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农资行业大盘点 农药篇·下
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事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
【事件】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根据文件规定,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事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
【解读】
新农药登记试验许可改为备案,意味着新农药申请者申请将新有效成分添加进数据库后,无需像往常一样,再花费两个月时间去获得新农药试验准许后才能开展试验。减少了新农药登记试验前的准备工作,缩短了新农药试验前所需的准备时限,加快了新农药登记进程。这是政府又一次简政放权的突出体现。
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
【事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10月1日,发布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的通知。在确保产品高效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审批进程,促进农药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
【解读】
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为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对农药企业也是一项重大利好的政策,利于缩短农药登记周期,利于申请登记的农药企业早日获得农药登记证,取得市场主导权。同时提醒,若相关农药企业有符合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的产品,应尽早启动相关产品的登记工作,尽早提交登记资料,从而享受该农药产品的优先行政审批权,让利好政策的价值最大化。
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10种仍在大田使用的高毒农药
【事件】
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历来高度重视高毒农药管理,下一步,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仍在大田使用的10种高毒农药,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多措并举”的原则,依据高毒农药的风险大小、替代产品生产使用情况,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
【解读】
除了国内民众健康之需,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也是顺应国际大势之需。不少国际公约都明文要求严格管控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使用。可以说,今天的农产品市场也是一个全球化市场,时刻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况且,现在不少国外优质农产品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如果在农药残留上落后于国外产品,就连“家门口的竞争”都有可能输掉。
10月1日起施行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事件】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文,公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解读】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含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办法》加速了全国各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落地节奏,全国上下多个城市采取多项举措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新规定
【事件】
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发布修订后的《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解读】
加大违法广告监测能力与查处力度,是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重点工作。从农药广告审查新规定来看,针对品牌发布的广告含有广告法违禁词、敏感词或广告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做出了规定,在广告发布前进行合规性审查是品牌必须重视的工作。
11月1日,我国实施首个农药利用率田间测定标准
【事件】
施用农药是防病治虫的重要措施,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农药利用率是衡量农药科学使用水平的重要指标。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牵头完成的 《农药利用率田间测定方法第一部分:大田作物茎叶喷雾的农药沉积利用率测定方法诱惑红指示剂法》。
【解读】
该项农业行业标准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农药利用率测定方法标准化和农药使用技术标准化,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加快高效施药机具推广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提升我国农药利用率和美丽中国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拟出台
【事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稳外资外贸决策部署,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义务,便利农药进出口贸易、提高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了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的措施,拟联合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解读】
我国农药进出口贸易连续高速增长,为扎实推进 “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利民便企的政务服务,农业农村部同海关总署结合工作职责,对照系列改革措施,积极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切实优化农药进出口贸易环境,对行业和企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山西农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