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化?什么是文化形态?

历史学家在向人们介绍“历史”的时候,首先会着重介绍自己是如何理解“历史”这个概念的;哲学家在向人们介绍自己的哲学研究成果时,也会着重的介绍一下自己如何理解“哲学”。作为国学的爱好者和传播者,自然是要先讨论清楚“国学”是什么?然后再谈个人的见解和体悟。那么涉及到“文化传承”,也就不得不回答什么是“文化”?什么是“传统文化”?什么是“中国文化”?这一系列的问题了。

我们可以试着从“文化定义”和“文化形态”两个方面做出回答,前者主要思考“文化”这个概念具体所指何物?后者主要思考文化是如何存在,如何构成,如何发展的?“形态”这个概念最早被用到生物学和自然哲学之中,在生物学中所指的是研究生物体外部形状、内部构造以及演变过程的科学。在自然哲学中所指的是研究哲学的形式、结构和特征,具体来说是从哲学研究目的、研究对象以及表述形式等方面来认识哲学。而文化的形态也是从外在可见的存在形式、内在可察的存在结构以及文化发展变化等角度来认识某一种文化。

我们可以认为“文化形态”是从“自然形态”中引申出来的一个概念,虽然彼此构成要素不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文化目的、特征、结构、功能、立场等基本要素来认识“文化”。也就是说人们都是通过文化的存在形式来逐步深入到认识其基本内涵的。从广义的角度来讲“文化”泛指全人类社会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生产能力;从狭义的角度来讲“文化”特指哲学、文学、艺术、教育、科学以及风俗习惯等具体存在。一般而言,讨论文化都是具体在讨论某种具体存在的文化,而不是宏观大论地讨论全部人类文化的总和。

不同文化形态的特征,主要是通过理论特点、服务对象、表现形式、社会影响以及人的立场等要素体现出来的。人们认识“文化”的基本途径也是从这些要素着手的,无论是何种文化,它都有自己特定的人的立场和服务对象,比如道家把“道”作为世界的主体,而把“人”作为世界的客体来看待问题,又基于“人”的基本立场得出“唯道是从”的价值判断来。而儒家把“天”作为世界的主体,把“天子”作为人间的主宰,又基于统治长治久安的基本立场来得出“君君臣臣”的价值判断来。两种文化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有明显的区别的,我们称之为“文化形态”在人的立场和服务对象上的差异性。

人都是通过“差异”来认识、区分事物的,如果没有差异,看所有的人都是同一副面孔,看所有的物都是同一个样子,那么人是无法认识世界的。而所有的差异之中,又存在某种待人发现的“统一性”,即所有的文化归根结底都是为人服务的,但是具体是为整个人类服务?还是为了某一些人服务?是为了大多数人服务?还是为了少数人服务?我们由此可以判断某一种文化的格局,由此可看见某一类人的心胸和境界。

“为谁服务”仅仅是划分“文化形态”的一种方式而已,根据观察者的角度,以及认识目的,认识方法等方面的不同,文化形态还有更多的划分形式。比如文艺界和科学界,比如文学艺术和视听艺术,比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比如黑格尔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比如道家文化和儒家文化,比如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划分”都是人为的划分,是个人根据某种需要、根据某些特征划分出来的,并不意味着彼此之间有着天然的不可跨越的鸿沟。从宏观角度来说“文化”永远是一个整体,只是在具体形态上所体现出不同的特征来。

我们最后再讨论一下“文化发展”和“文化形态演进”的问题,文化并非一成不变的,更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根本动力来自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这是马克思的观点,也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文化发展程度,文化发展程度又反过来促进、或者是阻碍经济的发展。与之看上去相似,实际上相反的观点是“经济唯物主义”,或者说是“庸俗经济史观”,本质上是对“辩证唯物史观”的曲解,这种观点单纯的在讨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否认“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反作用”,看“文化发展”的问题往往着重强调经济发展水平,而不去讨论政治文明程度、思想发展程度等对文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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