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空调经销商这件事不能干了
2021年7月1日起,所有2020年7月1日前生产的老能效国标空调产品,不得再上市销售。对于所有的空调经销商们来说,则意味着,今天起(7月1日)所有老能效国标的空调,不能再卖给消费者了,必须要退回工厂,或者就地销毁。
宁言||撰稿
2021年7月1日,对于所有的空调企业和商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按照2020年初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GB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有空调企业在2020年7月1日起不得再生产老能效国标的产品,同时2021年7月1日起不得销售老能效国标产品。
多位空调经销商告诉家电圈,从5月下旬开始,包括美的、格力、海尔等头部空调企业,相继向所有合作的家用空调经销商、零售商们,包括线上电商网店、线下连锁店和实体店,以及新零售商等渠道,相继发出关于撤换“老能效国标”产品及宣传物料的通知,明确要求自7月1日起禁止销售老能效国标的产品。
透过头部企业的这一系列积极主动的动作可以看出,大企业们对于老能效国标产品的清理态度和决心很坚定。背后的原因并不复杂:
一方面,空调新能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推出和实施,属于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常规动作,特别是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再次坚定国家加速推动空调这个“电老虎”能效升级的步伐和决心;从2020年初正式颁布能效新国标,到2020年7月1日禁止生产老能效国标的产品,再到2021年7月1日禁止销售老能效国标的产品,其实国家给予空调企业对于老能效国标产品的清理,已经有长达一年多的时间,足够空调企业和商家合理安排生产、销售计划,以及老能效国标产品的清理进程。
另一方面,空调能效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受到国家《刑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国家法律的护航,其权威性不容置疑。凡是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企业除了会被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信息如此公开透明、交流沟通如此发达的今天,如果还有空调厂商想利用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等”销售老能效国标的产品欺骗消费者,无疑是“以卵击石”。
不过,仍然有企业人士告诉家电圈,目前对于“老能效国标”产品,一些空调企业和商家还存在不少的侥幸心理,希望可以通过一些手段继续在一线市场上偷偷销售。比如,有人认为反正国家也没有专门发出新的通知,也没有表态要组织专门的市场抽查动作,还可以趁着空调销售的旺季,再卖一段时间的库存老能效国标产品;还有人甚至想出“投机取巧”手段,即对7月1日起销售的老能效国标产品,对消费者开票写6月下旬日期,通过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清理库存。
对此,家电圈则想提醒各位:在对待空调新能效国标执行落地过程中,任何空调企业和商家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更不能抱着老思想还想着“混一混、熬一熬”。因为,与过去几次空调能效的切换相比,如今的社会环境、消费环境给予空调厂商投机的空间已经很小很小,而且很容易出现“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局面。
首先,当前以90后为代表的年轻主流消费群体,最痛恨被忽悠和欺骗。同时很多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法律等信息也越来越公开透明,普通消费者也能够清楚且快速地把握空调等家电产品能效政策调整和变化。对于很多空调经销商想通过“七月卖的空调开六月销售发票”投机行为,不只是存在税务方面的风险,同时还存在商业信誉风险,更存在被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公开投诉甚至曝光的风险。
其次,虽然国家当前对于空调能效制度采取的是“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的管理方法,但是这并不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对于一些空调厂商在新旧能效标准执行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会“听之任之”。今年7月1日能效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国家以及省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会掀起一场新的市场利剑行动,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对市场上在销的空调产品进入抽查,甚至不排除会抓一批“负面典型”,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能效标准的严肃性。
再者,当前空调产业发展已经步入巨头主导的成熟通道之中,无论是空调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是具备一定实力的行业巨头,保证企业市场经营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至关重要。如果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冒风险去违法销售“老能效产品”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风险巨大,显然是得不偿失。因此在行业主流厂商的积极主动规范和维护下,一些厂商手中的“老能效国标”产品也不敢轻易对外销售,因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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