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20210702

1、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只能适用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答: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只能按2%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也可以放弃该项优惠,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公司向个人捐赠现金,是否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个人理解无偿受赠所得属于个人所得中的“偶然所得”。建议具体与主管税务机关再确认一致。

3、以厂房进行融资租赁,出租后,厂房的房产税由谁缴纳?

答: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4、环境水土保持评价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答:国税地字[1989]34号“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所以,个人理解环境水土保持评价合同应当属于其他专业项目的技术合同,应当按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因为印花税是地方税,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一致。

5、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按期申报纳税?

答:《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所以,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按税务机关规定缴清税款的,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6、2021年5月,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面粉生产挂面,取得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的优惠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

所以,一般纳税人企业在2021年5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面粉用于生产挂面,取得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视同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计算抵扣进项税。因为挂面适用13%的税率,可以按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金额*10%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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