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由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成绩核算。

二、核算方案

(一)考核分值设定

教学成绩核算以全区全体在校学生成绩前20%为A线、前60%为B线及平均分三项指标分别计35分、35分、30分。

(二)考核成绩核算办法

教学成绩核算办法

教师单班考核成绩=35×(单班A线率/全区最高A线率×100%)+35×(单班B线率/全区最高B线率×100%)+30×教师个人成绩平均分/全区最高平均分

三、考核标准(满分45分,也就是把A线、B线及平均分三项指标分100分折合成45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一)文化课教师岗位成绩考核标准

(1)区名次分(该项满分33分)

全区共六个同类单位联考,教师个人成绩与全区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6

得分33282318138

名次

得分

33

28

23

18

13

区名次变化分:初二、初三年级,以升级时教师所接班级学科成绩区名次为基准,任教学期仍保持全区前两名的加6分。升级时二、三名的升(降)每一个名次加(减)8分,四、五名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5分。以上均加满(扣完)为止,初一年级第一学期只执行区名次分计分办法。

(2)校名次分(该项满分12分)

以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个人所教学科成绩为依据,列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计12分,列同年级同学科最后一名计4分,其他名次成等差计分。

校名次变化分:以升级时教师所接班级学科平均成绩校名次为基准,任教学期语、数、外学科仍保持在年级部前两名的加2分,其余名次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5分;其余学科仍保持级部第一的加2分,其余名次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1分,以上均加满(扣完)为止。

(二)音美教师考核标准

1、基础年级区抽测考核(15分)

学年末依据区教体局艺体科对基础年级艺体抽测结果,以教师个人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5131197

名次

得分

15

13

11

2、团队训练考核(15分)

以教师所带训练团队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512963

名次

得分

15

12

3、带毕业年级特长生考核(15分)

以教师所带特长生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512963

名次

得分

15

12

(三)体育教师考核标准

1、基础年级:

(1)区抽测考核(15分)

学年末依据区教体局艺体科对基础年级艺体抽测结果,以教师个人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51312108

名次

得分

15

13

12

10

(2)校成绩考核(15分)

每学年学校以中考考试项目为基准,组织1-2次基础年级学生体育成绩专项检测,其中男1000米、女800米必测,另外抽取1-2个中考项目。抽测成绩按国家体质健康检测标准核算后,根据学生达标成绩计算体育教师成绩。以教师个人成绩为依据,全校排名,按第一名计15分,最后一名计4分,成等差核算教师考核得分。

(3)团队训练考核(15分)

以教师所带训练团队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512963

名次

得分

15

12

2、毕业年级:

(1)中考成绩(20分)

以教师体育中考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20161284

名次

得分

20

16

12

(2)特长生考核(10分)

以教师所带特长生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080604020

名次

得分

10

80

60

40

20

特长生成绩得分按上浮10%核算。

(3)团队训练考核(15分)

以教师所带训练团队成绩与全区其他五个单位相比,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12345

得分15131197

名次

得分

15

13

11

(四)加分项:

全区体育中考第一名计8分,第二7分,第三名计6分;

四、计分办法

1、依据考核标准计算教师教学成绩得分。

2、毕业年级教学成绩计分办法

毕业年级单学期教学成绩得分=(第一学期教学成绩考核×20%+第二学期教学成绩考核×80%)×1.2

3、不满工作量教学成绩核算

参照上级文件规定,学校设定语文、数学、英语周标准课时为10课时,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周标准课时为12课时,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周标准课时为15课时。

(1)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课时数50%时,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教师教学成绩标准得分×60%

(2)标准课时数50%≤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课时数的75%时,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教师教学成绩标准得分×80%

(3)标准课时数75%≤教师周课时数﹤标准课时数时,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教师教学成绩标准得分×90%

4、学期教学成绩考核与教学成果考核得分之和超过满分50分时,按分50分计。

5、跨年级教师得分=主职年级考核得分×60%+兼职年级考核得分×40%.

6、音体美教师比赛成绩以团队比赛名次结果为计算依据,核算到人;多项比赛成绩的按单项标准核算后计算平均值。

7、音体美信学年考核结束统一核算,结果分学期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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