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食堂合同未到期,学校能否单方终止合同?

2018-11-21

律师/ 胡红玲
律所/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编辑/ 孙苗苗

律师

简介

姓名:胡红玲

职务:现任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个人履历: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获2015年评为合肥市首届优秀女律师/2016年合肥市第三届优秀律师/2017年合肥市司法局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经推荐合肥市“五美女性”候选人。现为安徽广播电视台“法治时空”特邀嘉宾、安徽省劳动法学会理事、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瑶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总工会职工维权顾问团成员、合肥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专家律师、合肥市消协维权团成员、安徽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成员等。

承包食堂合同未到期,学校能否单方终止合同?

观众提问

我是萧县人,在当地一学校承包食堂,合同期限为11年。今年才第四年,可学校却要求我们离开,说自己是同别的餐饮公司签的合同再引入学校的,请问律师,学校有权利赶我们走吗?

律师解答

这种合同违约的行为确实比较多,首先我们看一下合同,双方签了合同且已经履行四年,也就是说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学校解除合同,首先要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事项,那么学校是可以解除(合约的)。

从观众反映的情况来说,可能不属于合同约定。如果这种情况下,学校单方的解除合同,这个观众您可以在接到解除合同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他的解除通知;当然你也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说因为单方违约给你企业造成损失,可以主张自己的损失赔偿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没有单方解除。

当然如果学校坚持要求解除,你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是可以的。注意,申请撤销解除通知需要在三个月的时效期内,过了时效就丧失了撤销权,这时候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损失赔偿。

针对这位观众的提问,我们的律师也给了详细的建议和解决措施,其中有一条是可以向法院起诉,伸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对于合同违约诉讼大家了解多少呢?

知识科普

合同违约起诉的一般流程: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长时间立案却未开庭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

诉讼胜利后,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常见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法律贴士

一起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