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用药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简称甲减)
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合成和分泌减少或组织作用减弱导致的全身代谢减低综合征。其根据病变发生部位,可分为原发性甲减、中枢性甲减和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征;根据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程度,可分为临床甲减和亚临床甲减;根据病因,可分为自身免疫性甲减、药物性甲减、甲状腺手术后甲减、131I 治疗后甲减、垂体或下丘脑肿瘤手术后甲减、先天性甲减等。症状主要表现为代谢率减低和交感神经兴奋性下降。轻者无特异性症状,典型者表现为畏寒、乏力、体重增加、行动迟缓、嗜睡、女性月经周期紊乱或月经量过多、不孕等;重症者可发生黏液性水肿昏迷。少数出现胫前黏液性水肿;累及心脏可出现心包积液和心力衰竭。
治疗甲减的药物主要是甲状腺激素类药物,首选左甲状腺素(L-T4)单药替代治疗,多需终生服药。碘塞罗宁是人工合成的三碘甲状腺原氨酸钠(T3),作用快,持续时间短,适于黏液性水肿昏迷的抢救。干甲状腺片是猪甲状腺的干制剂,因其甲状腺激素含量不稳定和T3超生理剂量,已很少使用。
一.左甲状腺素(L-T4)
用于甲减的替代治疗。口服,宜晨起空腹(早餐前至少半小时)或睡前服用,
均为每天1次。成人起始25-50μg/d,每3-7天增加25μg,直至治疗达标。新生儿10-15μg·kg-1·d-1。儿童6个月以内6-8 μg·kg-1·d-1,6-12个月6 μg·kg-1·d-1,1-5岁5μg·kg-1·d-1,6-12岁4 μg·kg-1·d-1,>12岁2 μg·kg-1·d-1。老年人、有心脏病者宜小剂量起始12.5μg/d,每1-2周增加12.5μg,缓慢增加剂量;妊娠期起始50-100μg/d,尽快增至治疗剂量。
L-T4治疗剂量取决于甲减的程度、病因、年龄、特殊情况、体重和个体差异。成人L-T4替代剂量按照标准体重计算为1.6-1.8 μg·kg-1·d-1,儿童约2.0 μg·kg-1·d-1,老年人约1.0 μg·kg-1·d-1;甲状腺癌术后约为2.2 μg·kg-1·d-1,妊娠时替代剂量需要增加20-30%。
L-T4替代治疗后4-8周需监测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治疗达标后,每6-12个月复查1次,或根据临床需要决定监测频率。原发性甲减根据TSH水平调整L-T4剂量,治疗目标个体化。中枢性甲减依据总甲状腺素(TT4)、游离甲状腺素(FT4)水平,而非TSH水平调整治疗剂量。替代治疗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用药过量导致临床或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主要为药物过量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如心悸、心动过速、震颤、多汗、失眠、体重下降等。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减量或停用,直至症状消失后,以较低剂量重新使用,4-6周后测定血清FSH和FT4以确定是否达治疗目标。禁用于未经治疗的肾上腺功能减退、垂体功能不全、甲状腺毒症、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急性全心炎者。氢氧化铝、碳酸钙、消胆胺、硫糖铝、硫酸亚铁、食物纤维添加剂等可影响小肠对L-T4的吸收;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异烟肼、洛伐他汀、胺碘酮、舍曲林、氯喹等可加速L-T4清除;含大豆制品会降低L-T4在肠道中的吸收,用药期间尽量避免食用。不应与干扰L-T4吸收的药物同服,服用间隔应>4h,以免影响 L-T4的吸收和代谢。
二.干甲状腺片
用于甲减的替代治疗。口服,宜晨起空腹(早餐前至少半小时)或睡前服用。
因干甲状腺片T3、T4 含量及两者比例不恒定,故治疗中应根据症状和T3、T4及TSH水平调药物剂量。
成人起始剂量10-20mg/d,逐渐加量至维持剂量40-120mg/d。儿童起始剂量宜为完全替代剂量的1/3,逐渐加量至替代量,<1岁8-15mg/d;1-2岁20-45mg/d;2-7岁45-60mg/d;>7岁60-120mg/d。老年人对甲状腺激素较敏感,60岁以上者替代量比年轻人约低25%。
参考文献:
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基层合理用药指南[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21,20(5):520-522
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基层诊疗指南(2019年)[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19,18(11):1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