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严控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博主讲堂】课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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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新网

7月16日下午,国新办就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提到,要严管非主业低毛利大宗商品贸易这种业务风险,严控金融衍生、融资担保、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6月末,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4.9%,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请问接下来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国资委有哪些考虑?尤其在防范国企债券违约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彭华岗答复称,应该说防范化解风险的问题,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非常重视的问题,这几年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下了不少功夫,效果也是很好的,最直接的效果或者最明显的效果,就是6月末中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64.9%,同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总体上保持稳定,债务风险整体可控。近几年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的事件。
彭华岗表示,下一步的工作,我们还是要继续做好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管控,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要管住负债率。我们对负债率还是非常重视的,按照行业制定警戒线、管控线,然后实施分类管控,一企一策,确定负债率的年度目标并跟踪落实,保持中央企业整体负债水平稳定。
二是要管住重点企业。要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通过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精准地识别高风险企业,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一企一策化解处置。
三是要管住高风险业务。要严管非主业低毛利大宗商品贸易这种业务风险,严控金融衍生、融资担保、PPP等业务风险,坚决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前几年我们一直在整治融资性贸易业务,现在是严格禁止这方面业务的开展。
彭华岗表示,在防范债券风险方面,我们也建立了一套中央企业的债券风险防范机制。一是严格债券发行的比例限制,严控高风险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例和短期债券占债券的比例,防止出现集中兑付的风险。
二是严格债券资金用途,聚焦主业实业,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发债券是投向主业、实业,严禁用到别的地方去。
三是加强债券风险监测,重点关注经营严重亏损、现金流紧张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提前做好兑付资金安排。
四是要建立信用保障基金,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
彭华岗表示,企业在市场经营当中面临着很多风险,但是金融风险、债券风险是非常直接的风险,所以这方面工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非常重视,应该说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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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讲堂】
链接:政府和城投融资新逻辑
8月19日山东泰安
主讲人:薄著

【课程内容】(开课时会根据最新情况调整):
一、“十四五”地方政府投融资新逻辑与新方向
(一)“十四五”规划与政府投融资新理念
(二)重磅政策重塑逻辑
逻辑一: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逻辑二: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逻辑三:规划有经营收入的项目
逻辑四:做大做强城投
逻辑五:改变政府资金使用方式
逻辑六: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项目
应对一:发展EOD模式
应对二:开展城市更新
(三)“十四五“基建五个新特征
二、存量资产融资及项目现金流的构造
(一)流域治理项目存量资产变现案例
(二)公共服务网络存量资产变现案例
(三)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依据
(四)存盘资产融资的创新模式及其意义
(五)到底是REITs还是银行贷款?
(六)REITs试点的银行机遇
(七)如何为项目构建现金流?
三、城投ABO模式转型及基建融资新理念
1.ABO释义
2.京投ABO真相
3.ABO与PPP、特许经营甄别
4.ABO合规性分析
5.片区ABO+模式存在的问题
6.ABO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
7.片区开发授权+投资+EPC模式
8.片区开发授权+F+EPC模式
四、城投通过片区开发做大做强的5种模式
1.园区运营商模式 案例
2.经营性项目城投委托代建模式 案例
3.授权开发+做大做强城投模式 案例
4.片区综合开发市场化融资模式 案例
5.园区“授权+封闭运行”模式 案例
五、隐性债务甄别与化解
1.隐性债务的概念
2.隐性债务的甄别
3.隐性债务化解要点
4.隐性债务化解难点
5.从银行审批角度看隐债
6.隐性债务置换案例
六、城投融资35个实务问题
(一)预算和债务管理20个问题(含专项债和隐债)
1.政府如何安排资金用于项目?
2.什么是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分哪几类?
3.政府预算的编制流程是什么?
4.怎样判断项目的资金已列入政府预算?
5.政府的预算只有1年,但资金支付期需要十年,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6.能否签订超过三年的政府支付合同?
7.政府的合规举债方式有哪些?
8.政府债券分哪些品种?
9.哪些项目适合发专项债?
10.专项债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吗?
11.专项债与市场化融资怎么搞?
12.专项债做资本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13.专项债由谁来还?专项债是否不用城投去还?
14.如何区分项目单位、建设单位、立项单位、实施主体、代建单位、承接单位?
15.城投怎样利用专项债资金?
16.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储和棚改,如何应对?
17.专项债的信息披露和绩效考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8.专项债项目可以做流贷和供应链融资吗?
(二)土地一级开发15个问题
1.土地开发分为几个阶段?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2.什么是土地储备业务?有哪些合规要求?
3.城投如何合规介入土储业务?
4.政府可否委托国企进行土地开发?
5.委托代建与授权开发有什么不同?
6.政府购买拆迁安置服务是否包括购买资金?
7.委托代建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能不能融资?
8.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对城投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9.土地出让金返还模式还可行吗?
10.土地出让金如何合规用于项目?
11.如何理解“平台公司不得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来源进行融资”?
12.什么算来自政府的收入?
13.政府如何合规地把钱给到城投?
14.财政如何给城投合法合规注资?
15.由政府设立的开发主体进行融资是否违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
七、政府基建融资难点问题
1.无经营收入的基建项目的资金如何解决
2.土地一级开发阶段的资金如何解决
3.“ABO+投资+EPC”模式的整改
八、地方政府合理筹资33条路
九、新时代学校医院基建融资
(一)义务教育和公立医院融资的困境
(二)案例分析 案例
(三)以租代建模式 案例
(四)委托代建异化模式 案例
(五)政府合规补贴模式 案例
(六)医院学校融资模式总结 案例
十、现场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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