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纠纷再度升级:唐德向Talpa提起仲裁

11月28日消息,唐德影视晚间公告称,将对荷兰Talpa提起仲裁。此前Talpa 曾向唐德发出《“中国好声音”终止通知》,并要求唐德支付“尚未结清款项合 4,125 万美元”。

唐德公告称,2016 年 1 月 28 日,唐德与 Talpa Media B.V.及其全资子公司 Talpa Global B.V.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分期支付 6,000 万美元许可费获得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独家授权。

《“……好声音”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好声音协议》”)签署后,唐德已累计向 Talpa 支付许可费 1,875 万美元。由于在《好声音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产生争议,Talpa 传媒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向唐德影视发出《“中国好声音”终止通知》,主张解除《好声音协议》,并要求唐德影视向 Talpa 支付“尚未结清款项合 4,125 万美元”。

唐德称,针对与 Talpa签署的《“……好声音”协议》产生的分歧和争议,浙江唐德影视拟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 Talpa Media B.V.提起仲裁。

关于争端以及提起仲裁,唐德表示可能会带来如下风险:(i)已向 Talpa 支付的 1,875 万美元许可费及相关税费可能无法收回;(ii)可能被裁定支付剩余 4,125 万美元许可费。

对此,唐德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公司被裁定需支付剩余 4,125万美元许可费,其将承担支付义务,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以下是唐德与Talpa“好声音”事件过程回顾:

11月13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好声音”协议》相对方Talpa 传媒发来的终止协议的函件。根据函件内容,唐德影视面临着无法继续制作《中国好声音》、并且还要继续支付4125万美元许可费的风险。

Talpa在函件中表明,已于2017年10月24日向公司发出违约通知,要求唐德在其发出违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其提供第二期款项尾款 375 万美元的支付证明及第三期款项 1500 万美元的书面付款计划。鉴于10个工作日内并未收到唐德的回复,Talpa决定书面通知唐德终止协议,并要求唐德继续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

唐德认为,这种局面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风险。1、协议可能被裁定终止,公司无法继续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风险;2、公司已向 Talpa 支付的 1875 万美元许可费及相关税费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3、公司可能被裁定支付剩余 4125 万美元许可费的风险。

不久后,唐德影视品牌总监毛哲接受了新浪娱乐的采访。

毛哲表示,唐德仍希望协商解决此事,并有足够的诚意。在与之前灿星的官司中,Talpa做的工作是不够的。唐德仍有信心做好《好声音》,并且已经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约4亿人民币购买好声音版权是唐德的审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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