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家暴了,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
问:我被家暴了,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
答: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能否向配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同的法院采用的裁判规则并不相同。
但是在北京地区,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受害方可以依《侵权责任法》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害方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还可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受害方不选择离婚的话,那么只能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一切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等,需要上述证据相互佐证,形成证据链才能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完整程度、受伤的严重程度等判定对方赔偿的数额,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开支,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一般是5000元到5万元不等。
【家理学堂】是一系列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影视创投部策划制作的普法类短视频。每期视频时长1-2分钟。每期选取一个常见的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由家理律师从情法角度出发,提供接地气、可操作的实用解答,以期为有需求的观众朋友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