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中,转包几乎成为行业常规操作...
建设工程领域中,转包几乎成为行业常规操作,由此导致诸多司法实践的难题,如:总承包方应否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总承包方(转包方)与实际施工人(转承包人)之间应如何结算的问题;总承包方对实际施工人已付工程款数额应如何认定的问题;发包方应否在实际施工人提起的追索工程款的诉讼中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问题等。本文通过两个关联案件,一睹各方当事人的观点交锋,以及法院如何居中裁判。
该等问题在司法案例中,其裁判意见一般很难形成较为统一的规则。当事人和律师在面对和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应对证据本身的作用要有充分认识,律师对证据规则的灵活运用也很讲究经验和技巧。最高法院也曾针对同案同判问题提出过明确要求,囿于现实案情的差异、当事人证据的掌握情况不同、代理律师基于对案情的判断进而选择的诉讼策略以及对证据的运用不同等客观现实,导致同案异判现象时有发生。妄图通过个案梳理总结出具有普遍适用的裁判规则,是极不现实的,当然我们做个案或类案裁判规则梳理并非没有意义。其意义在于通过案例研究,可以借鉴办案思路和积累相关经验,进而领会法院对法律的诠释,窥见法律规范在何种情形下能够涵摄相关案件的法律事实,以促进法律实务者理解法律具体条文规定的规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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