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是怎样一本书?

杂文

文/墨吟

记得香港作家杜渐曾向内陆读者介绍过美国畅销书《教父》。他说,畅销书不一定是好书,《教父》即属此列,因为它粉饰、美化美国地下黑帮组织——黑手党,给主人公“教父”这样一个黑帮头目套上了富有人情味的光环,而对于美国的社会制度却没有触及一根毫毛。

后来我有幸读到了该书,是贵州人民出版社翻译出版的。我照例先读译者前言,洋洋洒洒一大篇,把《教父》捧上了天。译者说,《教父》写了几十个人物,全部是坏蛋,但却教读者并不憎恨他们,而是去恨制造这些坏蛋的美国社会制度,这显示了作者何等高超的艺术才华呀!

两种介绍,竟如此南辕而北辙。

读完全书,我也有了点发言权。《教父》所写的,是纽约五大黑帮家族间的一场战争。充斥于全书的,无非是吃喝嫖赌、尔虞我诈、殴斗凶杀。如果说,这在某种程度上揭露了黑帮社会的内幕,那么,更多的则是赤裸裸的展览。至于教父这个人,岂止是人情味,简直有正义感。在此仅举三例:

(一)殡仪馆老板勃纳瑟拉的女儿遭流氓侮辱摧残,法院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使歹徒逍遥法外。勃纳瑟拉求助于教父,教父即派打手教训了两个歹徒一顿。

(二)电影演员约翰昵因与电影厂老板发生瓜葛,面临失去主演一部巨片的机会。他恳求教父帮忙,教父即派遣参谋飞往好莱坞,说服(实际上是压服)电影厂老板改变决定,仍让约翰昵主演影片,从而使他一举成名。

(三)在教父控制的区域内,犯罪分子均不敢轻举妄动,社会秩序稳定良好。

那一场五大家族间相互残杀的战争,正是因教父拒绝参与贩毒集团的非法活动而引起,以教父家族全胜而告终。很显然,作者是着力美化教父及其整个家族的。实际上,也就是美化了美国社会。

杜渐先生引用该书作者自己的话来印证这一点,颇有说服力。该书作者马里奥·普佐说,他写《教父》,目的就是为了钱。在此之前,他以严肃的态度写了两部书,结果没有销路。于是他换了一种态度写成《教父》,一出版立即轰动,使他又发财又出名。

像《教父》一类书,翻译出来看看也无不可。问题在于,我们的作家和翻译家在写“前言”或“后记”的时候,对那些外国当代作品应该作实事求是的介绍,正确引导读者阅读才是。否则,胡乱吹捧是要误人子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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