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近日一则中小学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名次的报道引起大家的热议,很多家长其实是有很多疑惑的,所谓中小学不公开考试成绩的原因是什么,这个措施的利弊会有哪些,不公开成绩名次学生们会怎么样看待,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中小学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最新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虽然说多年来教育部门一直有类似的规定,但很多中小学其实并未真正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也是“雷声大雨点小“,但如果写入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就上升到法律法规,执行和处罚的力度就大大增强了。
说这个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中,但主体内容肯定是定了,对这样的新规,有反对的,有质疑的,也有支持的,还有提出建议的,家长们的意见各异。
一、疑惑:具体如何解释呢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虽然只有10多个字,但内容却相当丰富,家长很想知道这句话如何进行更详细的解释。
1、学校的范围,目前媒体报道中统称为中小学,而中小学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小学和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大家对这个阶段不公开成绩和排名是能理解的,但如果加上高中,就不一样了。
毕竟高中对接的是高考,高考中无论是高考录取还是考试部门公布的分数段人数,都进行了排名,把高中放进去让人有点无所适从。但事实上,在上海一些重点高中,几年前就不提供学生成绩的排名了,让一些考生填报志愿是一头雾水。
2、不得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言下之意应该是可以在学校内排名,但不得对外公开。那“对外公开”这四个字又如何定义呢,在学生在内网上自己查名次算不算?
3、 “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这个升学情况有哪些呢?如果像近日清华领军人才计划选拔人才中,目前公布有69名从初三到高三的学生,如果媒体(包括自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是否就属于违规呢?
总之,家长的疑问还不少,希望有更具体的细则能出炉。
二、家长观点不一,质疑声大
很多家长认为,“保护未成年人要适度,过度保护适得其反,不要保护出一群玻璃心孩子。”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那学生的荣誉就离不开考试分数,连分数和名次都不敢面对,这样的学生以后怎么去面对社会竞争?
有网友直言:都这么玻璃心,就别走向社会了,我是孩子家长我反对,我希望孩子能勇敢面对自己的成功和失败,而不是活在“保温瓶”里。
有家长提出疑问:“不公布学生成绩、名次,说是保护孩子,其实是学校欲盖弥彰,保护学校自己。”并认为,干脆以后考试试卷都不用改,就根据学生平时表现随便打个分算啦,反正成绩也见不得光,何必费时费力改卷自讨没趣呢?现在的小孩如果连自己的考试成绩都接受不了,那么长大了又怎么能面对更加激烈的社会竞争?
三、建议单独公布给每位学生和家长
有很多家长建议,成绩不开班会当众公布,可以单独公布给每位学生和家长,让学生及家长知道自己(孩子)的成绩和排名,让孩子及家长对每门功课的好坏有数,知道自己(孩子)努力的方向。
也有家长认为,如果考虑到要照顾孩子情绪的话,可以只公布排名前50%学生的成绩名次嘛,学习努力的学生也好知道自己努力的空间,而不好好学习的学生混在这不知道具体名次的50%里表示情绪稳定 。
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关于学生人格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学生的规则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隐匿、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披露、传播、买卖。
节假日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关于学生休息权利,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课程教学活动,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师按照规定科学适度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培养学生良好作息习惯,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
学校不得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关于学校的教学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或者经过主管部门认证。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关于学校的网络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将安全和合理使用网络纳入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沉迷网络。
学校应当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禁止带入课堂。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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