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成王败寇,压倒信仰良知
司马迁在《史记》里评论秦国道:“以暴虐为天下始”,秦国把战争推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统一战争中六国光士兵就被屠杀了几百万人。秦始皇称帝时天下户民有4000万,到了汉朝只剩下大约1800万人。
在两千年前的《刑法志》里,形容秦朝是“赭衣塞路,囹圄成市”,意思就是说,在秦朝,囚徒多得堵塞道路,牢狱繁华得像闹市。
西汉的贾谊,在《过秦论》中总结道,秦仁义不施、繁刑严诛、赋敛无度、天下苦之。
但整个社会一直有一种成王败寇的思维,事情做成了,他就是“正确”的,哪怕他的手段再卑劣,也会为他的过往行为合理化。
在这个思维下,“成功”成了历史唯一的道德。
比如大秦赋里就说秦王统一天下是为了救苍生于倒悬。甚至楚国人还专程不远万里的投奔秦国,因此,秦国的统一不但是顺应历史大势,更是顺应了六国的民心——是“先得了民心才得了天下”。
在《大秦赋》看来,有统一天下这种真正值得大书特书的高尚目的,屠杀与奴役就变成了一种无需特别在意的手段。
但事实上,凡是高尚的目的都可以通过高尚的手段达到。如果无法达到,那就说明这些目的并不高尚。
我们总以为有目的才有手段,比如秦朝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但当目的达到了,有时手段就获得了某种自足和独立性,最可怕的是,手段本身逐渐变成了目的——秦国就是这样,为了统治而统治,为了征服而征服,为了杀戮而杀戮。
据史记记载,在统一六国后,秦王回忆他为什么攻灭六国时说——赵、魏、楚反叛秦,所以灭了他,燕王昏乱,派荆轲当刺客,所以灭了它,齐王驱逐秦使,所以灭了它。
在手段压倒一切下,灭国还需要理由吗?秦国就像一家农场和一座军营。举国上下,步调一致,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只要国王一声令下,便猛兽般地扑向敌人。
手上有刀枪的人,绝对不会跟手无寸铁的人谈道理,武力本身就是正义——如同狮子对牛羊,吃你不需要理由。
比如在当时的秦国,人人唯利是图,个个急功近利,周围都是生死搏斗,到处尔虞我诈,成者为王败者寇,建功立业的英雄豪杰们,何曾有暇于道德伦理。
李斯入秦,先投靠吕不韦,吕不韦败亡,他紧跟秦王政。李斯向秦王推荐同学韩非,眼看地位要超过自己,又进谗言毒杀这位旧日同窗。
靠突破道德成功的人,终将被反噬。这位到秦国之后,最终后悔的楚国人,再春风得意,最后不也是在奔赴刑场的路上,回头对同判死刑的二儿子李由说:
“我真想,和你再牵着咱们家的大黄狗,去上蔡东门外追野兔。但是,还能吗?”
秦确实胜了,成了笑到最后的人,他为什么能胜是可以研究,但他胜了并不代表他是对的,因为看一段历史,暴力的猖狂绝不是历史的荣耀,统合黑暗的土地也称不上辉煌。
正如杜牧的《阿房宫赋》所说的:“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究竟该如何反思秦国,尤其是其诞生的机制与土壤,其实这才是真正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