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婷:诸葛亮《又与李严书》“妾无副服”新释

诸葛亮之所以受到世人崇敬,除其精神、功业、才能为世人所称颂外,其著作的广泛传播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因年代久远,词义变迁,后人解释其著作中部分词语时不免出现歧义,诸葛亮《又与李严书》中“妾无副服”就是其中一例。

《又与李严书》中道:“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此书信辑自唐初编纂的类书《北堂书钞》卷三八。因《隋书·经籍志》载“蜀丞相《诸葛亮集》二十五卷”,注云“梁二十四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载“《诸葛亮集》二十四卷”,可知当时尚有《诸葛亮集》二十四卷足本传世,故此信非后人伪作。

前人对此信的关注点一般集中在诸葛亮是否纳妾上,如袁中道《珂雪斋集》就以此证明诸葛亮“未尝无妾姬”,袁枚《随园随笔》也以此为诸葛亮“有妾之证”。同时,这也成为诸葛亮克己奉公之象征,《北堂书钞》《渊鉴类函》均将其辑入政术部“廉洁”类。后人往往认为“妾”即诸葛亮所纳姬妾;“副服”一词则有两种解释,一为替换的、多余的衣服,持此观点的有李伯勋《诸葛亮集笺论》、张连科《诸葛亮集校注》和《汉语大词典》;一为与身份相称的衣服,持此观点的有王瑞功《诸葛亮研究集成》、罗志霖《诸葛亮文集译注》等。无论哪种解释,都能体现诸葛亮生活之节俭。然细推之,意均有未安。作为开国功臣,更兼托孤重任,诸葛亮自己都说“位极人臣,禄赐百亿”,而妾之衣物竟少到寒酸的程度。其实古人对俭约并非一味苛求,而是“国奢则示之以俭,国俭则示之以礼”。因此,有必要对“妾无副服”之义重新考察。

要理解此句,首先“妾”的指代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妾”在古代有多种含义,若《尚书·费誓》云“臣妾逋逃”,则“妾”指女性奴仆。若《易·鼎卦》云“得妾以其子”,则“妾”指旧时男子在正妻以外所纳女子。除两种常规含义外,“妾”还有用作谦称的情况,不仅用作女子自谦,也用作士大夫对己妻的谦称。如刘向《列女传》:“楚王闻於陵子终贤,欲以为相,使使者持金百镒往聘迎之。於陵子终曰:'仆有箕帚之妾,请入与计之。’即入谓其妻。”另有谦称自己母亲为母妾、先妾的情况,如《战国策》匡章“更葬先妾”,《陈书·沈炯传》“臣母妾刘”,匡章、沈炯之母不一定为侧室,只是二人为表谦逊,故称“妾”。那么,此处的“妾”更贴近哪种含义呢?

考辨之前,须了解这封信的写作背景。李伯勋《诸葛亮集笺论》将其系于建兴初年(224年前后),时蜀国新遭大丧,李严与诸葛亮虽同为托孤重臣,但与诸葛亮的淡泊清廉相比,李严身居中都护,却耽于逸乐,“安身求名,无忧国之事”。故诸葛亮作书与之,言自己所受赏赐虽不在李严之下,但生活俭朴,暗示李严不可因私废公,颇含告诫意味。

诸葛亮希望变贪厉薄,就要表明自己为官之清廉,“家无余财”容易理解,而“妾无副服”句,若将“妾”理解为奴仆,显然不合适。东汉时期奴仆地位低下,穿着粗疏,理固宜然,有何可炫耀呢?同理,将“妾”理解为正妻之外的女子也不甚合理。东汉重妻轻妾,妾室无论从法律上还是生活上,地位都低如奴婢,“妾言买者,以其贱同之于众物也”。诸葛亮若以奴婢或妾室为例显示节俭,便有避重就轻之嫌。且《蜀书》为诸葛亮单独立传,重点记述其言行事迹,如有纳妾,应予以记录。《三国志》中记载了曹操、刘备、孙权均有妾,裴注中也记载了诸葛亮之兄诸葛瑾、马超、关兴之妾,唯独诸葛亮无此方面记录。故此处的“妾”,应理解为诸葛亮对自己正妻的谦称,而非奴婢媵妾之属。

既然“妾”在此处指诸葛亮正妻,则将“副服”解释成“多余的衣服”,似乎有些牵强,因为这样有苛待家人之嫌。《礼记·檀弓下》有云:“有若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车一乘,及墓而反;国君七个,遣车七乘;大夫五个,遣车五乘,晏子焉知礼?’”晏子为国相,自己穿着朴素则可,但连给父亲送葬应用的五乘遣车都只用一乘,故而遭到有若讥讽。郑玄注此句言晏子“大俭偪下”,也表明东汉时期对过度俭朴并不提倡。以俭矫俗可,以俭废礼则过,若一国丞相正妻连替换的衣服都没有,很难不对诸葛亮的声名造成影响。当然,若解释为“与身份相称的衣服”,也不甚合理,蜀国大臣妻母有朝庆之礼,建兴十二年方废止,即在此之前,朝廷命妇在年节须入宫参拜。身为一国丞相的正妻,若无与身份相称的衣服,如何参加仪典?故而此处的“副服”应作他解。

“副”在经典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含义:一是文献的副本,区别于“正本”。如《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曰“副在有司”,颜师古注曰:“副,贰也。其列侯功籍,已藏于宗庙;副贰之本,又在有司。”由此引申出“副服”的第一种解释,即“替换或多余的衣服”。二是相称,符合。如《汉书·礼乐志》“正人足以副其诚”,颜师古注曰:“副,称也。”将“副服”解释为“与身份相称的衣服”,与此义同。三是剖开。《大雅·生民》:“不坼不副。”与本文关系不大,不作赘述。四是贵族女性所戴贵重头饰。郑司农注《周礼·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云:“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其遗象若今步繇矣”,“副”既为动词,则“副服”的含义当解为“副首之服”,即首饰。也有直接把“副”作名词的用法,《诗·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句,毛传云:“副者,后、夫人之首饰,编发为之。”及至东汉,“副”依然延续着先秦时期的含义,刘熙《释名·释首饰》云:“副,覆也,以覆首。亦言副,贰也,兼用众物成其饰也。”唐章怀太子李贤在《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注云:“副,所以副首为饰,若今步摇也。”

由上可见,虽然对“副”作为首饰的解释略有不同,一以“副”为假发编成的发髻,一以“副”形如步摇,但无论是假发髻还是步摇,在古代都是很贵重的头饰,非贵族女性不能佩戴。以诸葛亮之妻的身份,是有资格佩戴也有财力置办这些首饰的,如果诸葛亮给李严的信中说其妻并无这些贵重的首饰,既示其俭朴,亦无苛待家人之嫌,首饰本来就不像衣服一样是生活必需品。

综上,“副”本义为“覆盖”,“副服”之意当为“覆首之服”,即首饰,这个含义在东汉时期依然常见。若诸葛亮既要显示节俭,又不失身份,此处的“副服”当理解为首饰,而非“多余的衣服”或“与身份相称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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