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税收明明很低,为什么百姓要卖儿卖女才能生存?

西汉的田租原本是十五抽一,但是在汉景帝时期将这一标准改为三十抽一。皇帝为啥平白无辜改税?是因为爱民如子吗?不、不、不,你把皇帝想得太好了。古代改税基本上是因为原本的税务体系维持不下去了,持续下去要么百姓民变要么朝廷破产。朝廷破产一般都是王朝晚期的事,汉景帝时期还没到这个地步。在这种情况下改税只有一种可能,百姓生活不下去了,皇帝必须要做一些退让,压榨轻点。

秦汉时期百姓的收入

要想了解这个问题一定需要了解一下百姓的实际收入,《汉朝·食货志》记载:

1:一家五口,耕种土地百亩,一年收获150石粟。

2:税收为十抽一,交15石的粮食,还剩下135石粟。

3:百姓一个月吃1.5石粟,五个人一年吃90石,还剩45石。

4:一石粟30钱,一共1350钱。

5:宗族祠堂需要用钱,一年用300钱,还剩1050钱。

6:人需要穿衣服,一个人需要300,五口之家需要1500。上面还剩1050,减去这笔衣服钱,还倒欠450。

7:没有其他的零用钱,丧葬费、治病费、上学费这些根本没有,所以百姓经常贫困。(文言文见下1)

首先这个是先秦时期魏国的李悝统计的,看得出税收还是占很大比重的,因此魏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古代封建王朝的税收其实都是有一定依据的,基本上所有的税收都比前朝的税负轻一点。之后秦朝的税收是十二抽一,在初期百姓是非常乐意接受的,毕竟比魏国少(数据来源见下2)。汉朝初期的税收是十五抽一,在当时百姓也是很乐意接受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姓们生存压力非常大,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汉景帝降低了税收标准,改为三十抽一。在当时确实是没什么问题,一时间百姓安居乐业,但事实上百姓的生活并不好,而且是越来越差。为什么?且听我娓娓道来。

税赋、徭役、人头税

税赋是三十抽一了,我们也不说什么了,唯一一个浮动的就是古代收实物赋税,灾年斗米贵如金,所以百姓在灾年时一般都交不起赋税,都会选择卖儿卖女。这种情况下政府也会相对降低税收,毕竟谁也不想逼出几个李自成。徭役其实也没啥好说的,这一点无法避免。徭役最大的影响就是会耽误生产进度,百姓收不上来麦子就无法交税,政府如果强令交税的话就会导致民变。这两条政府基本上都会和百姓做个妥协,灾年就少收点甚至免收,所以没多大影响,真正有影响是人头税。汉初的税收是十五抽一,但是还有一个额外的附加条件,那就是人头税。

对人头税的第一印象就是:

但实际上很好理解,那就是百姓要给朝廷交保护费。一个成年人交120钱,小孩交20钱,一个五口之家的开支就是300钱。先秦时期田税十抽一,汉朝田税是十五抽一,按照上面的公示套的话汉朝百姓要少交5石粮食,也就是150钱。看到没,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少收你150钱的税,再收你300钱的人口税,这税比之前还重啊(李悝并没有统计人头税,而后世也多认为人头税始于商鞅变法,因篇幅问题,所以就不具体考证魏国的人头税了)。在这种情况下催生了两种产物:瓦罐坟(弃老人)、杀婴。别觉得有些事耸人听闻,历史可能比这个更残酷。

“汤师爷”的出现

汉文帝时期就开了“卖官鬻爵”的口子,汉武帝时期国家财政压力大所以加大了口子,这就导致大量的“汤师爷”出现。《让子弹飞》中汤师爷就是一个例子,汤师爷是怎么当官的?花钱!当官之后怎么办?巧立名目,拉拢乡绅交税,得逞之后土豪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成。这些人就是靠钱买官的,他们上位之后各种苛捐杂税就出来,百姓哪来的钱交税?税务不用太多,每年一百钱就百姓喝一壶的了,在这种情况下百姓怎么可能有钱?基本上都是没油水的穷鬼。汉武帝时期官吏腐败是公认的是,天下流民数百万计,这些和“卖官鬻爵”脱不了关系。

各种隐形税、嫁接税(盐铁专营、车船舟马、个人所得税)

汉朝田税是三十抽一,但是其他的税都不是啊。汉武帝时期弄了盐铁专营、车船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看似和百姓没什么关系,但实际上这些隐形税最终还是嫁接到百姓身上了。这一点很好理解,比如说之前猪肉涨价的事。汉朝时期朝廷宣布盐铁专营,商人吃盐贵了,那么自己生存成本变大,自然就需要多赚一些钱。这个钱怎么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加大利润,卖出的货物价钱自然就会变大。所以别觉得对商人收税就是什么好事,羊毛出在羊身上-猪买单。商人把这些税全部嫁接到百姓身上,受苦的还是无产阶级。历史有没有相关记载?有!盐铁之议的时候就有人抨击盐铁专营,说百姓吃不起盐,更是用不起铁器农具。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变弱,生存成本变大,百姓哪还有钱?

币制改革

之前的那些隐形税、人头税还都是小意思,真正的大杀招就是币制改革。原本的钱币都是铜铸的,根据钱币分量定价值。但是汉武帝不一样,汉武帝用锡铸造了一些钱币,并且用行政手段强行规定钱币的价值,用不值钱的锡币去还百姓手里的铜币。以前还忽悠一下百姓,直接改明抢了。

在这种情况下天下有一百多万人加入了造假的行列,纷纷铸造假币破坏市场,最终汉武帝迫不得已收回了政策。吕思勉对这件事评价非常低,认为汉武帝“害人尤甚”。虽然之后汉武帝重新发行了“上林三官钱”,但之前掠夺民财的污点没法洗。汉武帝在发行“上林三官钱”之后可以控制货币含量,通过人工制造通货膨胀来掠夺民财,这一点也饱受争议。到底是让市场定货币价值还是让朝廷定货币价值?我个人倾向于市场的选择,因为朝廷很有可能偷奸耍滑。

天灾人祸

古代百姓抗灾力非常脆弱,一次自然灾害就能让百姓破产了,卖儿卖女、人相食的例子数不胜数。根据现有史料记载西汉一共发生了186次自然灾害,平均每隔1.1年就要发生一次自然灾害。汉武帝时期更是发生了43次之多,灾难发生密集,在这种情况下百姓根本承受不住,朝廷的赈灾力度终究是有限的,而且官吏贪污腐败屡禁不止,真正能流到百姓手里的赈灾银少之又少,百姓只能卖房卖地卖儿卖女,最终沦为地主的佃户。这一卖就无法翻身了,地主加剧土地煎饼,两汉灭亡的主要原因都是土地兼并。天灾导致大量人口失去土地,胆子小的就去当佃户,胆子大的就去做土匪了。这些土匪劫掠百姓、影响生产,这就是最大的人祸。

综上所述:一个五口之家亩产150石,税收三十抽一,还剩140石。自己吃90石,还剩50石。50*30=1500钱,交了300人头税还剩1200钱,宗族祠堂300钱,还剩900钱。苛捐杂税100钱,还剩800钱。衣服开销1500,但是自己只有800钱,还不够买衣服的。这种情况百姓怎么富裕?而且还没有算其他的开支,这只是笼统的计算了一下都不够。稍微有个灾害土地减产,这收入还要打折扣,百姓卖儿卖女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很多人说什么文景之治是盛世,可能确实是盛世,但这是统治者的盛世,百姓仍旧在生存的边缘挣扎。我所上述并非空穴来风,汉哀帝时期鲍宣的上书中提及到七点问题,我上面基本上都囊括了(具体见下3)。

1:《汉朝·食货志》:“……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

2:《汉书》写秦国税收非常重,百姓土地收入三分之二都要上缴,但是目前史料证明这句话毫无根据。里耶秦简记载秦始皇时期的土地收入一般都是百分之七,最高也没超过百分之九。后世也多认为秦朝是“十二抽一”,这一点具体可见《北大秦简》、《里耶秦简》。

3:汉哀帝时鲍宣的上书: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徭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鼓鸣,男女遮列,六亡也;盗贼劫略,取民财物,七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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