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居然可以这样写,是复制还是独创?

陆先生为艺术大家,诗、书、画皆精,是中国当代文学艺术的集大成者,特别是其书法作品,灵动而飞扬,有一种初见曹全碑、张迁碑,以及大小爨碑时的激动,那是一种全新的陌生感,本质上,艺术的冲击力就来源于陌生,因为陌生,他才是完全独特的,因为,区别于寻常和一般,书法作为一种美学艺术产品和其它种类的艺术产品相比,在审美价值上是相通的。音乐靠力量穿透人心,同样,书法仍然是靠力量穿透人心。力量,是一切艺术的相同价值和独特性。也就是这个独特性,决定了大师和一般的区别,也就是这个独特性,决定了高与下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说,陆维钊先生是全面而独特的,所以,他是大师。

观陆维钊先生的作品,顿然感叹,汉字居然可以这样写,汉字居然可以这样美。

陆先生作为中国当代书法艺术的引领者,其卓越贡献是不容置疑的,但就先生的踝扁体书法,自以为有值得商榷之处。

陆维钊先生“踝扁体”是独创还是复制呢?

首先说,陆维钊先生“踝扁体”的由来和认定。

独创的定义是原本没有,是为独创。如果是原来就有,那么就应该定义为复制。既然原有,但只有其记述,而没有作品佐证,没有实物证据的记述,并不能让人们相信“踝扁体”古已有之,至少是让人半信半疑。从这个意义上讲,陆先生的“踝扁体”应该定义为独创,而不是复制。

复制的意思,是在已有样本的基础上制造出来,是为复制。

关于古籍记述的“踝扁体”,事实上只有记述而没有样本,没有原生样本,没有一件传承下来的“踝扁体”书法作品,那么,我们如何定义陆先生的书体是复制呢?是否是陆先生的作品符合古代文献的记述,我们就可以推断陆先生的作品是复制了古籍记载的“踝扁体”呢?事实是古代文献有记述但没有作品佐证,而陆先生确实创造了让我们耳目一新的书法艺术作品,在此,作为书法艺术作品的“陆维钊体”是一个存在的事实。

关于陆维钊先生的书体问题,章祖安先生早有论述,沙孟海先生在1989年纪念陆维钊先生诞辰90周年的一次座谈会上曾说:“陆维钊先生于书坛的重要贡献有二:一、与潘天寿先生一起开创了浙江美院的书法专业,一切计划均出其草创手订;二、创造了一种全新的书体蜾扁书。”这应该是陆维钊先生书体问题的最早的论述。在文章中,章祖安先生对陆维钊先生的蜾扁书进行了考证,并认为陆维钊先生的“蜾扁书”应该称之为“踝扁书”更为妥当。古已有之的“踝扁书”的特点是:非篆非隶,亦篆亦隶,陆维钊先生的“蜾扁书”的特点也是非篆非隶,亦篆亦隶。

于是引出了一个关键人物:徐铉。

徐铉是中国古代的书法文字学大家,在史籍记载中,徐铉是“踝扁书”的开创者。可对于“踝扁书”,徐铉只是一个被记述者,遗憾的是徐铉并没有“踝扁书”的作品传世。因此,徐铉于陆维钊先生也仅仅只是一个启发者。

根据章祖安先生的论述,沙孟海先生1981年2月为《陆维钊书法选》所撰前言中已指出:“陆先生那种介乎篆隶之间的新体,他自己叫做隶书。我认为字形固然是扁的,字划结构却遵照许慎旧文而不杜撰,两汉篆法,很多逞臆妄作,许慎所谓'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之类,不可究诘。陆先生对此十分讲究,不肯放松。篆书家一直宗法李斯,崇尚长体。前代金石遗文偶有方体扁体出现,宋元人叫做'蜾扁’,徐铉、吾丘衍等认为'非老笔不能到’。我曾称陆先生是当今的蜾扁专家。”

章祖安先生论述了陆维钊先生书体的由来和认定。

但问题来了,关于徐铉的“踝扁书”,典籍中确实有记述,可徐铉并没有“踝扁书”的作品存世。既然没有徐铉“踝扁书”的作品存在,那么,我们如何知道徐铉“踝扁书”的作品特征呢?作为书法艺术品这样一种具象的艺术产品,只有文字的叙述而没有实证,显然是不够的。这就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因为没有真迹,所以我们千百年来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那一个版本才可能最接近“书圣”王羲之的本来面目?《兰亭集序》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地位当然无可置疑,但那一个版本最接近真相,至今,仍然是一个千古悬案。

如此,徐铉的“踝扁书”就更玄了,因为,连募本都没有。由此,陆维钊先生与徐铉的关系,就谈不上继承,更谈不上弘扬,顶多就是一种启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论古典的传统源流给了陆维钊先生怎样的启发,对于陆维钊先生来说,只能说陆维钊的“蜾扁体”是陆维钊先生的一种在传统根基上的独创,而不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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