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微信、支付宝赚可以赚佣金?崇左一团伙由此进行诈骗
4月20日,天等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成功打掉两个涉嫌电诈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共缴获涉案手机16部、银行卡23张及银行账号一批。
今年以来,天等县公安局紧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问题,积极探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技战法,重拳出击,铁腕整治。近日,天等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两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跑分”窝点,犯罪嫌疑人将收购的账户短期内将资金多次流转后提现或者进入境外账户。天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梁克副县长迅速组织刑侦大队和反诈中心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对该案侦破工作进行部署。
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支持下,逐渐摸清了两个“跑分”窝点的运作规律,决定实施收网行动。4月20日,梁克副县长亲自带队前往上映乡、龙茗镇分别将两个犯罪团伙捣毁,当场将农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作案工具一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简单来说,“跑分”就是利用个人微信或支付宝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以此赚取佣金。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快速转移诈骗赃款,打着共享经济的幌子,雇佣技术人员开发用于转账洗钱的网络工具,并称其为“跑分平台”。在“跑分平台”上注册会员的人被称为“跑分客”,他们主要通过上传个人收款二维码等支付账户信息协助转账,其行为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一个重要环节。
大家切勿因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也可能导致其他人的血汗钱付诸东流,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为一时利益误入歧途,走捷径的生财之道,必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