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办高中跨市招生,是喜还是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41号令,即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具体到河北省,这个规定可以理解为符合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的民办高校可以到学校所在地的之外的其他市招生,不符合规定的则只能在本市招生。即使是符合规定的民办普通高中的主要招生名额也在本市,当然具体的到外市招生的比例由省教育厅规定。

这样一来衡水的民办高中在其他地市的招生会受到很大影响,在其他地市的招生人数会大幅减少。这个规定会给衡水之外的学校和家长、学生造成哪些具体影响呢?是喜还是忧?

首先,对衡水之外的高中学校是个好消息,因为优秀生源外流现象会得到有效遏制。由于优秀生源外流,造成衡水之外的高中学校高考成绩逐年下降,有的已经是惨不忍睹。即使省教育厅允许个别学民办学校跨区招生,也不会再有优秀生源大量外流的情况发生了。今后高考成绩会有起色,脸面得以保全,这当然对学校来说是个好消息。但是学校的获利了是建立在学生遭殃的基础上的。

其次,对于优秀生源来说是个坏消息。毕竟这些优秀学生中的大部分可能没有机会到衡水的牛校读书了。本来这部分优秀学生到衡水读书可以压制衡水本地生源抢夺更多的考取名牌大学名额的机会,现在他们只能在本地就读,衡水就有可能获得更多机会而其他地市失去部分机会。虽说优秀学生就是在本地读高中,他们也是优秀的,但是有些学生可能会无缘于名牌大学,所能考取大学的层次可能会降低。

最后,对那些在不限制民办高中招生时不能去衡水读书的学生来说,这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就拿本市来说,每年择校到衡水的学生估计在500到1000名,如果这部分优秀学生留在本市读高中,按他们的成绩考上一中的机会是很大的,现在他们不去衡水而留在本市,那么原本可以在一中读书的学生中相当一部分学生可能就没有机会就读一中了,而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报考二中或三中;同样,原本可以考上二中或三中的部分学生就可能考不上普通高中。依次推下去,职业高中最后也获利了,生源问题解决了。

那些骂衡系学生是“考试机器”、骂衡系高中是“高考加工厂”的人大多是孩子不在衡系学校读书的家长,因为没有哪个家长会骂自己的孩子是“考试机器”。不知道这些家长是否想到正是这些“考试机器”和“高考加工厂”给你们的孩子创造了读本市优质高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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