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尘世里,简简单单,呼吸与爱
灿烂耀眼的阳光,静谧含蓄的槐花,画满各式各样搞怪图案的红砖墙,这是798。
琳琅满目的小店,传出昂扬摇滚或者迷情爵士音乐的咖啡厅,风格独特,概念繁复,气质各异的艺术室或者展览馆,这是798。
打扮独特的日系女郎,留着长发,在窗边写字的中年男人,还有穿着艺术照片里那种校服,扎着两个清汤寡水的辫子的少女,这是798。
在CD摊位前操着一口流利婉转普通话和卖家讨价还价的西方人;相对而坐,点两份甜点冰淇淋,絮絮谈天的华裔男女;刚从伦敦回来,钟意北欧艺术的女孩儿,寡言少语,点一杯冰水就足够,这是798。
这是一个被赋予太多想象的地方,这是一个融汇着华丽与质朴的地方,这是一个交织着热烈与颓废的地方。
最前卫的,最经典的,最传统的,最现代的,谱成一曲曼妙自如的交响乐章。
仿佛各式各样的人,都能够在这里寻觅到一种共鸣与呼应,各式各样的人,都能够在这里求得一种暂时的归属与安定。
我曾在这里欣赏过毕加索的忧郁与离奇,醉心于荒木经惟的鬼魅与艳丽;
我曾被波斯地毯惊艳得挪不开步子,我也曾坐在一片云朵般的沙发里,甘心舍弃对人世间的一切执迷;
我曾在离香港某明星几步之遥的距离听他谈论夫妻相处之道,我也曾看着如今“日薄西山”的某位名人在观众面前“曲意逢迎”;
我曾在这里的日落时分低头想念你,我也曾在一片突如其来的阵雨里,忽然发觉,一个人,原来不是不可以。
我喜欢富有多样性的地方,喜欢拥有包容气质的人。
(喜欢在西餐厅对着烛光说一些貌似郑重深情的话,也喜欢座在干净整洁的书店里的地板上像个不苟言笑的少年如饥似渴地读一本书;
喜欢在被人误解的时候装作成熟理性地礼貌应对,也喜欢在偶尔地铁窗外飞驰而过城市夜景的时候不知不觉眼眶湿润;
喜欢在渴望一个拥抱的时候,得体地收回双手,也喜欢在一条漂泊大雨之后的街头,脱掉鞋子赤裸着脚走着;
喜欢在人多的场合闭口不言,静静聆听,也喜欢在午夜场电影之后的寂寞长街,抽一支烟,洒脱欢唱。)
然而我喜欢你,耗尽每一种自己。
莫文蔚的歌里唱:『喜欢看书,就看到日出。』
喜欢一个人,就投入忘我;喜欢一个地方,就流连忘返好了。
许多时候,简单是最难得的素质,也有许多时候,简单就是简单,仅此而已。
简单,就是记住一个人的眉眼,记住两个人相逢的难得,如果开心愉悦,就相知相守,如果情随境迁,就各自安好。
神话里牢牢束缚爱人的雕像女妖,日本传说里烧毁金阁寺的僧人,电影里与爱人同归于尽的红颜,是盛开在料峭山崖上的绝境之花。
也许我应该相信如你所说,大多数人不是为着化作传奇而活。
能够站在尘世上,简简单单,呼吸与爱,已经是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境界。
简单,就是欣赏一个地方的晨昏,就是穿梭一条一条深浅不一的小巷,在遇见的光阴里,不去想下一站,不去顾虑明天的繁琐和杂乱。
798,它只是798,在798,你什么都没看到。
(在路边的书店买了一本《女友杜拉斯》,再度拾起这句话,因为我对它爱得深沉。
虽然语言具有欺骗性,记忆具有欺骗性,爱欲具有欺骗性,但是除了语言除了回忆除了爱欲,一个人永久无法靠近和拥有一个人。)
有些人会在这里找到自己漂泊人生的坐标,有些人会找到自己空虚心灵的故乡,也有些人追求的是物质,是金钱欲望的满足。
予取予求,自给自足,求仁得仁,是谓幸福。
而我,我只是游人,我只是路过,但那爱慕与喜悦是真实的。
像是一尾鱼,悠游在深海里,让人兴奋,让人仓皇,让人沉醉,让人迷茫。
怀着局外人的心境,带着求知者的目光,没有偏见,没有批判,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便无所谓高级与不高级。
静静地在一幅丙烯画前踯躅,对着一套水秀山青的茶具默默欣赏,如果准许的话,拿起一尊从日本舶来的昭和时期的瓷器,恬淡地凝睇上面的细腻纹路。
一切,出于一种兴之所至,近乎天然的滋味。
喜欢,就愿意徘徊停留,若是隔膜,大可以清清爽爽地走开。
人和物,人和人之间,都讲究相遇、相识、相知的缘分。
有些个体与个体之间,所有的在此之前,只决定了此时此刻的擦肩,也有一些,决定了相视一笑,一见如故,或者说得文艺腔一点,相见恨晚,就会有更绵延深远的故事发生。
走着走着,就和一些人相遇,走着走着,又和一些人分散。
红黄蓝绿的车辆经过我,红黄蓝绿的人儿经过我,红黄蓝绿的思绪经过我。
我只是看着某件事物,它并非一尘不染,并非华丽堂皇,但它孤独矗立在那里,在轻轻朗朗的天地之间,让人感动。
此时此刻,我亦不敢说我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