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两道不起眼的诏书,为什么堪称惠及千秋?
朱元璋两道不起眼的诏书,为什么堪称惠及千秋?
朱元璋画像
作为“洪武盛世”的开创者,朱元璋在位期间做了很多事,都是大大有利于民生发展的。在洪武年间,朱元璋分别颁布了两道不起眼的诏书,甚至被很多史学家称之为惠及千秋,可见影响之深远。
那么这两道诏书到底是什么呢?又为什么堪称惠及千秋呢?
首先,第一道诏书是:
“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
这一道诏书,记载于《皇明诏令》的《正礼仪风俗诏》中。
乍一看,这道诏书就是单纯讲礼仪的。也就是说,佃户如果见到自家的地主,不管年龄几何,都要向地主行小弟见兄长的礼节。哪怕地主是个小孩子,佃户是个中年男子,也要尊称前者一声哥哥。
这样一看,好像这道诏书也没有什么,为什么说它的影响力可以是惠及千秋那样深远呢?我们先了解一下在明朝之前,佃户与地主的关系就知道了。在封建社会,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佃农制度,这一制度随着朝代的更迭也一直在发生变化。
到了元朝,佃农制度发展到最为极端的巅峰。极端到什么程度呢?原本算是租赁关系的佃户,到了这时几乎地位卑微如同奴隶。甚至就连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元典章》记载了,地主和佃户之间,要行主仆之礼。也就是说,正统的法律上都默认了佃户的“奴隶”身份。
佃户的“奴隶”身份不但被盖了章,更有甚者,整体的权益都得不到任何保障。据说,如果地主打死了佃户,也不会吃官司的,顶多就是打一顿板子,赔偿一些银子而已。
佃户原本是没有土地的平民,但随着这一矛盾的加深和激化,社会矛盾也必将凸显。
封建社会又是传统的农业国,小农经济又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如果佃户与地主的关系得不到有效缓解,那么矛盾必定频发。但朱元璋却敏锐地察觉到这一问题,并做出改变——无论年龄几何,佃户和地主都是“兄弟”关系。
这样一来,佃户的权益是大大得到了保障。虽然说地主的地位相比原来有所降低,但利益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损害,两者一综合,皆大欢喜。
随着诏书的颁布,朱元璋也在行动措施上立马跟上来。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好,如果地主打死佃农,以杀人偿命处理,就算有再多的钱来赔偿,也照样要偿命。另外,地主想要自己的佃农替代自己服劳役的话,要给佃农付“劳务费”,而且价格是“须出米一石,资其费用”。这样的话,佃农简直就要乐翻了天,地主哪怕一百个不情愿,法律上明文规定好了,不服从也得好好服从。
从朱元璋统治者的角度来看,这一举措是利远远大于弊的。虽然随着诏书措施一并施行,地主们肯定会不乐意,但却极大程度上稳固和拉拢了佃农们的心,让他们的生活过得好些,也就从心底认可明朝的统治,就不会频繁地发动农民起义了。这样来看,非常有利于巩固明朝的统治。
再来说第二道诏书,是朱元璋亲自给工部下发的诏令:
“在京工匠上工者,日给柴、米、盐、菜。”以及“休工者停给,听其营生勿拘。”
这第二道诏书是发布于洪武十一年间的。大意是说,在京城进行服役的工匠们,如果是在每天干活的,每天都要补助发给他们柴火米粮和油盐蔬菜;如果是没有干活的,即便不发这些东西,也不要拘捕他们,允许他们干自己想干的营生。
这道诏书听起来,都感觉特别的人性化。其实这时候来京城服役的工匠们,就是元朝时匠籍制度的主人公。
元朝时匠籍制度是怎么来的呢?就是把全国上下每个角落的工匠都编制成专门的户籍,所有的工匠都要入籍,入籍了之后呢,不但这辈子都要只干工匠,而且子子孙孙的后代都要干这个,不能转行。
而且,干工匠这个活计,也并不是他们自愿。由于元朝用工的需要,要干活直接按户籍抓人,来京城干活了本来就很累,不仅没有报酬和补助,而且路费生活费都要自理,顶多给一点粗劣的食物充饥。凡是被抓到去干活,都是很惨的,但是他们又逃不掉,命运无法掌握在自己手里。
而朱元璋的这一道诏书,则极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现状。对于在京城做工的工匠,首先是要给到津贴和补助的;其次是来京服劳役的时间,也渐渐地规范化,一次性不超过三个月,在后续的发展中也逐渐改进,到皇宫内务服役的工匠,还有可观的工钱可以拿。最重要的是,工匠的身份不再是摆脱不掉的枷锁,那些想从事其他行业的工匠,也完全可以去改行,拥有了行业选择的自由权。
朱元璋的两道诏书,分别针对没有地位的佃农,和没有自由的工匠,他们都是被压迫至极的底层劳动者,这两道诏书的颁布直接给予了他们地位和自由。随着这两道诏书的颁布,带来的效果也是肉眼可见的,在此之后明朝的农业和手工业发展,都呈现翻倍式的增长,共同了构成“洪武盛世”。
参考资料:张嵚《明朝原来是这样的》
作者:我方团队月落星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