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悖
作者:张介宾
勇者刚之气,怯者懦之质。然勇有二∶曰血气之勇,曰礼义之勇。若临难不恐,遇痛不动,此其资禀过人;然随触而发,未必皆能中节也。若夫礼义之勇,固亦不恐不动,而其从容有度,自非血气之勇所可并言者。盖血气之勇出乎肝,礼义之勇出乎心。苟能守之以礼,制之以义,则血气之勇可自有而无;充之以学,扩之以见,则礼义之勇可自无而有。昔人谓勇可学人,在明理养性而已。然则勇与不勇虽由肝胆,而其为之主者,则仍在乎心耳。
酒之性热气悍,故能胀胃浮肝,上气壮胆。方其醉也,则神为之惑,性为之乱,自比于勇而不知避;及其气散肝平,乃知自悔。是因酒之所使,而作为悖逆,故曰酒悖。酒为水谷之液,血为水谷之精,酒入中焦,必求同类,故先归血分。凡饮酒者身面皆赤,即其征也。然血属阴而性和,酒属阳而气悍,血欲静而酒动之,血欲藏而酒乱之,血无气不行,故血乱气亦乱,气散血亦散,扰乱一番,而血气能无耗损者,未之有也。又若人之禀赋,脏有阴阳,而酒之气质,亦有阴阳。盖酒成于酿,其性则热;汁化于水,其质则寒。故阳脏者得之则愈热,阴脏者得之则愈寒。所以纵酒不节者,无论阴阳,均能为害。凡热盛而过饮者,阳日胜则阴日消,每成风瘅肿胀;寒盛而过饮者,热性去而寒质留,多至伤肾败脾。当其少壮,则旋耗旋生,固无所觉;及乎中衰而力有不胜,则宿孽为殃,莫能御矣。然则酒悖之为害也,所关于寿元者非细,其可不知节乎?
来源:《类经·坚弱勇怯受病忍痛不同》
附:伤于酒之治
作者:张介宾
饮酒之人多有之, 但酒有阴阳二性, 人有阴阳二脏, 而人多不能辨也。 夫酒性本热, 酒质则寒, 人但知酒有湿热, 而不知酒有寒湿也。 故凡因酒而生湿热者, 因其性也, 以蘗汁不滋阴, 而悍气生热也; 因酒而生寒湿者, 因其质也, 以性去质不去, 而水留为寒也。 何以辨之? 常见人有阳强气充而善饮者, 亦每多泄泻, 若一日不泻, 反云热闷, 盖其随饮随泻, 则虽泻不致伤气, 而得泻反以去湿, 此其先天禀厚, 胃气过人者也, 最不易得, 亦不多见。 此而病者, 是为阳证, 不过宜清宜利, 如四苓散, 大分清饮, 或酒蒸黄连丸之类, 去其湿热而病可愈也。 若阳虚之人, 则与此大异。 盖脾虚不能胜湿, 而湿胜即能生寒, 阳气因寒, 所以日败, 胃气因湿, 所以日虚, 其证则形容渐羸, 饮食渐减, 或脉息见弦细, 或口体常怯寒, 或脐腹常有隐疼, 或眩晕常多困倦, 或不安于五鼓, 或加甚于秋冬, 但无热证可据, 而常多飧泄者, 则总属虚寒也。 凡若此者, 若不速培阳气, 必致渐衰, 而日以危矣。 余于四旬之外, 亦尝病此数年, 其势已窘, 因遍求治法, 见朱丹溪曰: 因伤于酒, 每晨起必泻者, 宜理中汤加葛根, 或吞酒蒸黄连丸。 王节斋曰: 饮酒便泄者, 此酒积热泻也, 宜加黄连, 茵陈, 干姜, 木香之属。 薛立斋曰: 若酒湿未散, 脾气未虚, 宜用此药分利湿热。 若湿热已去, 中气被伤, 宜用六君调补中气。 又曰: 酒性大热, 乃无形之物, 无形元气受伤, 当用葛花解酲汤分消其湿。 凡此诸论, 若已尽之。 然朱、王二家之说, 则不分寒热, 皆用黄连, 是但知酒之有热, 而不知酒之有寒, 乌足凭也, 惟薛氏之说, 虽亦云酒性大热, 而所重在脾, 诚若善矣。 余因效之, 初服葛花解酲汤, 不效, 继服六君子, 补中益气汤, 又不效, 再服理中以至八味, 俱不效。 斯时也, 计穷力竭, 若无再生之望矣, 因潜思熟计, 料非峻补命门, 终无益也。 乃自制胃关煎、右归丸、一炁丹等方以治其病, 仍绝口不饮以杜其源, 调理年余, 竟得全愈, 自后始明, 性质之理, 多得济人。 向使己无确见, 执信湿热之说, 而妄用黄连, 干葛清凉分利之剂, 则焉望其有今日? 即或自用稍迟, 则既甚亦难挽矣。 矧今人之病此者最多, 而是阴是阳, 不可不辨。 凡阳盛者, 脾强胃健, 而气不易夺者也, 故治本无难, 而泄亦无虑; 阳衰者, 脾肾既伤, 则脱气最易, 故宜防其无及, 不可不为深虑也。 若必以酒为热, 则其为古法所误者, 诚不少矣。
来源:《景岳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