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的咨询费没有发票入账无法税前扣除,如何纳税?

400万的咨询费没有发票入账无法税前扣除,如何纳税?

B公司对外承接了一个项目,工程合同总价为5000万,需要支付给A公司,这其中有4600万A公司是要开票给B公司的,而剩下的400万,是没有发票的,属于咨询费用或者说居间费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了B公司有400万的无票支出,利润虚高。

B公司现在看着这400万的费用,面临着一个问题:

这400万需要全额纳税,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400*25%=100万  个人所得税(分红税):(400-100)*20%=60万

一下子就少了40%的利润了。

遇见这种问题,该如何进行筹划呢?

第一种:可以在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与该工程相关的业务,然后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和B公司签订400万的业务合同,给B公司开相关业务的发票。B公司拿到400万的成本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了。

这个个人独资获取了400万的利润之后,如何纳税呢?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0.6%(定额核定)=2.4万

增值税:400万*1%=4万

附加税:4万*6%=0.24万

总计税费:2.4+4+0.24=6.64万

从40%的税负压力,经过这番操作之后,就变为了1.66%。在完成了这些税费的缴纳之后,剩余的钱是可以直接转到法人账上自由支配的,非常方便。

如果说B公司接受个人的票入账,那么还可以使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综合税率仅为1.56%,只是不能开专票,但是整个过程要比个独要方便很多。基本上的品目都是可以开出来的,当场出完税,也不用汇算清缴。

详情可关注《伊河谈税筹》,专为各行各业提供一站式税务筹划服务,合理合法进行涉税事务处理。小规模核定征收(个独、个体)、一般纳税人核定(有限、个独)、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有限)、自然人代开等政策均在正常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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