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功能。
图形符号类型 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
GB 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该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功能。一般固体废弃物标牌分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
危险废弃物警告标牌其骷髅头是一根骨头,有很多地方不一致的应按照标准做更改。
光有以上两部GB更像是技术性要求,具体如何实施则需要参考《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1996年5月17日 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63号)
第二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全国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的设计、定型、制作和使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标志牌实行定点制作和统一监制。
第三条 制作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委托书。未经许可,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自制标志牌,也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监制的标志牌。
(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了标识标牌必须由环保局统一监制,不可擅自制作。从目前来看,显得过于僵化,实际管理运行中很多地方是放手让企业自己按照标准去制作,只要污染源是经过环评中验收批准的。当然这个细则颁布比较早,目前还未废止或修订,实际执行过程一定要咨询当地EPB。)
第七条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选用立式或平面固定式。
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选用立式或平面固定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新固废法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仅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还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 其中新固废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旧固废法的10倍,特别是“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这一违法法行为。 旧固废法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而新固废法要求比旧版固废法更加严厉,不仅需要“设置”,还应该“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若不规范,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一、危险废物标识标签(两种: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危险废物标签) 1、(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标志附件A-1)
小贴士: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暂存间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识固定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的两侧不便于固定时,则固定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2、(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标志附件B-1)
(1)当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要设置明显隔离带(如图),并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在对应的墙壁上,或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识;(2)当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在两种及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标签的张贴或系挂应与其分类相对应。3、(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警告标识标志附件)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暂存间)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
(1)当危险废物为容器盛装的,盛装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当采取袋装危险废物或容器外壁不便于粘贴险废物标签时,则应在适当的位置系挂危险废物标签牌。常见错误标识(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同附件A-1、标识--骨头应该由两根变为一根):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暂存间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警示标志)
1、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 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2、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 1mm。危险分类一共分为八种,分别为爆炸性,有毒,易燃,有害,助燃,腐蚀性,刺激性以及石棉。光看图片是不是难以理解?还不知道危险废物标签如何填写?没关系,这边举个例子您就懂了。像常见的废酸废碱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它的危险类别就是刺激性,因为其酸性碱性的强弱,所以其可能会带有一定的腐蚀性,一些废溶剂如乙醇、甲苯,其危险类别就是易燃性。当然,对危险废物的成分判定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定,有些情况下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成分可能会比较复杂。
好了,言归正传,具体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过程中,让我们看看重点应该注意哪些细节:(1) 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填写上文字字体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为啥为黄色,小编知道!跟红绿灯一样嘛,起到提醒的作用);(2) 危险废物标签应稳当地贴附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资料清晰易读、清晰易读、清晰易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要谨记!;(3) 如使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盛装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4) 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光看文字是不是还是记不住?看这里!我们以废有机溶剂实际操作下,手把手教你危废标签如何填写哦~
第二步,根据实际的成分查找对应危废分类或者按最强的危险属性选择危险类别,此处我们的危废废物类别就定为有害性第三步,完善相关信息。(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如东生态环境分局、危废物流)注:有些省份在符合国标的前提下颁布了本省的标识规范,如江苏省,请各企业注意:
黄底黑字,100cmx120cm的长方形、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
9月1日,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液、漆渣、废活性炭产生,危险废物仓库内存放着废包装桶,但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网上申报,危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内存放的废包装桶也都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新固废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整,合计24万元。
9月1日,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执法局二中队对浏河镇新塘管理区某喷涂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该公司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9月1日,常州新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车辆配件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贮存场所内废漆渣、含漆废物(纸板、抹布、手套)、废过滤棉贮存在吨袋内,吨袋及上述危险废物表面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随后,新北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9月1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一家道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西北角地面上约有100公斤漆渣露天堆放,此外,厂区木工车间内堆放有约150只废油漆桶。执法人员调阅企业环评资料发现,企业产生的漆渣及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随后,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9月4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连云港市中元包装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危废贮存场所以及内部存放的废油墨桶、废胶黏剂桶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将面临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9月1日台州椒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章安街道某固体废物收集公司时发现,原料桶、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树脂、废活性炭和废油污等多种危险废物,共计60吨左右,堆放在车间里,但均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涉嫌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14.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