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竹简出世,大规模改写了勾践形象,《史记》又一记载被推翻
公元前472年,勾践灭吴之后,立即翻脸不认人,转头就开始清理功臣,逼跑范蠡逼死文种,于是一个薄情寡义、忘恩负义、阴险毒辣的形象跃然纸上。
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不能因为古人写的史书就觉得一定可信,《史记》里的勾践、文种、范蠡三人言行就疑点重重,其言行既不符合时代特征,也不符合人物逻辑,让人很难相信。果然,出土的战国竹简推翻了不少《史记·越王勾践世家》里的记载。
2017年,清华简团队发布了一部分整理报告,其中最为重磅的是《越公其事》,全篇共75支竹简,共三千余字,堪称目前最完整的勾践灭吴故事的出土文献,详细叙述越王勾践兵败后经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最后重新崛起、灭掉吴国的经历,对研究春秋吴越历史,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颠覆认知的是,《越公其事》揭开了勾践的真面目,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勾践为何要杀范蠡与文种。
01
公元前493年,吴王夫差厉兵秣马,准备报阖闾之仇,勾践听说之后,就准备先下手为强。这时,来到越国二十余年的范蠡开始登上历史舞台,认为不能打,理由是“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勾践一意孤行,与夫差爆发夫椒之战,最终差一点国灭身死。
春秋晚期,列国征战不断,而且吴越世仇,两国更是战争不断,因此范蠡不可战的理由真有些荒唐,不像一国大臣所说,反而更像反战学者之言。
夫椒之战惨败之后,勾践迎来人生低谷,其言行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对于范蠡、文种的谏言统统采纳。根据《史记》记载,除了卧薪尝胆不忘国耻,与“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这一句话之外,勾践之所以能够再回越国,越国之所以能够重新崛起,可以完全归功于范蠡与文种,勾践几乎不是说“诺”就是说“善”。
夫差北上争霸之后,勾践三次询问范蠡是否可以攻吴,范蠡前两次都说不可,等到第三次夫差率军精兵北上争霸,国内只留老弱病残时,范蠡才说可以。果然,越军大破吴军,三年之后吴国灭亡。
吴国灭亡之后,范蠡决定辞官归隐,勾践却说“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于是,范蠡立即带上轻宝珠玉,与私属一起乘舟浮海而去。临行之前,范蠡手书一封给文种,劝他说勾践为人不能共富贵,只能共患难,所以“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你还是赶快走吧。文种将信将疑,但还是称病不朝,有人说文种要谋反,勾践就赐给文种一支宝剑,说“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于是文种见剑知意而自杀。
总而言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的勾践、范蠡、文种记载,主要侧重于描述范蠡与文种,占了超过一半的篇幅,且勾践每一个正确决策必定出于范蠡或文种之口,经过范蠡文种的帮助与调教,忍辱负重的勾践最终成功灭吴。至于勾践,几乎无所作为,决策几乎都是错误,若非听得进范蠡与文种的正确谏言,越国恐怕都要灭亡了。更重要的是,在灭吴之后勾践针对范蠡与文种的言行中,让人见识了卑鄙与无耻的境界。
02
然而,清华简《越公其事》却表现出勾践不卑不亢的气节,以及“十年教训十年生聚”的励精图治,一个大国之君形象跃然纸上。
为了求和,《史记》记载勾践告诉文种说“君王亡臣勾践使陪臣种敢告下执事:勾践请为臣,妻为妾”,以向吴王夫差表示忠心,但在《越公其事》中,不仅没有说携妻入吴侍奉吴王,而且整个过程不卑不亢。文种出使吴国之前,勾践告诫文种:
越公其事:“君如为惠,徼天地之福,毋绝越邦之命于天下,亦兹句践继簝于越邦,孤其率越庶姓,齐厀同心,以臣事吴,男女服,四方诸侯其有敢不宾于吴邦?君如曰:'余其必灭绝越邦之命于天下,勿兹句践继簝于越邦矣。’君乃陈吴甲,〖备钟鼓,建〗旆旌,王亲鼓之,以观句践之以此八千人者死也。”
可见,勾践并未低三下四,而是不卑不亢,准备一旦求和不成,就与吴国一决雌雄。《越公其事》中也记载,吴王夫差之所以没有继续打下去,既有自身损失过半,又山高路远,且勾践还有8000兵马,所以知难而退,夫差对伍子胥说了这些理由,伍子胥无言以对,君臣关系并未闹僵。从逻辑上说,作为一个有为之君,勾践不会分析不出彼此面临的难题。因此,既然越国并非没有希望,为何还要“勾践请为臣,妻为妾”,而不是不卑不亢地面对吴国?
吴越结盟之后,越国开始“十年教训,十年生聚”,但古史中只说勾践知人善用,以及范蠡文种的足智多谋,基本没有勾践如果励精图治。但《越公其事》详细记载了勾践励精图治的全部过程:首先是无为而治,让越国休养生息,以此“安民”;其次是推行“五政”,以此“用民”,五政即为“好农”、“好信”(文化育人)、“征人”、“好兵”、“饬(chì)民”,最终将民众调教成可供驱使的战争工具,成为越国取胜的资本。更为重要的是,勾践推行“五政”时是亲自动手,比如亲自农耕,亲自专研兵器,严以律己等,可以说勾践是实干兴国。
勾践败吴之后,《史记》记载吴国公孙雄肉袒膝行求和,勾践本准备答应,但范蠡劝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于是勾践攻入吴国,让吴王夫差找个地方颐养天年,最终夫差不愿受辱而自杀。比《史记》更劲爆的是,《吴越春秋》中描述的是,勾践迫不及待地想要处死夫差,但夫差不愿自杀,于是勾践怒斥夫差“今君抱六过之罪,不知羞愧而欲求生,岂不鄙者?”但《越公其事》中却颠覆了古史描述的勾践形象,不仅没有盛气凌人,反而更显谦卑恭敬。
乃使人告于吴王曰:“天以吴土赐越,句践不敢弗受。殹民生不仍,王其毋死。民生地上,寓也,其与几何?不榖其将王于甬句东,夫妇三百,唯王所安,以屈尽王年。”
《越公其事》中不仅没有记载范蠡与文种的结局,反而关于这两人的记载都非常稀少,范蠡只出场了2次,文种只出场了3次。范蠡第一次出场是为勾践区分、惩罚不恭敬的百姓,第二次是与太甬一起统计越国人口,都不是什么至关重要的事情。文种第一次出场是出使吴国,第二次是区分恭敬之人,第三次是勾践伐吴之后坐镇国内。
透过越公其事可知,勾践是一个不卑不亢、谦虚恭敬、充满实干精神的大国之君,而非古史记载的那样阴险毒辣、背信弃义,至于范蠡、文种也没有古史记载的那样神奇。显然,越公其事是一本颠覆性的史书。
至于范蠡评价勾践为“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之类,估计十有八九是后人胡扯。
03
问题在于:《越公其事》是不是可信?
古史突出范蠡文种,弱化勾践,越公其事突出勾践,弱化范蠡文种,两者都有不可信之处,但相比之下,《越公其事》应该更可靠一些,原因有二。
其一,勾践作为大国之君,春秋五霸之一,自身能力必然很强,但在古史中勾践每一个正确决策都来自范蠡或文种,显然不符合基本逻辑。
其二,中国注重记载历史,君王不会随便乱说话,否则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古史中勾践所说的话,比如对范蠡说“不然,将加诛于子”,对文种说“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等,非常直白的杀功臣,既不符合春秋君王谦虚恭敬的基本礼仪要求,也不符合古史中勾践阴险的性格,想要杀臣子有必要这么直白浅显的说出来吗?
与之相反的是,《越公其事》中勾践言行恭敬谦卑,虽然无法证明这是不是真相,但看起来至少更符合春秋风格。
总的来说,《史记》《吴越春秋》等记载的勾践、范蠡、文种三人,更像一部历史同人小说,而《越公其事》虽然也具有一定文学性,但明显更为可信。更为重要的是,传世文本与考古文本对勾践形象截然不同的描述,无疑说明勾践形象曾遭到大规模篡改。
04
通过上文可知,古史严重扭曲了勾践的形象,《越公其事》中的勾践形象可能更为真实一些。那么,这里带来一个问题:灭吴之后,一个雄心勃勃、志在称霸、言辞谦恭的君主,为何自毁长城的逼走范蠡逼死文种?笔者猜测认为,可能与范蠡文种身份、以及大国纷争有关。
公元前511年,楚国人范蠡邀请文种来到越国,传统观点将之解释为范蠡与文种不得志,而来到越国建功立业,但如果放在时代大背景之下,范蠡与文种就可能具有另一层间谍身份。
晋楚争霸晚期,随着晋国实力下降,为了维持霸主地位,晋国与吴国结盟,提升吴国战斗力,战略目的是“疲楚”,后来吴楚之战就是这一战略下的结果。而为了对抗晋国的战略,楚国拉拢越国对抗吴国,自然要想办法一定程度上提升越国战斗力,因此吴越之间又夹杂了一丝代理人战争的味道。鉴于这一背景,范蠡与文种是私人入越,还是楚国组织,答案或许就一目了然了。
其实,即便范蠡与勾践不是间谍,鉴于楚越关系的转变,勾践对他们也不会放心。
勾践灭吴之后,范蠡与文种两人都位高权重,掌握越国的大量机密。而这时的越国,已经能够与楚国扳手腕,不再是楚国的小弟,变成了楚越争霸。因此,当范蠡想要走、文种称病不朝时,勾践必然担心范蠡与文种会跑回故国。一旦范蠡与文种回国,对越国的打击之大可想而知,相信胸怀再宽广的君王,都不敢拿军国大事开玩笑,所以只能杀了范蠡与文种。
可见,当范蠡与文种不准备为越国效力时,勾践就准备杀了范蠡与文种以绝后患,通过《越公其事》可以排除其阴险毒辣的性格,即“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的原因,那么真相应该就是担心范蠡与文种泄露越国机密。其实,范蠡文种的情况,别说勾践了,估计秦始皇、李世民遇到也会下狠手。
至于范蠡逃出生天,后来泛舟江湖成为陶朱公之事,十有八九还是古人胡扯,原因很简单,范蠡20余岁入越,在越国工作40余年,六十余岁离开,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怎么泛舟江湖,还怎么与西施双宿双飞?
总而言之,不能说《越公其事》一定就是真相,但至少比包括《史记》在内的传世文献更为可信。当然,司马迁之所以翻车,应该不是因为主观原因,而是左丘明的《国语》对他影响很大,而《国语》中的勾践、范蠡、夫差就已经很扭曲了。
透过勾践性格在传世文本与考古文本中的截然不同的现象,非常鲜明地告诉我们,古代史家并不一定可信,甚至在篡改历史方面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胆,因此历史上的好人与坏人,不能单凭一些史书评说,而需要多本书、多角度去综合理解,否则就是偏听偏信。
参考资料:《越公其事》、《史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