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钟祥荣/朱源星和新中国第一部教师法的诞生
让我们以阅读的方式相遇相知
朱源星和新中国第一部教师法的诞生
钟祥荣
可能很多人还不了解,新中国第一部教师法的诞生与韶关一位普通教师竟然有很深的渊源,笔者通过走访当年始兴县石人嶂矿业公司的一些老领导、石人嶂中学的知情老教师,查找资料,追本溯源,依据考究,力求还原教师立法第一人---朱源星老师一段不平凡的经历,现追叙如下:
朱源星,男,1944年4月出生,2009年9月去世,广东南雄人,中学毕业后考入海南师范学院中文系就读,1968年8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石人嶂中学任职语文老师,石人嶂中学是石人嶂矿业公司的职工子弟学校,学校还招收部分农村子弟入学读书,是一间设施较为完备的完全中学。
石人嶂钨矿是我国南方开采较早、开发较深的“五层楼”石英脉型钨矿,原是国家冶金部的直属企业,后改属国家有色金属公司管辖,地处粤北山区始兴县,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在国家实施计划经济政策的形势下,石人嶂钨矿发展进入辉煌时期,一度成为一家高峰期拥有八千多职工和家属的中型有色金属矿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八十年代初,我国进入经济建设为主的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在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浪潮冲击之下,教育战线一度出现教师队伍不稳、弃教改行,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不良现象,基础教学质量下降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身为教师普通一员的朱源星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位卑未敢忘忧国,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从根本上实现尊师重教、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恰好此时,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改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朱源星老师到县城购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认真研读婚姻法的具体内容和基本条款,并参考手头上极为匮乏的现有资料,决心为国家起草一部“教师法”。
受到新的《婚姻法》的启发,在工作之余,朱源星老师埋头开始了《教师法》的研究与起草工作,起初他也有过疑问和犹疑:我一个普通教师能干这样的研究吗?研究出来,国家会采纳吗?但忧国忧民之心始终激励着他坚持下去,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设想草案》(初稿)基本成文成型,朱源星老师将自己苦心研究出来的成果用油墨印刷出来,1984年9月写信寄给了当时广东省分管教育工作王屏山副省长,10月21日,王屏山副省长回复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对朱源星老师的工作精神和研究精神予以表扬,对他的研究计划表示支持,认为他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盼望得到他进一步的研究成果。
受到省领导的肯定与鼓励后,1985年5月8日,朱源星老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设想草案》(初稿),连同一封请求国家尽快制定和颁布教师法的信件,寄给了全国人大科教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教育工会,先后得到了这些部门的答复与肯定,这是来自群众的第一个《教师法》文稿。
中国教育奠基人之一,时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方明在接到朱源星老师来稿后,在此基础上,全国教育工会研究草拟了《教师法》初稿,并将初稿和有关资料分送给民进中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并由方明同志担任组长,联合上述机构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联合起草小组,再行修改完善。1986年4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稿),组织征询了一万多人的意见和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拟出第二稿、第三稿、第四稿,1986年3月全国政协七届四次大会上,方明同志和民进组2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快制定教师法》的提案”。1987年全国教育工会在青岛召开《教师法》研讨会,同年,国家教委在南京召开了《教师法》研讨会。
历经十年努力,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颁布与实施是新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朱源星老师作为来自基层的代表,应邀多次参加国家级层面的《教师法》起草研讨会,多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1989年调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工作,后担任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秘书长,专门从事教育法研究实施工作,对广东省地方法规的制定实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钟祥荣简介
ZHONGXIANGRONG JIANJIE
钟祥荣,男,1969年生人,广东始兴人,现任始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多年来喜爱小小说,期望在小小说创作上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