2022年15.1年、2023年15.6年或者其他年限,直至调整到位。与法定退休年龄“小步”延迟的道理类似,调整周期内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将问题提升,每年要求都不一样。

以上就是建立在“规划”对“延迟退休”、“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上形成的“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上的一些变化。至于未来4年将要退休的临退人员能不能赶上这一规定,还要看两项政策的推进进度。

第二,“养老金待遇水平”会随着延迟退休、最低缴费年限的变化而变化,且是提高的;

我们知道,对于1996年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劳动者而言,养老金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又与退休时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那么延迟退休一是会延长缴费年限、二是社平工资每年都是提高的,比如2021年退休时2019年社平工资6200,延迟到2022年退休挂钩2021年社平工资6500;如此一来,养老金待遇会随着累计缴费年限的延长和社平工资的提高而提高;

再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方式是: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会因为缴费年限的延长而增加,另外,之前女性50周岁退休按照195个月计发、55周岁按照170个月计发、60周岁按照139个月计发,在延迟退休后,随着退休年龄的延长,计发月数也会随之减少,这又会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水平,从而提高养老金总体的发放水平。

综上这部分,延长退休、延长最低缴费年限会提高养老金待遇,但同时也会迟几个月或几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利弊均有。

以上就是人社部“规划”中对未来4年“逐步延迟退休、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的一些规划和工作指导,在此指导下,未来领取养老金的两个基本条件也会随之变化,再就是养老金待遇会随之提升,这也是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的基本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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