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化工 | 炼焦过程的VOC排放有多少?
炼焦过程气态污染物多以无组织逸散形式排放,作为钢铁行业VOCs主要排污源项之一,排放量有多大呢?
要知道排放量有多少,重要的是确定排放量的估算方法。根据调研结果,目前欧盟、美国、台湾、上海都已针对钢铁行业的炼焦过程出台相关计算方法,先来看看各地区都是如何计算的。
1
欧盟
欧洲环境署2016年出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指南》中,定义炼焦过程排放系数为7.7 g/Mg(焦炭产量)。
2
美国
美国环境保护署于2008年5月更新《焦炭生产排放因子汇编文件》,文件中将炼焦工艺归入冶金工业,VOCs污染因子以苯溶性有机物(BSO)表征。VOCs与BSO排放量比例为2.2:1。主要系数如下表所示:
3
台湾
中国台湾环保管理部门于2012年给出了各行业典型生产工艺过程的VOCs排放系数。其中焦炭制造行业VOCs排放系数为0.054 kg/t(焦炭产量)。
4
上海
上海发布的《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沪环保总〔2017〕70号),除焦炉烟囱属于有组织排放源项外,装煤损失、炉门泄漏等工序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源项。主要系数如下表所示:
综上所述
各地区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各自的炼焦VOCs排放量的估算方法,且以产污系数法为主。
那么假设一家炼焦企业年用煤量为150万吨,年产100万吨焦炭,分别用上述4种方法计算其炼焦VOCs排放量,可得下图结果。
有图可知,年150万吨用煤量的炼焦,美国的VOCs产生量估算值达到200吨/年以上;欧盟年产100万吨焦炭,VOCs产生量约为10吨/年左右;按上海方法,年产100万吨焦炭,VOCs产生量在120吨/年左右的水平。
同等规模的炼焦生产,因生产工艺、作业管理、污染控制等各种因素影响,VOCs排放量会有很大差别。
为了有效控制炼焦作业的污染排放,可靠估算污染物产生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撰稿:丁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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