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邯大
邯大邯大大邯大,师生一德精神贯 Uni-Note Vol.294
2021年高考第一天傍晚,一桩刑事案件力压众多高考话题登上热搜第一名。
据上海警方通报,事发地为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犯罪嫌疑人为姜某(该校教师),被害人为王某(姜某同事、已死亡)。
不到两个小时,这个案件从热搜榜上被消失了。
这个案件的重量,也许不是微博热搜榜能承载得起的。
杨浦区邯郸路不到三公里,沿线的大学就是220号那所全国TOP4的名校(以下简称“邯大”)。獭祭鱼据该校教师消息,姜某为该校数学科学学院教师,王某为该学院书记。姜某的杀人动机是被校方辞退,王某作为宣布辞退消息的人当场被砍。
早在十年前我还在高校时就知道,高校青年教师的签约周期普遍为六年,若没达到合同里要求的科研考核,就会被辞退,俗称“非升即走”。
而姜某,就是这种六年考核的出局者。他的学术能力差吗?看看他受聘之前的履历,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他是“邯大”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士、美国Rutgers University统计学博士、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回国后曾为苏州大学副教授,是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一项江苏省自科基金的负责人。
这样的天才学霸副教授,也没能通过“邯大”的科研考核,“邯大”真不愧是全国TOP4的(匿)名(高)校。
国有国法,杀人偿命,这是不需要讨论的。值得关注的,是多年来高校青年教师比较普遍的困境:贡献了几年博士后研究,作为“人才引进”,“非升即走”,六年里承受巨大的科研压力、教学压力、指导研究生压力,熬出头了在高校谋得立锥之地,“成果”不够则会被解聘。青年教师做到博士后本就已经三十出头,还要面临35岁“大限”,豆友shmily分析:“过了这个年龄青年基金从此无缘,年龄越大没有职称接项目越难,没有项目没有基金搞科研就是纸上谈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位豆友把“引进人才”形容为“高校长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与非升即走的制度有很大关系,青年教师被榨取完价值就抛弃了。”
目前还不知道在“非升即走”制度下被解聘的姜某,是否遭遇了上述困境。
对这个案件的追问不能被消失,高校青年教师是中国学术科研和高等教育的未来,事关他们前途命运的考核体系如果能在“邯大案”之后切实改革,也能聊以告慰王书记的英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