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故意犯罪形态考点释疑
故意犯罪的形态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主要有三种考法。第一,直接考察故意犯罪的形态有哪些?第二,通过列举案例的形式,考查判断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哪一种形态。第三考查每一种不同的故意犯罪形态处罚原则分别是什么。
首先,故意犯罪的形态主要分为两大方面。第一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即既遂状态,第二指的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分别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针对故意犯罪形态的第一种考法,各位考生在备考当中做简单记忆即可,比较简单。相对而言难度较大的是第二种考法,即以案例的形式考查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何种状态,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灵活解题。
其中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最典型的如甲想杀死乙,于是拿着一把菜刀跑到乙家将乙杀死,这就是一个完成形态,即犯罪行为完成,目的达到。而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准备阶段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达成自己的犯罪目的。如甲想杀死乙,于是拿着菜刀准备去乙家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去乙家的路上,就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机关抓获,无法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了,此时甲的犯罪形态就属于犯罪预备。因为在上述案例中,甲在去乙家的路上属于准备阶段,被公安机关抓获即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符合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
犯罪未遂,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同样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达成自己的犯罪目的。比如说甲此时已经拿着这把菜刀前往乙家里开始杀乙,但是在杀害乙的过程中,被邻居发现并及时制止,没有将乙杀死。此时甲的行为就属于犯罪未遂,即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
最后是第三种未完成形态即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在上述案例中,犯罪行为人甲在实施杀害的过程中,幡然悔悟,深感杀人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主动放弃了杀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中止。
故意犯罪的形态第三种考法即是对每一种不同犯罪形态的处罚原则,各位考生做一个简单记忆就可以了。其中对于犯罪预备,我们比较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对于未遂犯,因为其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了犯罪,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了。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也应当减轻处罚,这样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尽早的主动停止犯罪,悬崖勒马,放弃自己的犯罪行为,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