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的电动车大军或将退出历史舞台,渐行渐远

电动车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在路口随处望去就能看到,遇到上下班高峰期更是密密麻麻,其本身较小的车身,会天然的获得良好的通行条件,加之操作难度不大,基本会骑自行车,电动车就轻车熟路。

在之前相关的法规未明确的前提下,不少电动车的制造标准也相对宽松,这使得电动车无论从速度上还是从质量上都能满足人们日常的骑行需求,只要给动力,电动车可以轻松的起步且动力输出持续,速度也相对稳定;电动车的质量主要占比还是在于蓄电池,质量增加后,代表着蓄电池的块数增加,则电动车的续航更佳,更喜得人们的欢迎。

根据国标GB 7258-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和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于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规定,简易的总结如下:电动二轮自行车首先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其次整备质量不得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得超过48V、最高设计车速不得高25km/h,以及电动车电机输出功率不得超过4kw。

由以上条件判定,一般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是不带脚踏板的,那么不带脚踏板的一定是不属于电动自行车。最常见的电动车中,用车速作为衡量标准的话,其实没有哪个电动车是合格的,例如美团小哥以25km/h的速度到你家估计每天都要被差评了。那么这么多的电动车不是自行车,就要归类于电动摩托车或者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范畴,摩托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这显而易见,机动车需要什么手续,才能正常行驶上路,也是显而易见的。

超过规定标准现有电动车的问题,其实很大部分城市都在作进一步的补救登记,电动车做了登记之后只是备案,城市发展水平不一,也导致了目前的电动车统一管理活动差强人意。大部分车辆后方悬挂的不是登记而来的号牌,依旧是各种商标铭牌。想要继续使用需到摩托车店购买,做上牌登记,考取驾照继续上路。

换个思考方式,假使让人们由目前的电动车全部换成电动自行车,最大设计时速降为标准之后,试问谁愿意本来十分钟到家变成二十分钟。这种情况如果成为现实,那么电动车也就变成了一种休闲而非是必要的交通工具;而这些超标的电动车已不允许生产,目前市面上的各种电动车卖家每台的电动车都是符合国标标准的,当需求大量存在且不能得到供给时,一定会有另一种的产品出现或者直接是电动车整个大格局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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