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租课以裨常住——憨山大师传【连载60】
6清租课以裨常住
憨山初入南华寺,查阅寺中账目,发现有借高利贷的现象,利息高达七八分。寺中住持说,这是因为经费缺乏,不得已而为之。憨山继续调查,发现南华寺原有许多香灯庄田,每年规定租课定额为白银四百多两,而寺中开销并不算大,为什么入不敷出,要借高利贷呢?
有寺僧反映说,寺中十房管事僧人,每年轮流负责征收租课,由于管理不严,管事者与佃户联手作弊,将银两收入各房私账,不向“常住”缴纳。所以,寺中租课,徒有虚名,而无实惠,这是典型的腐败现象。
憨山为改革弊端,从十房中选出公正廉能的僧人十名,担任都管和都寺。让他们在六祖真身像前发誓,刺血为盟,从此不许私占一毫。
然后,召集佃户开会,每年限期到寺中缴纳租课,不许任何人私缴私收。
然后,设立库司,任命主管“常住”的监寺四人,专门负责财务。定下严格的财务收支制度,照章执行。这样,南华寺的经济得到恢复,每年除去开销,尚有盈余。
其财务制度略述如下:
(一)、设职事
1、设监寺四名,专掌库司。并协助住持管理寺中一切财务。其中一人,专管库房锁钥;另一人,专管监收租课,杜绝作弊现象。
2、设库司书记一名。专管收入账目的登记,以备稽查。
3、设户长一名。这个职事古代叫副寺,专管里甲差徭粮税,应酬官府。
4、设都管一名。这个职事古代叫都知事首领。现在充任庄主,率领都寺九人,征收田庄租课。并帮助户长催办粮差。此职别名叫“值岁”。
5、设都寺九名。这个职事古代叫知事,协助都管征收粮差。并按月轮流值班,接应官长,办理山门大小事务。这个职事,作弊的机会比较多,所以管理也最严,每年考察一次,改选一次。有过失的,轻则革黜,重则送官。又因为南华寺原分十房,为照顾各房利益,都管和都寺这十个职事,每房选出一人,轮流负责。
(二)、明收支
1、祖殿每年施利及银帽器物,常住各庄田租课,官长入山及施主随喜布施、募化修造及斋僧钱粮,处罚过失僧人的钱谷香油,应入官房产业田地银两等物,从库中回买物料的价值,亡故僧人应收归常住的物品,常住置买田地房屋物品的契书,以上等各项,都造有专门的账本,一式二份。一份由住持掌管,一份由库司掌管。凡有收入事宜,必须在祖殿,当众收取。
2、各庄田每年的租课,由都管带领都寺限期收取,收完后,带着佃户负责人,聚集到祖殿,当着住持和监寺的面办理交接手续。由监寺负责将银两称兑明白,由书记写账,由住持签封。然后取印票一张,由各方签字画押盖印,将印票交给佃户负责人,才算完成全部手续。如果私下收取,没有印票者,就算作弊,送官治罪。
3、每年施主进山朝礼祖师,布施的银两及各种物事,由塔主负责零收,由住持负责登记。年终察看总数,根据需要,一部分交入库房,一部分留在殿中保存。
4、官长布施、募化钱粮等钱物,凡应入库者,都要按规定造册登记。如果登记不合规定,或者漏记者,书记和监寺要承担通同作弊之罪。
5、所有开支项目,值月的都寺都要按规定填写支票,填好后到住持处请示批准,住持须将支票抄落在支簿上,填上支票号数,在支票上写上“准支”二字,在银数和“准支”二处盖印。然后,值月都寺执票到库房,由司库书记将票抄写在支出账本上,最后才由监寺照数发银。手续不全,私自支出者,按监守自盗论罪。
6、长生库为贮存钱物之所,外人不得混入。另设一个监寺寮,值月监寺必须在寮中居住一月,照管收支事务。外人议事,也只在监寺寮进行。值月监寺每月造月报小册一本,送住持处查对,然后送库司以备年终结算。
7、每年十月初,为年终更代之期。由住持召集会议,结算一年收支情况。所有职事人员,拿着账本聚集在祖殿,选出能写会算的长辈僧人二名,一人算账,一人唱数,当众验算明白,最后造册保存,详细记录一年的收支盈亏情况。这份总册,一式四份。一份存在祖师殿函中,一份交给憨山掌管的“中兴常住”,一份入库,一份由住持保存。
(三)、日常开支定额
1、每年向政府交纳的税粮,折合白银约一百两左右。若有新增田土,或者当年有闰月,有增加的差徭,粮款按规定增多。如果遇上朝廷免税,则酌减。
2、佛殿香灯银,每年十两。
3、祖殿供养香灯,每年五十两。
4、护法伽蓝的斋供,每年十二两,有闰月不增。
5、住持接待上司官长费用,旧例每年十一两,新增到十五两。
6、户长接待上司官长费用,旧例每年十两,新增到十二两。
7、监寺四人、司库书记一人,每人每年斋食银三两六钱,共十八两。
8、都管都寺十人,每人每年斋食银三两六钱,共三十六两。
9、新设负责看守、栽培、修理祖山树木的山长一人,每年食米银一两五钱。
10、藏主维那六人,每天领众念诵修行,每年给布二匹,折银五钱,共三两。
11、老郎二人,伴仆一人,负责杂役,每人每年工食银一两二钱,共三两六钱。
12、无尽庵香火银,每年三十两。这是六祖在世时,从自己的施利银钱中抽出供给,以报答比丘尼无尽藏的重兴祖庭之功。憨山师徒到南华寺后,住在无尽庵,号称“中兴常住”,依旧例,仍由南华寺供给香火银三十两,以维持日常开支。万历三十四年,修起禅堂后,憨山将这笔银款转到禅堂,作为十方常住,供养挂单修行僧人,不再和无尽庵发生关系。
13、广东省按、抚两院官长入山,由祖殿塔主、住持、户长三处接待。中下层官员差役入山,由十房共同接待,不动用寺中常住钱物。
14、翁源县官员差役士绅来往,由值月管事(都管或都寺)接待。斋饭也有定例,知县每餐银一钱,佐贰每餐银七分,儒学每餐银五分,相公每餐银三分。招待过后,管事人员拿支票到住持处,按规矩办理开支手续。(南华寺位于翁源县入南韶府的必经之路,所以有这项开支。外县官员不在此例。)
15、教授行童读书诵经的教授师三人,每年共支银十两,每人发布二匹,折银二钱五分。这项开支,从祖师衣钵银内支取,由值年塔主准备。另外,每人每年发鞋一双,从长生库内支取。如果祖殿收入不足,无法支付此项银两,也由长生库支付,发放办法,按照监寺等人的旧例。(另外还有三名儒学教师,束修费用由憨山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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