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劳荣枝称愿众筹赔偿,背后是其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一次“表演”
去年11月,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之久“女魔头”劳荣枝落网震惊全国。12月21号,此案正式开庭。目前庭审阶段已结束,将会择期宣判。
劳荣枝伏法一年来,由于案情重大,时间跨度又长,社会上对这位“蛇蝎美人”议论声很高。
最近,媒体还采访了劳荣枝在厦门时的男友罗先生,他称与劳荣枝交往时,感觉她温柔美丽,穿着讲究,生活有品位,还喜欢弹钢琴、画画。罗先生认为劳荣枝是被法子英胁迫的无辜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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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在庭审中也一直否认自己是共犯,称自己是受到了法子英的威逼,因担心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所以不得不对法子英言听计从,还说自己得过癌症。
这一套犯罪嫌疑人常常用来自我维护的说辞,大众也都见怪不怪了。更何况现在法子英死无对证,劳荣枝自然更加想尽理由为自己辩护,示弱卖惨。要是她一开庭就承认犯罪,那才叫稀奇。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受害者提出民事责任索赔135万的时候,劳荣枝说自己只有3万元,并提出可以用众筹的方法解决这笔赔款。
这简直太荒唐了!众筹是一种大众筹资的形式,主要用于公益救助或者商业投资。尤其是公益救助类的众筹,目的是为了帮助身处苦难的求助者脱离困境,是社会慈善的表现形式之一。
而劳荣枝背负了7条人命,潜逃20年,如今还想让社会大众为她出钱赔偿?这真是“无耻则无敌”,羞辱大众的智商和伦理底线。她甚至可能幻想着真的筹款成功,获得了受害者家属原谅,最终令法官轻判,免于死刑。
由此可见,无论是当年追随法子英犯罪,还是被捕时妩媚一笑,再到接受庭审,劳荣枝并没有真正悔过。她的道歉非常虚假,从精神心理的角度来看,她完全没有自我反省能力,属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在这个基础上,劳荣枝当年犯罪时的心理特点就更加清晰了。她受家庭环境和不良社会氛围的影响,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和引导,从小三观不正,贪慕虚荣,喜欢赚快钱、不劳而获。后来她认识了法子英,认为法子英是个有能力赚大钱的人,便跟着他外出闯世界。
她说她是被胁迫,但在多年作案中她有大量可获得人身自由的机会。她与法子英如此亲近,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并配合警方设下圈套,以极低的成本捉拿法子英。她说担心背叛法子英会给家人带来杀身之祸,这完全是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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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法子英被捕后,劳荣枝一直在变换身份,极力逃脱法律责任,说她是此案中的受害者、弱者?相信群众的眼睛还没有瞎到这个程度。
就算她一开始有被法子英胁迫的可能性,但后来也逐渐心态走歪,成了共犯。只要有了第一次合作杀人,两个人就被捆绑在一起了,第二次、第三次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再加上,杀人抢劫带来的经济利益及所谓的“爱情的力量”可能让她的恐惧感逐渐减弱,甚至还可能产生兴奋感。走上犯罪道路后,慢慢她也被麻痹了,变得“杀人如麻”,形成了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不得不说,很多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的心理素质都很强。当年,她与法子英一起犯罪时,反侦察意识就很强,不断用罪行践踏国家法律。劳荣枝还逍遥法外那么久,在她心里,可能更加对公检法报以鄙视、蔑视,甚至以为自己可以永远摆脱法律的惩罚。
而且她还擅长魅惑男性,扭曲的心理再加上外在的形象和表演才能,造就了她在庭审上极其淡定、从容的表现。
因此,检方和法官一定要看清劳荣枝的可恶和可怕之处。
可恶之处在于她作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患者,丝毫没有自我反省能力,一心想着为自己脱责。
可怕之处在于她如果此生能够出狱,可能再也没办法戴着假面具生活,走投无路时,她很可能会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群众。
希望法官能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对劳荣枝所犯下的罪行从重惩罚,还受害人和社会一个公道!
同时,希望大家能够从精神心理的角度,看清劳荣枝犯罪背后的心理活动,不要被表面的假象所蒙蔽。为人父母者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积极、正确的三观,避免孩子将来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