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直接改变“孩子”行为的“为你好”,都是“耍流氓”
只想直接改变“孩子”行为的“为你好”,都是“耍流氓”
文/虹野
四川绵阳一中多名学生近日在网上爆料称,学校对学生的饭卡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住校学生“在食堂消费每周不得低于60元”,否则将进行处分。11月30日下午,绵阳一中办公室工作人员杨晓明对此做出了回应,否认学校“强制学生消费”,学校此举只是为了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12月1日,学校对此事进行了公开回应:学校近期在常规检查中发现部分学生在无证经营摊点购买食品,此类食品均未取得食品许可证,为三无产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学生购买时拥挤不堪,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近期,因为学校限制外食或食堂供餐问题引发的争议偶有发生,禁止外餐入校,禁止学生购买外卖,强制学生在指定地方消费,现在不仅指定消费场所还指定了消费金额。无一例外的都是“为了学生好”才出台这样的诸如此类的“强制措施”。
“为学生好”,几乎成为了侵犯学生权益的“官宣”,“打你是为了你好”,“罚抄作业是为了你好”,“不让你吃外卖是为了你好”,“管你是为了你好”,甚至“必须消费多少钱都是为你好”……
我不禁想问,既然是为了学生好,为何不把学校食堂的饭菜做的卫生一些、营养丰富一些?既然是为了学生好,当学生作业无法独立完成的时候为何不认真分析学生认知结构进行针对性指导?既然是为了学生好,为何不举报那些劣等的、不卫生的商贩彻底消灭隐患?既然是为了学生好,为何不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既然是为了学生好,为何不让学生更多的了解社会,掌握社会规范,反而闭门圈养?既然是为了学生好,为何让学生进行恶性竞争互相残杀?

“为了学生好”,却不去做任何努力为学生的环境改善而努力,一味让孩子遵从自己的意愿,这样的“为学生好”究竟有几分可信度?究竟是“为学生好”还是为“自己好”,看看利益去向就一目了然了。师生关系天然具有等级性,任何以“为学生好”而侵犯学生利益的行为都是值得警惕的。学校和教师必须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的时候,一定要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依据,其结果让“为学生好”是有效的,在实际操作中其流程是可信的方可。仅仅以“为学生好”而“为所欲为”进行着缺乏正义的、不可行的、不可信的、没有效的措施都是需要禁止的。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