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应该知道的8个问题
试用期应该知道的8个问题
文:杨小鱼
今天没有开场白。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也是用,用=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试用期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可以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意味着签了一份没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能不能约定8年?
试用期的长短受到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请见下图:
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时长 |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
不得超过一个月 |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
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 |
不得超过六个月 |
无固定期限 |
不得超过六个月 |
4
试用期能不发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也是用,用了就要给钱。
5
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会保险吗?
重要的问题已经说到第三遍,试用也是用,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员工。
6
试用期可以暂扣身份证或者向员工收取履约保证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是,不能扣押,不能收保证金。
7
裁员名单里可以有试用期的员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裁员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属于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之外的情形,不适用于试用期的员工。
所以答案是,裁员名单中不得包含试用期的员工。
8
试用期发现员工和领导八字不合,可以开掉Ta吗?
您指的是开掉员工还是开掉员工的领导?开掉员工的领导可能缺乏法律依据,毕竟领导可能啥也不知道,并且可能啥也不敢问。但开掉员工可能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八字相合作为试用期的录用条件,一方面在公序良俗角度难于支持,另一方面在保证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方面也不是很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