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故意的认定方法

案情

甲将一瓶装有一般毒药成份的饮料,放在会议室桌上。
浅析
概括故意,是指明知结果确定发生,但是对于对象是谁以及危害后果的数量是多少,不能确定,这就是概括的故意。
甲将毒饮料放于会议室,明知必然有人饮用,但是至于谁会饮用,却不明确,甲具有概括的故意。如果李四饮用而中毒,不可以认定为甲对李四没有伤害故意,从而认定为过失犯罪。
概括的故意有可能造成一个危害后果,正常认定即可,如果造成两个危害后果,需要运用想象竞合择一重处理。
当然本案不能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之一,其构成要件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需要具有一次致伤多人的可能性特点,而本案一瓶水一般一次只能致伤1人。
总之,概括的故意,是指明知结果确定发生,至于谁会中招,哪些人中招,都不违反行为人意志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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