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有利发展方式转变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对需要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季报。这说明,各地靠违法用地获取“超常规”发展的势头将得到进一步遏制,各地经济发展方式也将不得不“被转化”。
一个时期以来,各地经济发展大多陷入了一种依靠土地供给带动增量发展的模式,或通过土地吸引招商引资发展相关产业,或通过提供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其中,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产生效益会有一个较长的周期,况且企业生产经营受国际国内市场影响较大,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企业即便落户某地,也并不一定会立竿见影地带来理想的财税贡献。如此而来,唯有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的贡献最为直接,最可“吹糠见米”。因而,“土地财政”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国家虽然一再动员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要实行产业升级,这一发展方向固然是英明正确的,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要能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并非易事。本着简单易得的“土地财政”的惯性,供给土地的需求和愿望仍有其存在的思想土壤。
这也正是为何国家有关部门不得不再一次强化土地督察的缘由。也就是说,这种督察的强化将有效督促各地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上“被自觉”的道路。
此次国土资源部作出硬性规定,要求对五大类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上报,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将“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案件以及遇到阻力,查不下去或查处不到位的案件”也列为重点督察之一,这说明国家执法是越来越动真格的了,再靠浑水摸鱼蒙混过关是行不通的。同时,此次规定将地方政府违法批地供地,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案件作为重点之一,这进一步凸显出国家对于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心。
挂牌也好,督办也好,日常监管也好,其目的并不是要把各地经济管死管垮,而是要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在真正需要的事业上和项目上。
通过越来越紧的挂牌督察,我们各地的执政者首先应该在思想上转变两个观念,即利益观和政绩观。有的热衷于在土地供给上做文章,是因为有人与该土地的利益相关联,或是通过土地开发在短时间内获得较大的GDP和财税收益增额,这些观念不转变,要想不打土地的主意恐怕很难。
越来越紧的挂牌督办还警示我们的各级执政者,必须树立两个意识,即遵纪守法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没有遵纪守法意识,就不会令行禁止,就会阳奉阴违,就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科学发展意识,就不会主动放弃“土地财政”的发展模式,就不会多费气力转变发展方式。
所以说,挂牌督办既是治理土地违法的强有力手段,又是推进各地转变发展方式的促动力。若季报还显不够,改为月报也未尝不可。
(发于2011年5月18日中国网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