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4J【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纪念邮票

【2009-2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

2009.10.16发行                  全套2枚             发行量1149.96万套

(2-1)J       1.20元  会徽    (1149.96万枚)

(2-2)J       1.20元  吉祥物(1149.96万枚)

邮票规格:33×33毫米                                      齿孔度数:13.5×13度

整张规格:170×210毫米(2版)                           版别:胶印

整张枚数:20枚(5×4)

防伪方式:防伪纸张、防伪油墨、异形齿孔、荧光喷码

资料提供: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                      责任编辑:王静

设计者:高中羽                                                 印制厂: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2009年10月16日至28日在山东省举行,济南是主会场。本届全运会适逢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全运会创办50周年之际举办,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对我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大检阅,是一次具有特殊重大意义的体育盛会;本届全运会也是山东省历史上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一次国家级综合运动会。本届全运会的主题是“和谐中国、全民全运”。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共设33个大项、362个小项。包括28个夏季奥运会项目、4个冬季项目以及武术项目,其中马拉松比赛在北京举办,速度滑冰、自由式滑雪分别在沈阳和长春举办,其余比赛在山东17个赛区举行。共有46个代表团的12000名运动员参加,规模超过前十届。十一运会比赛共产生金牌411枚,银牌396枚,铜牌436枚。共有7人9次创超5项世界纪录,3队12人21次创16项亚洲纪录,5队29人52次创39项全国纪录,5人12次创8项全国青年纪录。

2009年10月16日,为纪念第11届全运会举行,中国邮政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纪念邮票,全套2枚。

(2-1)为“会徽”。会徽以“和谐中华、活力山东”命名,以11个“竞技人形”为主要构成元素,下方为中英文“中国山东”和2009年份。

会徽整体结构创意来源于中国古代文字小篆中繁体“中华”的“华”字,代表此次运动会是全中国人民的一次体育盛会;其中造型语言借鉴中国传统吉祥饰物“四喜人”的手法,共用人形,巧妙地完成了11个运动人形的组合,在点明“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同时还具有吉祥美好的象征意义;会徽整体图形创意还融合了中国传统纹样“同心结”的概念,寓意此次全运会将是一次“团结、和谐、圆满”的体育盛会。

会徽设计中巧妙地融入了具有山东文化传统特色的特征元素,延展出“和谐中华、活力山东”的寓意。会徽中的几何形构成元素来源于山东济南出土的战国时期“错绿松石铜豆”上的“几何勾连雷纹”和西汉时期“规矩纹铜镜”上的规矩纹饰,文化内涵深厚;会徽选用的色彩取材于山东传统木版年画中的颜色,蕴含了山东民间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其中的“红、黄、蓝、绿、黑”五种颜色,还分别代表了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精神的五环色彩,将2008北京奥运会的成功给予延伸;同时,会徽表现手法轻松、活泼、现代,既体现了深厚的齐鲁文化底蕴,又表现出现代山东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新形象。

(2-2)为“吉祥物”。主图为吉祥物—泰山童子,下方为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圆形体育馆和两侧的游泳馆、网球馆。

 

第十一届全运会吉祥物—泰山童子,主体形象以泰山石为核心表现内容,将传统与现代元素融入其中,吉祥纹样与五官形象巧妙穿插,石与肢体灵活组合,造型独特,简洁大方,形成了一个充满朝气、活泼英武、活力四射的卡通形象,是“和谐中国、全民全运”概念最为直观的艺术延展。此外,吉祥物结合泰山“石敢当”传说,给拟人化的泰山石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吉祥寓意,是历史和自然文化与当代视觉艺术的交流,充满了和谐与圆满、提高与发展的良好祝福。

本套邮票的表现手法轻松活泼、时尚现代,既体现出深厚的齐鲁文化底蕴,又表现出山东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新形象,也有着坚忍不拔、奋勇争先的体育精神在全运会上会继续得到发扬的寓竟。邮票两边齿孔中间一个为椭圆形齿孔。

2-1版票

2-2版票

注:自2009年10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停止发布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的发行公报,改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社会发布邮票发行信息。今后我国邮票发行中选题、设计、销售、信息发布等一系列职能将全部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履行,国家邮政局只履行监管职能。

据国邮发{2009}161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加强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和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发行的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邮资凭证,应立即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此前以国家邮政局名义发行的邮资封片等邮资凭证,如需加印,应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邮政部门发行的各类邮资封、片、简、信卡等将不再标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而改为“中国邮政”的图文标识。在10月9日正式面世的2010年中国邮政贺卡上,已将往年正面左下角所印“国家邮政局发行 Issued by the State Postal Bureau ”中英文字取消,更换为“中国邮政CHINA POST”及其徽志。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