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谁主张谁举证
刚刚我的猫把网页的代码调出来了,比起以往在打无尽的字显得更加的厉害一些。
又是一个慵懒的周末,等到开始写这一句话的时候,我的猫已经睡了一觉醒来吃它睡前没有吃的罐头。
没有按照计划里去看看那片很多人都去过的海,早上如愿吃了一顿荠菜饺子之后,到而今喝了一杯牛奶,以及吃完了一个不是很红的石榴。刚刚出去客厅的时候,看见那对情侣在研究他们烤的鸡翅,“不是很熟,下面应该热点”
中午的时候在阳台喂猫,女生没有发现我,起身的时候,听见男生轻声的说有人,而后看见,她的手从他怀里缩回了一下,然后笑了笑抱住。
觉得,她是个很可爱的人。
那天在看WYN的文章的时候看到标题的“谁主张谁举证”想来也是,既然有这个观点,那就要证明它是对的,利于你的。
搁置了很久长宁府的小妖,没有再写下去,回头看的时候总是挑出很多毛病来。就像我而今可以一一列举不再喜欢的点一样,过往的言论就一点一点的被推翻。
以前跨过山海都要见的人啊,现在隔着山海老死不相往来了。
喜欢你的任务,我就做到这里了。
到了有一天,我也可以三天不回消息,我也可以不再紧张他让我做的事情的时候,我知道,喜欢,耗尽了。是不可逆的那一种,不过也没有关系了,一厢情愿就预料到要愿赌服输。
我举证,喜欢就是喜欢,傻也是傻。
我反驳,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傻也是不傻。
好像很简单,在前面加个不字就可以了。
有一字一句小心翼翼写信的时候,有一步步靠近你的时候,也有一点点撕开信封的时候,也有一步步离开你的时候。两面性,似乎是一件特别奇妙的事情,反着来做,似乎也不是特别的复杂。
我觉得挺遗憾的,喜欢到一年之长就没有了,我觉得,还蛮可惜的,耗尽喜欢了,连普通人的交谈都做不到了,我觉得,挺残忍的,说要义无反顾喜欢的我也不留情面的放弃了。
可是,我想终归只是过不去自己那一关,对方,可能并没有这样认为的。
似乎是自导自演,自编自制的一台戏剧一样,入戏是职业要求,跳戏是意外操作。
我的确真的没有再给你写信了,也开始觉得那瓶大吉岭茶并不是很好闻,你也不像以往那样闪闪发亮了。
应该是我变了,我一直都这样想,的确是我变了,这是确定的。
从冰箱里拿出之前准备用来做可乐鸡翅的那罐可乐,嗒的一声拉开了易拉罐环,想起可以看见热浪那天上午,你拿着糖晃了晃问我要不要吃。
我举证愿与你纠缠至死,万劫不复。
我反驳愿与你老死不相往来。
似乎这两句话的力度都是一样的,不过一个异极相吸一个同极相斥。
白墙黑瓦好像特别能代表这个城市,好像隔了很久都没有见过彩虹了。
有些事情是深思熟虑才去做的,有些就是一时兴起就匆匆决定的了。
不过,我还是没有遇见像月牙一样黏人又不吵闹的猫,也没有把梦里的十二变成现实的,依旧看不懂公路上的标识牌的意思,也还是会在春天开始胖秋天才开始减肥。
可以坦白不再喜欢你,好像比表达喜欢你的时候少花很多心思,也不像以往行文间字字珠玑。
暗恋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个侦探,喜欢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个诗人,以为得到青睐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暧昧是让人上头的东西。
一厢情愿更加是。
不喜欢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还是那个不学无术的自己,平平淡淡的是个没有灵感的假创作人。
不过等到哪天有幸再遇见,一定冲着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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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该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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