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写作者的宏大愿望,就在第一回的“谦辞”里
(文/水无香)
每天都会在网上看到很多写《后楼梦》的文章,众说不一,精彩纷呈。感觉《红楼梦》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不停地被挖掘,还总能被人挖出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
这时,我就忍不住想:《红楼梦》的作者在创作本书时,知道这部书的价值吗?他预料到这部书会对后世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吗?他预见到自己的作品会成为与日月争辉的巨著吗?
再次重读时,从第一回中作者的很多“谦辞”里,我感受到作者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宏大愿望和超强自信,因此我想,作者应该是知道这部书的价值的。正因为知道,他才能够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艰苦条件下,丝毫不受“晨夕风露,阶柳庭花”的干扰,心无旁骛地“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完成了这部皇皇巨著的。
因为他知道:他所做的,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工程。
1, 他要书写那个倾颓的时代,和那个时代人的命运,表达他对这个世界的疼痛和“悲悯”。
在第一回中,作者开篇写道: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哉?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以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作者交代,他之所以写这部鸿篇巨制,是谢他自己“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以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
难道作者真的认为自己是“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吗?不是,这是作者的自谦之词。从《红楼梦》作者对宝玉的描写,可以看出他对封建正统思想的那套“仕途经济”是极其厌恶的。不管《红楼梦》的作者是谁,都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天才的文学家,而不是长袖善舞的弄臣——这一点,作者自己肯定特别清楚。
而一个文学家的使命,促使他拿起笔,书写这个呼啦啦倾颓的时代。
他为何要写?是为了追忆逝去的繁华?怀念“锦衣纨绔”的日子吗?不是的,他之所以呕心沥血,穷困潦倒也在所不辞,完全是为了实现自己心中宏大的愿望——表达他对自己生存的那个时代,表达他对这个世界的感叹,热爱,疼痛和悲悯啊。
而这,正是所有文学家的使命。世界上可以和《红楼梦》相提并论的皇皇巨著——《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和《百年孤独》等,哪一部不是饱含着作者对这个世界的疼痛和悲悯呢?
所以,作者创作《红楼梦》,与其说是为了“谢罪”,倒不如说是“战斗宣言“——他要斗志昂扬地,写出一本足以跟日月争辉的鸿篇巨制。
这,才是作者的宏大志愿之一。
2, 他要用“精神的巨石”,来补思想史上荒芜的天。
作者在第一回里,假借石头之口说出了自己“无才补天”的遗憾。很多人可能认为,这无才补天之憾,可能来自作者对不能被朝廷重用的悲哀,我不赞同这种说法,作者是一个对朝廷和仕途热衷的人吗?不是的。
从《红楼梦》中作者对官场腐败的描述,和对读书人贾雨村和甄士隐的遭遇的描写,以及对宝玉厌恶“仕途经济“的态度的描写,都可以看出作者极其厌恶仕途的。以他的智慧,他也知道,那个时代的病症,已经不是进朝为官可以改变的了。
而文学就不一样。正如鲁迅拿笔开始写作时的缘由一样,唤醒人们的精神,才被作者认为是一个文学家该做的事情。
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呢?那是一个大厦倾覆的时代,“地陷东南”——人们精所需要的自由和腐朽的社会制度的矛盾,已经到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统治者是腐败、荒淫的,而普通人处于“贫着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然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的蒙昧中——整个社会的思想体系是荒芜和荒诞的,就像“大荒山的无稽崖。”
所以,唤醒人们的精神意识,才是作者潜意识中要做的事情。
“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
拯救灵魂,填补的精神和思想的荒芜——是作者的宏大愿望之二。
3, 他要开创前所唯有的文学模式。
“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
在作者看来,中国文学史上的小说,根本没有像样的。所以,他要开辟文学史上的新局面。
不得不承认,作者说的非常正确。哪一部小说,能跟《红楼梦》相提并论呢?
“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可见,作者在创作之初,就有了开辟鸿蒙的自信。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天才,知道这本书必定“强似所有书中之人”,而可以“问世传奇”的。
可见,作者对自己的天才,有足够的自信。而他也真的做到了。不管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手法,还是故事情节,还是人物刻画,哪一方面,《红楼梦》不是开辟了先河的呢?
鲁迅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
4, 他要写出爱情的真谛。
作者之所以写《红楼梦》,是因为他觉得之前没人能把爱情小说写好。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在作者看来,以前的爱情小说,没有成熟的作品,都是胡编乱造的,不能“将男女之情表达一二”,所以,他要写出真正的爱情。
他做到了。
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宝黛的爱情是空前的。在《红楼梦》之前,爱情小说大都是一见钟情或青梅竹马,爱情只耽于外貌、性欲或者反抗,而宝黛的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共同的理想,共同人格的基础上的灵魂之爱——这,是宝黛爱情超越前人的方面之一。
其次,曹雪芹把宝黛的爱情的萌芽、成长、成熟的过程,描写得细致,逼真,栩栩如生,唯美又耐人寻味,这,在过去的爱情小说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而且,作者又在小说中运用了高超的艺术手法,把宝黛的爱情通过神话,诗化,把他们的来处,去处都做了极具诗意的处理。而且运用分身术,把人物分裂、重叠,交错,以达到了出神入化的艺术效果——这,在文学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
就这样,作者没有任何悬念地完成了自己的宏大愿望之四——写出了一部最唯美、最诗意、最有思想、最具哲理的爱情小说。
而我预感,它也可能是绝后的。在现代这个物欲横流,性观念又很开放的年代,恐怕再也没有人来演绎和描绘如此细腻、真挚、纯洁、和隽永的爱情了。
而唯一幸运的是,我们拥有《后楼梦》里最初和最后爱情,最初和最后的诗意。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