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昱言|上海多部门约谈房企及中介:不得协助购房人规避房产调控政策
#上海多部门约谈房企及中介:不得协助购房人规避房产调控政策#
2月2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信号“房可圆”发布消息,上海市、区房管部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对中介机构及房企进行了约谈,并通报近期房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为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安排,2月1日,上海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刑侦总队联合约谈了在上海市经营的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
与会部门对房地产销售领域的政策法规做了解读,并通报了近期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会议要求房地产行业各类经营主体,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好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
同时,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管理,不得诱导、教唆、协助房屋买卖当事人违反或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违反税收征管和金融监管政策法规;不得炒作房屋涨价、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信息;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房地产广告,推销房地产;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承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等“碰瓷”收取所谓“茶水费”、“关系费”;要切实管理好所经营的互联网房产信息平台或门店展示橱窗,确保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会议还提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批准预(销)售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宣传预(销)售价格、时间;要重视与微信公众号合作发布信息的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其建立的购房交流群,发布项目信息的,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广告发布相关规定;不得人为制造、编造所谓项目热销的信息;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变相提高购房人首付款要求;要加强项目销售管理,不得有虚假宣传,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设置的样板房内不得有违法搭建或占用共用部位装修等行为。
点评:“介”律森严。
#北京市住建委:禁止“租金贷”划拨长租公寓 预收租金不超3月#
2月2日,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披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北京市内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即长租公寓)提出了10个事项,涉及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租金押金收取、租赁住房装修及纠纷调解等方面,实施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其一,要求长租公寓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开业信息和从业人员名单,于签订承租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未经报备、备案的长租公寓不能通过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
其二,长租公寓分散承租他人住房、再出租给承租人居住并收取租金时,应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同时,长租公寓应于合同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退还押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其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长租公寓;北京市支持专业化、规模化长租公寓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长租公寓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其四,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的,应当取得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长租公寓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
其五,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当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定期公布长租公寓被投诉情况,调解长租公寓和当事人纠纷。
点评:防患于未然。
#深圳住房租赁措施征求意见: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可改租赁#2月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若干措施》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租赁支持力度、建立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工作机制、完善房屋基础信息和租赁合同管理、规范行业主体及其租赁行为、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二十四条措施。其中,《若干措施》提到,要推进存量房屋改造租赁住房,通过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提供租赁住房,并开展已建成的商业和办公用房按规定改建为公寓、宿舍等形式租赁住房试点。同时,还将落实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中梁控股2.5亿美元7.5%优先票据将于2月2日上市买卖#2月1日,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到期的2.5亿美元7.50%优先票据于香港联交所发行及上市的通告。诚如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的相关发售备忘录所述,该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票据仅以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方式上市及买卖,预期将于2021年2月2日生效。据了解,于2021年1月25日,中梁连同附属公司担保人就发行票据与初始买家订立购买协议。
#金科股份2021年第一期7.5亿公司债拟2月3日深交所上市#2月2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拟于2月3日上市。该债券简称为21金科01,发行总额为7.5亿元,票面年利率为6.2%,债券面值为100元,按年付息,债券期限为4年。发行日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月28日,起息日2021年1月28日。本次债券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显示,该债券将于2021年2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交易。
#大发地产首月销售额36.03亿元 平均售价16130元/平米#2月2日,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1月止未经审核营运数据。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月31日,大发地产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实现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36.03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为22.34万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约人民币16130元。另据报道,1月19日,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2022年到期的1.8亿美元9.95厘优先票据于港交所发行及上市。
#合肥20.58亿挂牌3宗涉宅地 总建面逾40万平方米#近期,合肥以总起价20.58亿元挂牌了三宗涉宅地,分别为蜀山区1宗宅地、经开区2宗商住地,总出让面积18.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18平方米,预计于3月5日入市。
#宁波慈溪19.95亿挂牌3宗涉宅地 总建面20.79万平方米#2月1日,宁波慈溪市以19.95亿元挂牌3宗涉宅地,总出让面积10.1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9万平方米。其中会展中心北侧地块预计2月23日以“竞地价+竞配住宅用房”方式出让,该地块位于古塘街道,出让面积25090.7平方米,容积率1-1.8,建筑面积45163.26平方米,出让起始价3.84亿元,地价上限5.74亿元。此外,要求商业、住宅计容面积均不应小于10%,且建筑限高36米、住宅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华润保利联合体85.77亿、自持23%夺得北京顺义不限价地块#2月2日,北京再迎一场土拍,共有3宗地块集中入市竞价,分别包括顺义2宗地块以及通州1宗多功能用地,总起始价85.15亿元。其中,京土整储挂(顺)[2020]062号地块由华润+保利以上限价67.77亿元竞得,溢价率35%,自持23%,另外还包含17.99亿元异地建设会展资金。据悉,该地块吸引了金茂、金辉、万科、平安、华发、融创、保利+华润、中粮+金隅、中交+招商、首开+金地+旭辉、绿城参与竞拍。出让文件显示,地块名称为北京市顺义新城第23街区新国展三期项目(原22街区南部)22-02-007-1、22-02-007-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0.5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62859.32平方米,为居住用地,起始价5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