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灵之死(上)

1
马路有时候想一想,这个地球上生活着六十亿人,可是这六十亿人在这一个球上忙忙碌碌,芸芸众生,似乎和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马路曾经趴在路边仔细看过这些忙碌的蚂蚁,远远的看上去乌黑一片,走近了却是密密麻麻的。就像是一条流动的河流。
不,不能称之为河流,太小了。和这个城市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甚至都没有人去在乎他们。也许在意她们的,只有她们在意她们自己。
对,蚂蚁只在意蚂蚁的本身。
但是这样一群蚂蚁,一泡尿就给冲的干干净净。
撒这泡尿的是憨波,一边撒尿一边笑。
黑胖的脸上因为这个笑容变得更加愚蠢。这并不是贬低憨波,因为憨波本来就是个傻逼,一个脑子坏掉了的傻逼。
马路后来知道,憨波这种情况叫做唐氏综合症。就是一个傻子,一个坐在路边只会左看右看傻笑的傻子。
傻子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吃豆腐,要么就是瞎逛。逛也逛不远,就像拴在庭院里的狗,绕着这个破败的地方转了一圈又一圈,还是得回到原处。
傻子似乎不应该有籍贯,因为无论他的籍贯在哪里,都改变不了他是一个傻子的事实。而且无论他出生在什么地方,也并不能给他傻子的身份带来哪怕一丝丝的荣光。
事实上,憨波来自河南,因为憨波他妈就是河南的,一个卖豆腐养猪的黑胖妇女。一个每天夜里两三点就起床,笑容憨厚的黑胖妇女。
可是马路知道,憨波的妈妈并不憨厚,因为马文忠说过,女人都不简单,喜欢在秤上动手脚,二斤的豆腐最多只有一斤六两。
对于马文忠的话,马路向来嗤之以鼻,可是唯独这句话马路记住了。
父子两相厌仿佛是一个继承惯例,无论哪家父子,都似隔世仇。马路和马文忠更是这样,特别是马文忠用皮带抽打马路的时候。
可是此事已经成为了历史,马文忠再也没办法挥舞着皮带,也没办法喋喋不休的无端咒骂,也没办法把锅碗摔的乒乓响诅咒隔壁的小婊子怎么还不死。
因为马文忠已经死了。
马路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又想起来这些事情,可能是因为他又看到了路边的蚂蚁。那些蚂蚁和憨波撒尿冲散的那些蚂蚁并没有区别,都是黑压压的一片,就像是桌面上被肆意挥洒的咖啡。
蚂蚁大规模出现的原因很简单,要不然就是天要大雨,要不然就是有好吃的。
这次是因为有好吃的,几块骨头,细细小小的,看着像是鸡骨头。究竟是什么鸡无从分辨,也不知道是芦花鸡还是黑腿鸡,公鸡还是母鸡。要是董海灵在就好了,她一下就能分辨出来这是什么品类的鸡。
她曾经跟马路说过,小时候的时候,家里养了很多鸡,有白的,有黑的,有花的。还有一只大公鸡,红通通的,浑身发着光。
董海灵说她很喜欢这只大公鸡,每天都要抱它几下,亲亲它。那只大公鸡也很喜欢董海灵,每次被抱,都老老实实的,不动弹也不叫唤,老老实实的窝成一团。当董海灵把它放到地上,它才张开巨大的翅膀,用力的扇几下。
可惜养到过年,那只大公鸡还是被杀了,脖子上漂亮的羽毛被拔了下来,露出粉白色的皮肤,外公用锋利的刀子划开大公鸡的脖子,血一下就滋了出来,滋了满满一碗。然后董海灵就看到那只公鸡歪着身子在地上匍匐,不一会儿就没了动静。
当时董海灵很伤心,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伙伴被无情的杀掉,一点道理都不讲,可是她始终无能为力。她眼睛里全是眼泪,可是不敢流出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她看着满满的一碗鸡肉,一块儿都没吃。外婆给她夹了一块,劝她,说死了都死了,你还能怎么办呢?吃一块它的肉也是念相。
董海灵吃了鸡肉,眼泪哗哗的淌,但是肉和竹笋在一起,确实挺好吃。
董海灵和马路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是夏日的一个夜晚,干燥的风挟裹着一丝清凉滚进小院,扑在两个人身上。董海灵微微的闭着眼睛,躺在一张破旧的躺椅上,肩膀上的皮肤微微发着光。碎花裙子贴在她洁白的腿上是那样的美好。
马路坐着小马扎,夏夜的热气透过水泥地坪和塑料拖鞋底舔在马路的脚板上。
其实董海灵就是一只鸡,虽然非常的好看。那脖子下面的皮肤又白又嫩,身上的肉很松软很温暖。到现在马路都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来形容那种感觉。那个应该就是爱情吧,谁知道呢。
有时候马路也会难过,觉得董海灵毕竟是一只鸡。特别是马文忠,他拿着勺子在灶台上敲的砰砰响,丝毫不避讳什么,大吼大叫,你和那个女人远点,那是一只鸡。
无论马文忠怎么嘶吼,马路喜欢董海灵的松软温暖。这让马路感到踏实。
北京的夏天非常炎热,地上的柏油在大太阳的照射下,随时都会被烤化。
到了夏天,他和马文忠住的房子就像蒸笼。坐在那里不动,汗水就会慢慢的氤氲出来。那个老旧的风扇就像得了哮喘病的老太太,吱吱啦啦摇晃着不停,软弱无力的很。
马路怀念董海灵房间里的香味儿,在那个夏天,他们使劲儿的搂在一起,身上满是酸黏的汗渍。但是两个人总是乐此不疲,然后彼此看着彼此的眼睛笑个不停。
马路总会想念那种酸黏的味道,那是生的味道,也是死的味道。
但是随着时间越久远,那种味道就会越来越淡。马路害怕忘记那种味道,所以一开始他总会找来不同的女性黏腻。可实际上,越是黏腻,那种味道失去的就越快。到了今年夏天的时候,那种味道几乎消失不见。
想到这里,马路有些沮丧,他抬头看了看万里无云的天空,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骂了一句,这该死的夏天。
在街角的便利店,马路买了一瓶冰镇可乐。以前,可乐对于马路来讲是奢侈品,和董海灵在一起的时候,才成了简单的饮料。
董海灵喜欢喝可乐,她说喝可乐的时候会觉得开心。
马路付了钱,正要出门,却迎面碰见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人。
2
马路碰到的是陈浩然,警察。
陈浩然是董海灵案件的负责人,这人话不多,喜欢皱眉头。
陈浩然也认出了马路,还没有说话,眼睛里先带了笑意。看到马路手里的传单,问道,现在卖房呢?
马路点点头,嗯,卖房。
陈浩然找老板要了一盒黄鹤楼,抽了一口才说,卖房子不错,能挣钱。
马路看着他手里的香烟,呆了一会儿,没说话,只嗯了一声。
温热的风从小卖店外的阳光钻进来,撒在两个人的身上。在开了空调的小卖店里,这风显的有些温暖。
陈浩然又抽了一口烟,轻轻喷出烟雾说道,好好干,日子总会好的。
马路点了点头,笑了笑说,嗯,总会好的。
陈浩然看着马路的笑容,微微愣了一下。刚认识这小子的时候,他并不觉得马路和马文忠有什么象的,可是现在看来,他还是从马路脸上看到了马文忠的样子。
他想到那个有点黑有点瘦,有点畏畏缩缩的中年人,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涌起了一阵莫名的酸楚。当年这个案子给他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让他难以忘记,特别是这个马文忠。
最后马文忠还是死了。吞了两条毛巾,生生噎死了。陈浩然无法想像一个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才有这么大的决心,才会用这种方式寻死。
当年这个案子给他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让他难以忘记,特别是这个马文忠。最后马文忠还是死了,吞了两条毛巾。马文忠的死给所有人都造成了麻烦,麻烦还不小。但是麻烦归麻烦,麻烦过后一切归于平静,所有人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并不是会因为一个人的死亡,生活就乱了套。
马文忠给他上了一课,这一课几乎改变了他整个的人生轨迹,以及一些其他的东西。
当然,还有那个眼神明亮的姑娘。那个姑娘身上有一股力量,生生不息,就像是冬天的麦苗。而这片麦苗就像是火焰,在冬天的雪地里熊熊燃烧。
想到这,陈浩然忽然想问一问马路,那个小姑娘怎么样了?可是在这一刻,他觉得这种问话不太合适。
但是马路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跟他说道,温采妤在国外。
陈浩然听到这里噢了一声,又抽了一口烟,问马路,现在还有联系吗?
马路点点头,有联系,她现在是摄影师。
陈浩然丢掉手里的烟头,又拿了两瓶冰水,跟小卖部的老板付了钱。付完钱,他说,那小姑娘人挺不错的。说到这里,他想到了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弟弟,似乎这就是差距吧。不过人和人,怎么能没有差距呢?
马路咧了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跟陈浩然说,阶层不一样了。
陈浩然一愣,他没想到马路能使用阶层这个词。对这个词,他可比马路理解的深刻多了。
最后,陈浩然叹了一口气,看了马路一眼,说道,好好干,人生还有很多种可能性。说完,他拉开小卖店的门走了出去。
出了小卖店,又等了半分钟红绿灯,看着缓缓跳动的数字,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可那又能怎么样呢?人生就算有再多种可能,总归还是有个上限。
这个上限并不是你通过努力就能解决的,从你一出生这个问题就注定好了。你可以把这个称之为命运,也可以称之为写好了的人生。人生并不是没有奇迹,只不过有时候奇迹比大海捞针还难。最起码知道针在大海里,可是奇迹在哪里,并没有人知道。
虽然那件案子成了一根刺,但最后好在水落石出,所有人都得了清白。可最后的真相却几乎没人知道。
他回头看了看这个依旧清瘦的少年,想说点什么,最终没有说,大踏步离开了。
可是当他上了车,那少年忽然从马路那边冲了过来,对他大喊着什么,听了一会儿,他才听明白那少年说的什么——陈警官,你猜董海灵怎么死的?
3
董海灵死的时候,身上只穿着一件陈旧的碎花连衣裙。
因为放置的时间较长,尸体已经开始腐坏,小腹高高的鼓起,就像怀了孕的动物。
这个情形让陈浩然想起某个森林深处的情景。
陈浩然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似乎是一个梦,这个梦不断萦绕在他心头。每次梦的开始,都是一片幽黑的森林深处,有一个不如为人知的池塘。
这个池塘生机盎然,开满了各种颜色的小花,有很多美丽的麋鹿在池塘边喝水。只是那水是黑色的,黑的就像是深渊。深渊中的水,被动物们带起来,闪动着红色的光芒。
而在池塘周围的花丛中,有一只母鹿睁着美丽的大眼睛,无力的呻吟着。那呻吟声很奇怪,不像是鹿鸣,反倒像是一个女人在叫。
随着呻吟声越来越剧烈,母鹿一声惨叫,诞下来一支羸弱的小婴儿。那个小婴儿身上带着粘稠的液体,还有腥热的血液,红色的脐带微微的颤抖着,无数红色和金色的液体通过抖动的脐带传不断的输到婴儿的身体内。
婴儿嚎啕大哭,那哭声尖细无比,就像躺在泥污中的小耗子。这个小耗子无力的举着双手,似乎想抓住什么。但是他那么幼小而无力,什么也抓不到,两只小爪子只能在空中无奈的一张一合。
母鹿睁开美丽的大眼睛,艰难地爬了起来。可当她看到自己诞生了一个人类小孩的时候,大眼睛中闪过一丝惊讶,继而是不可置信,然后大颗大颗的眼泪流了下来。她招呼同类,张开嘴,一口一口把这个小孩吃了下去……
这是一个梦,陈浩然就算在梦中,依然知道这是个梦。可他实在是逃脱不出去,因为他就是鹿群中的一个。只有当他狠狠的咬下一口腥热的血肉的时候,才能在牙齿弹软的口感中醒来。这太可怕了,虽然经历了无数次,但依旧让陈浩然心有余悸。
陈浩然想从脑海中忘记这个情景,可是每次经历凶杀现场,看到那些腐烂的尸体,他总会想起来。这有些奇怪,陈浩然读过心理学,他安慰自己,这是人类对于生命最深刻的理解……
当然了,这个梦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不,不是没提起过,提起过一次,就那么一次,竟然成了永别。
陈浩然想到这里,脑海中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女孩的样子,扎个马尾,安安静静的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因为实在太冷,她把双手深深的揣在大衣里,努力的缩着脖子。
那座公园,安静的伏在这座城市的怀抱里。
4
这是一座繁荣的城市,每天高架桥上跑的车辆数不清楚,各种颜色的大楼随着车辆的流动拔地而起。似乎是车流带来的能量滋润了大地,这些大楼才蓬勃生长一样。
而在车流和大楼之间,流淌着来来往往的人流。
他们行色匆匆,衣鲜靓丽,在他们梳的整齐的头发和光洁的妆容之下,是对未来无尽的渴望。这些人相信这个城市很美好,他们也相信,只要凭自己的努力和勤劳的双手,就可以在这座城市换取最美好的生活。
可是,到了夜晚,他们会拖着拉长了的身躯回到他们的囚笼。而还有一些人,将去到更肮脏的囚笼。
就像董海灵死的这片地方。
在这些高架桥和斑驳的建筑的背后,有无数这样的地方。粗糙的墙壁,污水横流的地面,简易的窗户,破烂的屋顶。还有散发着腥臭的河流,河流中流淌着数不清楚的塑料袋,和说不清什么动物的尸体。
这些地方不能说没有希望,只是希望和这里的环境相比,显得那么的富丽堂皇。
每当看着那些身着褴褛的小孩,污浊的面容,肮脏的指甲,陈浩然都觉得这座城市脏的有点不像话。可是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大多数人都生活在泥泞之中,而向往着泥泞之外的世界。
像董海灵这样的人,陈浩然不知道见过多少。特别是在三里屯到长虹桥这一条路上,密密麻麻的,就像附着在青虫上的蚂蚁。甚至拐了一个弯儿,还能拐到团结湖公园。
陈浩然不知道这样的情形什么时候结束。但他知道,只要有需求,这个东西就结束不了。
嗨,小人物讨生活罢了。
看着墙上的照片儿,陈浩然发现,这个死去的姑娘长得挺不错,白皮肤大眼睛,笑容璀璨,露出来的牙齿又白又大,让人觉得生活很美好。
陈浩然想,这么好的姑娘,还这么阳光,不应该就这么死去。
可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应该,可最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这座城市每天都在死人,就像是花朵终归要枯萎一样。
董海灵的死因很明显,就是脖子上那道深深的勒痕。虽然陈浩然有了初步的判断,但尸体依然需要解剖,不然很难给出科学的定论。
报警的是房东,这个城市典型的老爷们儿,光头,暗红色的脸庞,坑坑洼洼的肥脸上随意安着一个大酒糟鼻子。
他已经知道出租屋内是什么情形了,否则他也不可能远远的站着,怎么都不肯进去。
房东知道的事情很有限,他甚至都不知道董海灵的身份证信息。像这种情况在这个地方很常见,因为像董海灵这样的人很多,遮遮掩掩罢了。
房东也知道董海灵是干嘛的。
李强是陈浩然的徒弟,刚从警校毕业不久。他问房东,你知道她是干嘛的,你还把房子租给她?
房东手里端着小茶壶,手腕上戴着满天星小叶紫檀的手串,笑嘻嘻的跟李强说,丫租房子的时候又没告诉我她是干这个的。住到一半,我又不能撵丫走吧。
房东的这句话让李强彻底没了脾气。
房东说到这里,咧着大嘴道,现在人死里边了,我这房子以后怎么租啊?嘿,真他妈够晦气的。
这个院子,是在房东在原来四合院的基础上,在墙外搭建的,属于违建,不过这个事情不归他俩管,他俩只管杀人。
院子里面是三间房,董海灵单独住一间。另外两间是套房,租给了一对父子,这对父子就是马文忠和马路。
院子不大,但是收拾的很干净。走廊下边儿摆了一串花盆儿,都是一些常见的花花草草,什么月季牡丹仙人掌,还有一盆薄荷。虽然廉价,但这些植物长势旺盛。
墙外还种了蔷薇,房东说,这些花可不是他种的,应该是那爷俩种的。陈浩然后来知道,墙外的这些花,都是马路一个人从学校捡了枝子回来,自己插的。
院子里搭着一根晾条,晾条上还挂着几件衣裳——两条裙子,两条花色的内裤,两件衬衫,一件T恤。不用说,裙子和内裤是董海灵的,衬衫和T恤应该是那对父子的。
李强问房东,那爷俩是干嘛的?
房东嘬了一口茶说道,小孩儿在十七中上学,老马在酒店上班。
马文忠的信息很好找,就在晾条上挂着呢。那件洗的洁白的衬衫上写着饭店的名称。
本来事情发展的很顺利,李强掏出证件的那一刻,马文忠就瘫软了。
马文忠靠在洗手间的墙壁上,脑门上全是汗,一边擦汗一边跟李强说,我愿意跟你们走,但是能不能先跟我儿子说一声,他该交学费了。
李强一点都不客气,把抓住马文忠的胳膊跟马文忠说,先走吧,你儿子那边儿我们会通知他的。
马文忠顺从的上了警车,坐在车上,马文忠不停的嘟囔着,人是我杀的,人是我杀的,我全认。
汗水顺着马文忠的脖子不断的往下淌。
5
马文忠都忘记什么时候来到这座城市的了,因为实在是太久远了。
因为时间久远,马文忠恍惚以为,自己已经是这座城市的人了。但是他知道,他永远都不可能是这座城市的人,无论是说话方式,还是饮食习惯。最主要的是心气儿,他没有作为主人的心气儿。
既然不是主人,就只能顺从人家。
马文忠不太懂叛逆这种东西,他从小就是个听话的孩子,家里让干什么马文忠就干什么。长大了马文忠进了单位,领导让干什么马文忠就干什么。马文忠一直觉得,顺从是最好的生存之道。
可是顺从到最后,顺从的一腚稀屎。马文忠并没有觉得这是顺从的错,他只是觉得自己所处的位置不够高,如果自己的位置足够高的话,他不可能摔得这么惨。
在他的理解里,只要你的站位够高,那么你就能左右自己的命运。马文忠对于自己的这个想法,他觉得并没有错,特别是到这座城市之后。
在这座城市,到处都写着这样的字,所有人都在说这样的话语,所有的人也都在做这样的事。所以马文忠灌输给马路的思想就是,你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只有考上大学了,你才能站在更高处去看待问题。而且你才能到达更高的地方,你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了。
男人一定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虽然这么说,但是环境还是让马文忠觉得儿子前进的道路困难重重,不说别的,隔壁这个女人就让马文忠很气愤。很多时候,马文忠听到隔壁传来的断断续续的呻吟,都会狠狠的把手里的饭勺砸在墙上。
砸完勺子,他还要狠狠的骂一句,小声点,不要脸。
但是无论是咒骂,还是饭勺的击打,并不会抑制住隔壁的声音。那个犹如女高音一般的女人更加高亢的嘶吼。这高亢的声音,让愤怒的马文忠有些羞愧。
这个叫的嘶声裂肺女人马文忠见过,就在隔壁。马文忠知道她干什么的时候,三番两次想带着孩子从这搬走。可是一来找房子浪费时间,他一个月也没个两天休息。二来租房的价格马文忠是知道的,方圆五公里,这块儿最便宜的。对于他来讲,金钱是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
马文忠交代儿子,不要跟那个女人说话,那是个坏女人。那种女人和你妈妈一样,她们都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马文忠还说,像那样的女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高处的风景,所以她也不知道怎么样往高处去,所以她才只能做这种下贱卑劣的工作。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脑海中不自觉就浮现出女人的面容。女人长得其实挺不错,年轻,有活力,就像往年单位刚进来的大学生。其实如果她眼圈没那么重,可能会更好看。马文忠这么想着。
女人经常会从廉价的防盗门探出身子,从冬天到夏天,身上总穿着一件碎花的吊带睡衣。睡衣下的皮肤分外白皙。女人嘴上叼着烟,用慵懒的声音招呼那些走出房门的男人,大哥,慢走。那些西装革履的男人或者抬头,或者低头,带着各种各样的表情离去。
那种表情马文忠很熟悉,叫做满足。
有时候马文忠深夜难以入眠,脑中不自主的会浮现出这样一张脸来,那张脸上带着慵懒笑意。这张脸在马文忠脑中反复变化,不知道怎么回事,总会变化成隔壁的这个女子。这让马文忠非常的恼火,他有些瞧不起自己。
但有一点他是肯定的,绝对不允许自己和这种女人有什么瓜葛,就算是脑海中想到她也不行。
虽然马文忠年岁不小了,但是身体还不错,有时候夜里也会做那种梦,梦里总是与一个面试不清的女子交媾,那个女子的身上穿着碎花连衣裙。醒来之后,马文忠裤裆变得一片湿滑。他想,可能是自己太软弱了吧。
有时候半夜起身换洗内裤,马文忠看到儿子的熟睡的面孔,心中的那种羞愧更盛。他觉得没有给儿子做一个好的榜样,这简直就是一种罪恶。
隔壁的呻吟喘息慢慢停了下来,马文忠捡起勺子,细细的搓洗干净,安静的挂在墙上。用抹布擦净手,再给儿子倒了一杯蜂蜜水过去。马文忠喜欢蜂蜜水,他听人说,这蜂蜜水可以清理人身上的毒素。身上的毒素清理干净了,人才会变得聪明。
虽然马路已经很聪明了。
马路是马文忠的骄傲,虽然他们来自异乡,在这座城市生活的不容易。可是马路很争气,虽然平时话少了些,可是他的成绩真是非常不错。去年升学,马路又拿了名次,老师督促马文忠,按马路的成绩,要想考上好的高中非常容易,但是因为你们的户口问题,所以升学的事情不好办,要是能想到办法就抓紧去想想办法。
马文忠不是没想办法,可是用尽了办法,马文忠发现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
马文忠不愿意回老家,可是为了儿子,他还是回去了那个阔别多年的小城。在那个烟雨蒙蒙的小城走了一圈儿,求爷爷告奶奶,什么事情都没有解决。
失魂落魄的马文忠又回到了这座城市,从一个地域到达另外一个地域,这本身就好像是做梦一样。回到这座城,马文忠觉得,这个地方才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才是自己的家乡。那个早已远去的小城,跟自己一点瓜葛都没有。
马文章回想当年,怎么说自己也是县委办公室的大秘。整个县城,最吃香的人是县委书记,然后就是他马文忠。
可惜马文忠跟错了主子。
主子乱搞男女关系,包养了几个情妇,每个情妇都给那个秃顶的虚胖男人生了孩子。主子也仗义,每个情妇一套别墅,一辆小汽车。那个年代,小汽车可比别墅稀罕多了。
事发之前,马文忠在县招待所呆了一个多星期,不让睡觉,就是审。马文忠尽了忠,所有的事情都推说不知道。这一点,最后救了他。县委书记那边的,就他马文忠一个人没进去。没进去归没进去,一撸到底,成了一文不名的穷酸书生。
当时传闻,主子是能进市委。
能进市委的原因马文忠清楚,主子的老丈人是省组织部的。那可是组织部啊,主子的老丈人有多大的能量,自不必说。可惜,主子坏事也坏在这个组织部的老丈人身上。老丈人站错了队伍,牵连了主子。
按马文忠的话说,站的更高一点去看这个事儿,主子只是这片儿惊涛骇浪中的小泡沫,不值钱。
生不逢时啊,马文忠这样安慰自己。安慰完自己的马文忠,一头扎进了商海。马文忠这些年大秘可不是白当的,县城这几路人马,早就被自己经营的服服帖帖,那一个见到自己不点头哈腰?
可惜,趾高气扬的马文忠,提着崭新的公文包走了几圈。几圈下来,马文忠累得腰酸背疼不说,直接心灰意冷。江湖,可不就是个翻脸不认人的玩意儿吗?
虎落平阳啊,马文忠叹了一口气。
正当马文忠叹气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一个平日被马文忠多多关照的农民企业家,告诉了马文忠一个正在操作的大项目。
马秘书,哥们承蒙你多年照顾,一直想找机会报答。现在您那边发生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您要是信得过我,您来考察考察。资金您放心,我出六成您出四成,赚钱了,咱们五五分账。挂了电话的马文忠唏嘘不已,这些年的经营,还是有好人的。在南方的沿海边,吃喝玩乐一个多星期,项目了然于胸,马文忠掏出了全部家当。
只是命运弄人,没过多长时间,马文忠接到一个电话,警察局的,告诉马文忠,他们破获了一个特大诈骗案。而马文忠,就是被骗的其中一个。
马文忠一个脑袋三个大,知道自己彻底完了。在火车站抱头痛哭一宿,马文忠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中略微憔悴的脸庞,马文忠告诉自己:人生只需要从新开始,没有什么不可能。
可是,马文忠低估了祸不单行这个词的含义。回到往日温馨的家里,马文忠发现,除了一座房子,和坐在沙发上哭号的孩子,那个温柔贤惠的女人早已不见了踪影。茶几上摆着一封信,信上说,对不住你们爷俩。马文忠扶了扶脸上的黑框眼镜,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保姆把马文忠的人中都掐紫了,这才醒来。醒来的马文忠,抱住幼小的儿子,狠狠的咬了咬牙。
马文忠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他实在是受不了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他不知道在这种环境下,怀中的这个孩子能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在他的世界,只剩下了这个心肝宝贝。经历了这么多的挫折磨难,马文忠总结了几个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己没本事。如果有本事的话,自己还要仰人鼻息?那群白眼狼还能够翻脸不认人?那群西装革履梳着大背头的混蛋还能欺骗我?当然,还有当初那个哭天抢地要嫁给自己的女人……
站在南方四月细雨中的马文忠暗暗发誓,要把怀中的孩子培养成一个有本事的人,顶天立地的人,一个有高度的人。
处置了房产,马文忠怀抱着孩子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呼啸风沙中,马文忠迈着坚实的步伐,踏上了全国这片最尊贵的土地。马文忠暗自下定决心,在这片新鲜的土地上,要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这已经是我人生最低谷了,人生所能经历的惨事,我马文忠都经历过了,还能有什么比这更惨?
事实证明,还真有。就是这种悲惨的状况一直持续下去,永远看不到生的希望。
半年下来,工作没有着落,手里的钱下去的却很快。受到现实生活赤裸裸打击的马文忠,无奈之下,不得不接受一份在他看来低三下四的活计,在一个五星级酒店的餐厅,专门给上完了厕所的达官贵人抽纸擦手。这些人脸上的神情和嘴里喷出来的味道,都是马文忠再熟悉不过的。看着高高的墙壁和明亮的灯光,他有一种错觉,自己回到了那个县城里面,弯腰搭背的站在主子身后,努力的陪着笑脸。
这份工作马文忠干了十多年,工资从六百涨到了一千八。中间马文忠不是没想过离开或者换一份工作,但是每次回到那个阴仄狭窄房间,看到脸上带了惶恐,努力读书的清秀儿子。马文忠都会心想,只要儿子能够顶天立地,自己受这点委屈算什么呢。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个儿子考上高中之后似乎变了一个人,变得更不爱说话了。马文忠猜测也有可能变得更不愿意跟自己说话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马文忠不清楚。到学校和老师聊过之后,老师说马路在学校表现的依然非常优秀。
难道是学校的原因?马文忠隐隐的猜测,儿子的变化和学校有关系。因为没有处理好户口的事情,儿子没有升入理想的高中,只进入了一所普通的学校。
可能这样的结果,让儿子有些心灰意懒。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语重心长地跟儿子聊了几次,说无论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可马文忠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金子需要摆在亮处才能发光,在地底几百米深的金子只能在地底几百米,黑暗中的金子怎么会发光呢?
可是马文忠不能把这个事实告诉儿子,社会的现实只能让他的肩膀来扛着,儿子只需要在他的遮蔽下茁壮的成长就行了。到了儿子能遮风挡雨的那一天,就可以了。
可事实的发展总会超乎人们的意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儿子和隔壁的女人搞得了一起。马文忠撞见过好几次,他们在庭院里嬉戏,他们在台阶上抽烟,甚至躺在了一张床上。
马文忠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任何阻挡他儿子成长的因素必须铲除。
李强听了马文忠的话,把手里的笔往桌子上一丢,这就是你杀害董海灵的原因?
马文忠抬起头看着李强问道,能不能给我一支烟?
李强转头看了看陈浩然,看见陈浩然缓缓地点了点头,李强从兜里拿出来一盒皱巴巴的红塔山。抽出一支塞到马文忠的嘴里,还点了火。
马文忠美美地抽了一口,吐散烟雾之后,缓缓的说道,是的,这就是我杀董海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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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似乎是破了,凶手也有了,凶器也有了,杀人动机也有了。最主要的屋子里也有马文忠的指纹,也有马文忠的活动痕迹。现在就等着尸检那边尽快能给出来结果。
像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女人,死在这么一个肮脏破旧的地方,就像不为人知的小飞虫,落到了阴暗破旧的角落里,没人会去关心。所以像这样的案子,能够快速了结就快速了结。苦主也没有,对于他们来讲,繁琐的手续能省就省。
这座城市不像其他的地方,每天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他们的精力也有限,局里的人手也有限,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们呢。
李强很厌烦这些失足女,他觉得这些女人给这座城市抹上了污垢,也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很不稳定的因素。在李强的理解当中,这些女人完全没必要在这座城市出现。
可是陈浩然和李强有着不一样的看法,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霓虹灯闪烁,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陈浩然抽了一口烟,跟李强说,任何美好的背面总是污浊不堪。城市是这样,人性也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只能相互交杂。
听了陈浩然的话,李强有点儿似懂非懂,可是他一向对这种问题思考的不是特别深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睡个安稳觉,和女朋友出去好好吃一顿饭。可就这点愿望,在他来讲似乎也是那么的奢侈。他实在是太忙了,要是哪天能少值一天班儿,他都觉得是一件极其幸福的事情。
好不容易结了一件案子,像这种案子在这座城市有不少,但是基本上都非常的简单。结了案大家皆大欢喜,该下班下班,该回家回家。
李强问陈浩然回去干什么?陈浩然说回去看看弟弟,今天周六,这小子该回来了。
陈浩然的弟弟是这座城市最典型的年轻人,喜欢篮球,喜欢马布里,喜欢说唱,喜欢电子游戏。刚上高二,女朋友就换了四五个。这座城市给这些年轻人带来的便利,似乎丝毫没有让这些年轻人变得更优秀。情况恰恰相反,这些年轻人变得更加愤怒,要加浮躁,更加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回到家的时候,弟弟正在玩魔兽,一边在耳机里吆五喝六,一边抽着烟。陈浩然把弟弟嘴里的烟拽出来,在烟灰缸里掐灭,并且把剩的半盒揣进了自己的兜。
弟弟扭头看了看,什么话都没说,默默的打怪去了。
今天也没有班儿,陈浩然吃完饭躺在床上,准备早些休息,那边儿却接到李强电话,说是有人自首,承认自己杀了人。
杀了人?杀了谁?
董海灵。
陈浩然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劲儿,跟李强确认了好几遍,李强告诉陈浩然,来自首的是马文忠的儿子,还没成年。
根据多年的经验,陈浩然马上想到了一种可能,就是儿子想要替父亲洗脱罪名。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是发生这种事情的往往是相反的情况,都是父母想要替儿子承担罪名。这儿子想替父亲承担罪名,陈浩然还是第一次见。
像这种情况,陈浩然的意思就是让李强直接打发了。毕竟凶杀案不是儿戏,哪能说自首就自首了,跟闹着玩儿似的。可是李强在电话那边跟陈浩然说的情况,让陈浩然沉默了。
李强说,那小子正在屋里坐着呢,刚才把杀害董海灵的情况前前后后跟我详细的说了一遍,这小子还说是董海灵不想活了,是让他把自己杀死的。
李强话说到这儿,跟陈浩然补充,这小子说的步骤可比马文忠说的详细多了。
陈浩然听到这儿陷入了沉思,因为如果照李强这么说,那么很有可能,马文忠杀人是假,马路杀人是真。
但是具体的真假并不是在电话里靠两个人的猜测能够解决的,需要通过审讯得出的口供,还有现场勘查得来的证据。
陈浩然想到这里,索性又穿衣起来,赶回了局里。出门前陈浩然匆匆忙忙的给弟弟说了一句,少玩游戏多看书。换来的,依旧是爱搭不理。
进了局里,陈浩然一眼就看到了马路,他正坐在警务大厅门口的椅子上,身上穿着校服。
马路的那件校服引起了陈浩然的注意,因为陈浩然认识那件校服,马路和自己的弟弟是一个学校的。
但是他什么都没说,而是和马路攀谈了起来。聊了几句,陈浩然就知道,这件事情麻烦了。
麻烦归麻烦,陈浩然不动声色,而是继续和马路攀谈。通过攀谈,陈浩然知道马路是个敏感细腻的孩子,虽然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很久,可是他似乎对这座城市并不认可。不光对这座城市不认可,对这座城市的所有东西都不认可。
陈浩然叹了一口气,脑海中又想起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坐在公园深处,蜷缩着身子,双手深深的插在口袋里。雪花像是飞蛾,在路灯下萦绕着她。
陈浩然忽然想去那个地方看一看了,女孩的故乡。
7
要说故乡,马路的脑海中只有略带咸味的空气,和那个笑容温婉的女子。
马路手里有一张母亲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留着短发,抿着嘴浅浅的笑,分外迷人。马路经常拿着照片和自己对比,照镜子的时候马路知道,自己和母亲长得很像。
这张照片是马路在整理旧书的时候,在书页里面找到的。看到这张照片,莫名其妙,马路的心一下子湿润起来。
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马路在夜里一边哭泣一边要妈妈。坐在床边的父亲神情黯淡,就像是窗外的树影,随风摇曳。神情黯淡的父亲,毫无征兆的掀翻了床边的桌子,回身抓着他的肩旁恶狠狠的嘶吼,死了!她死了!你是个没妈的孩子……
那个时候马路就记住了,我是个没妈的孩子,那个温暖的怀抱已经没有了。那个喜欢牵着自己的手走过绿树成荫的女子,彻底从自己的生活当中消散掉了。
窗外呼啸的风声和摇曳的树影让马路感到害怕,加上嘶吼的父亲,瞬间撕碎了马路心中那个温婉女人的笑容。随着年纪的增加,马路再没有在父亲面前提起过母亲这两个字。
马路常常能想起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有两个特别的技能。一个技能是把手指一根一根的压在另一根手指的背后,盘成一个有趣的样子。另一个技能是把眼皮从里到外翻出来,露出了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眼珠子上布满了血丝。这两个技能让马路叹为观止,所以马路和这个同学成了最好的朋友。那段时间,马路恨不得告诉全世界,他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马路想起这个同学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个人的友谊,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那个同学的母亲。
那是个很好的女人,眼睛温和,双手粗糙,但是很温暖,做饭也很好吃。她会把土豆和豆角切碎了,撒上葱花一起炖,香味四溢。就着这样的菜,马路能吃三大碗饭。
那个同学也是外地人,说着一嘴僵硬的普通话,为此,两人经常被嘲笑。同学的性情刚硬,抄起板凳就和别的孩子打成一团。但好在都被别人拉开了,没掀起过什么大风浪。
后来有一次,同学带着马路和一个初三的孩子打了一架。那一架,两人把那个初三的大孩子打的头破血流。那大孩子也硬气,并没有告诉老师,一身灰尘的站起来,到水龙头下面冲了冲满脑袋的鲜血,指着马路两人,让他们等着。同学撇着嘴巴,狠狠吐了一口唾沫,老子等你龟孙。
放了学,马路和同学被那个大孩子带人堵在胡同里,一顿爆揍,脸也肿了,嘴角也流了血,衣服也撕了大口子。挨了揍的马路心中充满了惊惧,那个同学倒是无所谓,拍拍身上的土就爬了起来,跟马路说,你要是不敢回家就去我家。
马路拒绝了同学的好意,回到家,被马文忠看见,也不问原因,拉过来劈头盖脸的打骂一顿。马文忠一边打一边吼,我他妈的受了那么多苦,就是让你在外面打架的?没出息的狗东西、婊子养的……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雨水打在外面的铁皮瓦上,发出嘭嘭的声音。铺满墙壁的蔷薇在雨水中鲜艳欲滴,隔壁的女人提着小包蹦蹦跳跳,钥匙插在锁眼里惊心动魄。
马文忠打累了,扔了手里的拖把,坐到椅子上喘粗气,一边喘气一边絮叨着什么。马路脑子嗡嗡响,什么都没有听见,爬起来出了家门。春天的雨水带着丝丝凉意,洒到马路头发上和脖子里,马文忠在背后嘶吼,滚滚滚,滚了就永远别回来。
走在潮湿漆黑的马路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马路有些无所适从。不经意的一回头,马路看见隔壁新搬来的女人,在窗子边上露出半张脸,皮肤水腻。马路被女人湿滑的皮肤吸引,呆呆的看着。托腮的女人在看雨,发现马路在看她,转脸对着马路笑了一下。
马路被女人的笑容惊醒,顿时想起来自己的狼狈不堪,转身朝着雨中跑了出去。
马路在雨水中奔跑,差点撞上车,被人骂死逼孩子不长眼。跑了好远好远,那股气还堵着心肺,怎么都舒展不开。在雨中站定了,马路才发现来到了那个同学的家门外。雨水愈下愈大,马路默默的坐到了对面的屋檐下,揉了揉膝盖,又揉了揉肿胀的脸。
同学家亮了灯,那个高大的女人在陈旧的玻璃窗户内刷碗,刷了碗又洗锅,洗完锅又擦桌子。女人鼓着肥硕的胸脯忙碌,长长的头发搭在肩上,这让马路心里起了微妙的感觉,硬硬的湿湿的。
天色阴沉,路灯一盏一盏的亮起来,像是挂在大树上的眼睛。女人出门泼水,一眼看到了马路。先是一愣,又把马路拉进屋子,拿出来同学的衣服给马路换,又端了满满一大碗的饭菜。
扒着饭,马路的眼泪滚滚落下。那个温暖的女人掀起围裙,擦去马路脸上的眼泪,温声说道,没妈的孩子真可怜。
哭透了,马路心里就舒畅了。晚上,马路躺在同学身边说,你妈真好。同学翻了一页《封神演义》说,你没有才觉得好。
再后来,马路知道,同学的母亲是来北京看病的,看了一年病,好了就该回老家了。同学走的时候,跟马路说了,马路心里堵气没去。后来跑到火车站,马路看到窗子里面的同学和他摆手。他也摆手,却是和那个胸脯硕大的瘦高女人。火车不见的时候,马路哭的很伤心。
马路无数次梦见同学的母亲,眼神带了水一样的温柔,还有温暖的双手。醒不过来的马路就觉得下面开了一个硬硬的水龙头,肆意喷洒。
长长的火车把同学带回了西部后,马路再没有交过朋友,在学校里成了隐形人。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骑着自行车在这个巨大无比的城市里闲逛,哪里人多去哪里,坐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或者点根烟。一根烟抽罢,就骑上车子继续往前走,没有目的。听到好听的歌曲,就停下来听一会儿。看到美丽的风景,就停下来看一会儿。
不论寒暑。
马路在课桌上刻了一句话:寂寞在心里滋长,等他瓜熟蒂落,名字叫做死亡。
马路回到家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那个窗边的女孩,露着脖子和胳膊上的细腻。也经常听到那个女孩的声音,肆意放浪,伴随着铁床的咯吱咯吱和撞墙的声响,就像故乡午夜带着咸味的空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父亲常常咒骂,咒骂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在心里,马路认为,他马文忠骂的不仅仅是隔壁这个女人,还有那个被称为母亲的女人,这让他觉得马文忠窝囊至极。
时间过得很快,同学走了,马路就毕业了。要上高中,马文忠给马路买了一双六百块钱的鞋。那双鞋又轻又软,轻轻一跳,马路觉得都能跳到梧桐树上。
高中部有一棵巨大无比的梧桐树,枝繁叶茂,站在三楼上都看不到顶。
马路把这棵梧桐说给隔壁的女孩听,那个女孩露出洁白的牙齿,对着马路笑,我叫董海灵。
8
无数梧桐花,飘过红色旧木造就的窗户,噼里啪啦的摔到地上,混在干燥的空气中,激起来一片香甜。董海灵说,她喜欢这种味道。
董海灵告诉马路,她的记忆似乎永远停滞在十七岁,那样的梧桐花,午后的阳光透过这些粉白色的花朵洒在院中,那个眉眼美丽的男人,用颤抖的双手轻轻解开她胸前的扣子。
董海灵在描绘这份记忆的时候,和马路已经认识了好久。马路问过董海灵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她为什么要干这个。
董海灵眉眼如画,坐在院子里的破沙发上,笑的肆意畅快。董海灵的笑让马路有些手足无措。董海灵笑完了跟马路说,我要说我是为了一个男人,你信吗?
马路抬头看了看天空,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信还是不信。
董海灵告诉马路,那个男人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那双手白皙细嫩,解她扣子的时候,沾到她的身上,带了微微的凉意,这让她起了鸡皮疙瘩。董海灵说到这里,依然是咯咯的笑个不停。
马路却有些不自在,他看着董海灵,不知道董海灵为什么跟他说这个。董海灵问他,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干这个吗?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轻浮下贱吗?
所以董海灵描绘那个男人压到自己身上的感觉的时候,马路的心有些痛。董海灵说,你可不知道,进去的时候可真疼啊,我都哭了。董海灵说到这里笑得前俯后仰,笑了一会儿,董海灵说,我一直觉得他是男子汉,我也觉得他什么都懂,可是他见到我哭的时候,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跑的时候裤子都没有提好,你说好笑不好笑?
马路看董海灵的样子,不悦的说,一点都不好笑。
那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但是过了很久之后,马路思考那件事情,觉得那不是在吵架,只能说他是在单方面的发脾气。
他们吵完架后,很久很久都没有再说话。那个夏天短暂而急促,眼看就要过去了。董海灵的屋子里传出了叫喊声,马路当时正在看书,正在犹豫要不要过去看看,然后就听到啪的一声清脆的响声。
听到这声响声,马路没有犹豫,从床上跳起来,鞋都没穿就跑到了董海灵的门前。门没有关,董海灵身上穿的碎花睡衣,和一个男人面对面的站着。那个男人面色清瞿,带着金丝眼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穿着白衬衫。
男人看了看站在门口的马路,瞪了董海灵一眼,一句话没说,抓起地上的包,转身走了。
男人走了之后,董海灵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对着马路笑了一下,然后说,咱们去喝酒?
那时候的马路还不会喝酒,酒量还没有饭量大,半瓶啤酒没喝完,脸变得通红。董海灵让他别喝了,马路没听。
不过在那天晚上,董海灵和马路说了很多很多。这些事情都是马路要求董海灵说的,马路说,我还是想知道你到底为什么干这个。
董海灵跟马路说,你知道今天打我那个人是谁吗?
马路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董海灵眼神有些黯然,那个人就是解我衣服的人,他今天来是找我要钱的,我没有钱给他,他就打了我。可笑的是,他还骂我贱。她摇摇头,眼睛看向远方,亮晶晶的说道,他花着我的钱,还说我贱。
听了这句话,马路不知道说什么好。董海灵端起酒杯,哎哟一声说道,来来来,喝酒喝酒……
董海灵告诉马路,那个男人解完她衣服之后,就跑掉了。她数得清清楚楚,那个男人在她身上动了五下。五下之后,她哭了,男人逃了。
董海灵一边转着手里的酒杯,一边跟马路说,有时候我会怪罪自己,要是那天我哭的不是那么厉害,他是不是就不会逃走?可是后来我明白,无论那天我哭不哭,他都会走,这个并不是我能决定的了的。
直到过完整个夏天,那个面容美丽的男人都没有出现。董海灵说,他走了,我竟然还这么思念他,每天都想他,从早上想到晚上,从晚上想到夜里,夜里的梦都是他的影子。
董海灵说这些的时候,马路看着西下的夕阳,把董海灵的影子在地上越拖越长越拖越长。就像董海灵对那个男人的思念,最后通通消散在黑暗里,直到无处可寻。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她听说那个男人考上了大学,要去北方那个听起来无限遐想的城市。董海灵端起酒杯跟马路碰了一下,说道,我还以为他走之前最起码能来看看我,可是风都凉了,我才知道他已经走了。
董海灵没有任何犹豫,收拾了行李,撑着筏子过了江,走了一夜山路,又偷偷的爬上了北上的汽车。蜷缩在风声呼啸的车厢里,董海灵想起来外婆弯曲着的身子,和家门口那棵高大的梧桐树,失声痛哭,眼泪被吹散在风中,不知了去处。
董海灵说,我那么难过都没有回头,无论如何,我要见他一面。
汽车翻山越岭走了一天,她又坐上了火车。火车上没有座位,车轮子轰隆轰隆响了一天一夜,董海灵在过道抱着膝盖坐了一天一夜。
带的东西吃光了,董海灵饿的发慌,喝了一肚子凉水。下火车的时候,董海灵都不知道往哪走,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要怎么去那个地方。
当她面对着那座高大的校门,董海灵被震慑住了。
震慑住董海灵的,可能是那个高大的校门,也可能是来来往往进出校门的人。她们和自己是一样的,她们和自己也是不一样的。她们和自己一样的年纪,可是笑容不一样。她们和自己一样的皮肤,可是表情不一样。她们和自己一样的颜色,可是衣服不一样。
董海灵站了许久,心中踌躇,她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她也不敢找他。她想开口问问,可是看到和她不一样的那些人,她却又退缩了。
她在学校门口等了一天一夜,那些人都看她,眼里尽是说不清道不明。董海灵没吃饭,也没喝水。第二天中午,太阳正耀眼,她终于撑不住了,咕咚一声摔倒在地上。
在保安室醒来的时候,那个眉眼美丽的男人终于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心里无比的高兴,张了张口,眼泪却掉了下来。他没说话,先带她吃了一顿饭,又带她去女生澡堂洗了个澡。女同学嘻嘻哈哈问他:“你老家来的媳妇儿啊?”他喏喏涨红了脸:“我表妹。”
收拾干净,他的那个女同学眼睛亮了:“你真好看。”
他带着她在这座城市走了两天,天安门、故宫、颐和园、什刹海……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在外面看看,他们不敢进去,因为没钱。后来,那个女同学自告奋勇,带着他们在古旧宏伟的宫殿廊檐下,和车水马龙的熙攘人群中。
董海灵不傻,她看得清楚,那个人的眉眼时不时的瞟在那个女同学身上——那个在她身上动了五下的男人。
两天之后,他给她买了回家的火车票:“下回要来,你给我写信,我好去接你。”在车站的宾馆里,他再次脱了她的衣服,这一次,她咬着牙没哭。
她在他注目之下进了站,她看着他一点点远去,眼泪再一次流了下来。她没上火车,把手里的票退了,背着洗的发白的布包在这座城市漫步目的的瞎逛,她要在这里活下来,最起码,理他也近一些。
找了两天,一个胖胖的老板娘雇佣了她:“刷盘洗碗一个月两百,管吃管住,摔盘子扣钱。”干了三个月,挣了六百块钱,她正想着是不是给他买点什么的时候,皮肤粗糙的老板摸黑进了屋,紧紧地捂住她的嘴,狠狠撕开她的衣裳,用力捅了她。
那个男人身上满是油腻,还有嘴里的烟臭,不停的扎着她的身体。她在男人身下挣扎哭泣,被紧紧捂住的嘴巴想哭想喊想叫那个人的名字,可嘴巴被捂得那么紧,她喊不出来。
那个男人喘着气,擦完下边,吐了一口痰骂道:“还他妈的还人日过了。”扔了五百块钱,男人歪头出去了。肥胖的老板娘又推门进来,倚着墙说道:“你报警也没用,这边的片警我们都熟。”
她衣衫不整的瘫在床上,一滴眼泪都没有,脑子和心都空荡荡的。过了好久好久,悲痛才像一柄巨锤砸了过来,轰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嗡嗡作响。
她听着火车轰咚轰咚轧过铁轨的声音,眼泪喷涌而出,她在黑夜里被人这么欺负,那个人会知道吗?
她一个人默默的收拾了东西,挎着发白的布包,走出了饭馆的后门。冬日的风带着璇儿往人心里钻,冻的她心里都碎了。怀里的钱却滚烫滚烫的,烫她心里空落落的,什么都剩不下。
这么大的城市怎么会是这样呢,不是说人们素质都很高吗?不是说好人多吗?
董海灵一边走一边哭,眼泪都流干了。她想去见他,可是她觉得自己都这个样子了,怎么去见。本来那五百块钱她没想拿,可是最后,她还是装在了怀里。看着肥胖老板娘眼中的嘲弄之色,她觉得脸上烧的厉害,一路小跑,还摔了一跤,膝盖疼得站不起来。
这是她在这个城市经历的第一个冬天,比老家冷多了。她又想起来梧桐树,那硕大的叶子都落光了吧,落在地上喀嚓喀嚓的响。她想起来当初对这个城市的遐想,还有那个眉眼如画的男人。有时候遐想就是瞎想,可能只是说起来好听一点罢了。
她身上穿的单薄,抖个不停,她在马路上到处走,脑中空白,也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去。这个城市真大呀,她都走了这么久,还没有走到头。这个城市仿佛没有黑夜似的,到处都是路灯,她想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连这都找不到。
夜越来越深,董海灵在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饿。她想吃点什么,可是都这个时间了,哪里什么有吃的。她想找个温暖的地方睡一觉,就算是个草窝也行啊,呵,这座城市这么美丽,哪来的草窝?
9
董海灵跟马路说,我最绝望的并不是一个人翻山越岭找他,因为我知道自己终归能找到他。我最绝望的就是那天晚上,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高楼大厦,我却不知道去哪。
那天晚上,董海灵绝望到没地方去的时候,坐在马路边嚎啕大哭。她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哭,但总觉得要哭一场。也可能是校园里离他渐远的那个男人,也可能是饭店黑胖的老板,也可能是这座大到无边的城市。
小的时候外婆经常给她讲菩萨的故事,说老百姓都太苦了,菩萨会来救这些穷苦的人们。她想到这里的时候,一辆发着蓝光的小车吱嘎一声停到她的跟前,一个面色白净的男人打开车窗:“一晚上一千。”那个男人长得很好看,带着金丝眼镜,微微的笑。她愣愣的看着男人,她根本不知道一晚上一千是什么意思。
想了一下,董海灵想明白了,她觉得应该骂两句什么,或者拒绝。可是她心中生不起厌恶,心中的委屈又喷了出来,莫名哇的一声再次哭了出来。她蹲在地上嚎啕大哭,眼泪怎么都擦不干净,她闻到手上的油脂味道,越发讨厌自己,她想外婆,可是想到这里更是讨厌起自己来。那个男人下了车,给她披上衣服。她闻到了衣服上的淡淡烟草味道,很香很香。
这个味道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她上男人车的时候,心中告诉自己,我就是为了暖和一点。他给她里里外外买了衣服,又带着她进了宾馆。她从来没进过这么好的地方,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床,那么白的床单,还有这么软的衣服。男人告诉她,这是睡衣。她用眼神告诉那个男人,她没见过睡衣。他让她去洗澡,她进了浴室,看到从没见过的水龙头和塑料包里的瓶瓶罐罐,不知道怎么办。他给调好热水,又教她用洗发水和浴液,还告诉她哪个水是热的哪个是冷的……
她在浴室里穿上软软的睡衣,饱餐了一顿,又在那个男人身前把睡衣脱掉。
那晚的经历,让她记忆犹新。她从那晚开始,才隐约明白,什么是好的东西,什么是坏的东西。男人走的时候,给了他三千块钱。她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男人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买几件衣裳,吃点好吃的。”
董海灵对着马路笑,我当时就觉得那个男人是我的菩萨。
她在这个城市里租了房子,买了床单和窗帘,还买了许多衣服,虽然那些衣服都很廉价。
她开始背着小包在夜里闲逛,包里装了安全套。就连安全套这个东西,都是那个男人教她用的。他说:“这个城市里,最能给女人安全感的东西就是这个。”她信奉为箴言。
干的久了,她开始了解这个行当。但是她觉得,她和她们不一样。她追求金钱,但是并不是纯粹追求金钱,她追求更多的是一种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那个寒冷的夜晚,那件西装上面淡淡的烟草味道。业余时间,她也看书,也听音乐,她要和这个城市里普通的女孩活的并没有什么两样,虽然她知道她永远不会和她们一种样子。
她在这个城市没有朋友,能消遣时间的,也就是看书。她不喜欢看电视,因为那个男人说电视是最浪费时间的东西,她也信奉为箴言。她知道这个行当不可能一辈子干下去,要是有可能,她也想上个大学。
可是,她知道大学这个东西就是想想,真当真了,还不够烦心的呢。不过,她有一个困惑,随着时间愈久,她想追寻的那种感觉越是难求。她想起了那个眉眼美丽的男人,她又去了那个学校。下出租车的时候,她还专门多给了司机两块零钱。她现在已经不一样了。
她站在校门口,左盼右顾,吸引了许多目光,她对这种目光很熟悉。她落落大方的去了保安室,保安没换,只是时隔一年,认不出她来了。
他从学校里小跑着出来,见到她时,眼中满是惊诧。她顾目生盼,流露出来许多温情。他笑笑:“你怎么变了这么多。”她问他:“哪里变了?”他呵呵的笑,流露出来许多她熟悉的那种目光。他随着她去吃饭,聊了许多事情,他问她怎么没回家。她不知道怎么说,只是觉得这茶水的味道不好,她大声的喊服务员,让他换一杯茶水。她问起来他的那个女同学,他愣了一下,哦了一生:“她呀?还在上课呢吧。”他又问她在干什么,她想了想之后说,做点小买卖。
出了饭馆,在路长走了长长的一圈,直到华灯初上。她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城市的霓虹灯。她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后,他笑了笑,一把抱住她,一个趔趄,两个人差点摔倒在地。
最后,两个人去了宾馆,她出的钱,一夜无眠。这天之后,她又觉得,西装上烟味的那种感觉回来了。
这让她又想起来故乡的梧桐树,和豁了牙的外婆。
她给他买了西装、皮鞋、腰带,还给他买了手机、电脑,还买了手提包和围巾。后来,他也会从她那里拿钱,一般都说是同学聚会,谁过生日,或者是生活费不够了。她从不曾犹豫,因为她在书上看到:爱情就是付出。她知道他穷,他们的那个故乡,又有谁不穷呢?她渴望他能出人头地,只要他出人头地了,无论怎样,都好。
她并不是没有想过和这个人一起生活一辈子,只是那样的梦想,在她来讲似乎有点久远,现在这样,挺好的。她害怕他知道自己的职业,她并不怕他瞧不起她,她只是害怕会失去他。确切的说,她害怕失去这得来不易的感觉。
这种感觉,可以称作是爱情吧。
他有几次要来找她,都被她拒绝掉了。这地方,是她职业的一部分,许多的客人都会在她这里钱货两讫。有些客人会落下东西,有好几次,客人都会回来把东西拿回去。有的时候是手机,有的时候是钱包,有的时候是手表,还有一些别的。无论什么,她都会完璧归赵,这让她留下了良好的口碑,所以很多客人都是回头客。有几个回头客经常在她这过夜,也有就是抱着睡觉,什么都不做的。
董海灵跟马路说,你相信吗?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抱着我痛哭失声。以前我还问他们为什么哭,这些男人也都不愿意说,我知道他们也苦,人这一辈子有谁不苦呢,后来我就不问了,他们哭的时候我就紧紧的把他们抱在怀里,这样就挺好。
董海灵最后问马路,你说我贱不贱?
这个故事写了很久,也是我很喜欢的故事,但是最近遇到一些事,所以写到一些地方就会痛苦不堪,不知道怎么样进行下去。后半部分的内容大概会在一周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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